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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场地设计规范-无障碍与宜居环境建设

时间:2023-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场地出入口的人行与车行流线应分开设置,人行道应可供轮椅和相关无障碍设备通行,并应设置相关无障碍引导标识。不同于市政道路,场地内车行道路与人行道路之间宜无高差,以方便有障碍人士使用辅具出行。当无障碍路线穿行场地内车行道路时,应设置人行横道线和减速措施,保证无障碍路线的连贯性。休息区场所存在高差时,应以无障碍坡地形或轮椅坡道接驳,并应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

室外场地设计规范-无障碍与宜居环境建设

(1)村镇内应规划连接有障碍人士居所、公交站点、村民之家、主要道路和室外活动场所的无障碍路线,路线中有高差处应结合场地环境,以无障碍坡地形或轮椅坡道相连,无障碍路线所涉及的高差台阶起止处应设置提示盲道。

(2)村内主要步行道路(或人车混行道路)应保证轮椅通行所需的坡度,并能够与村镇公交站点无障碍连接,站台处宜设置具有扶手和靠背的无障碍座椅,并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

(3)村民交往和健身活动场地与村内人行道路连接处如有高差,应结合场地环境设置无障碍坡地形或轮椅坡道。(见图3-13-1)(www.xing528.com)

村镇室外场地设计和村内无障碍路线规划应以无障碍坡地形接驳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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