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垂直电梯均应符合无障碍电梯要求,电梯候梯处、扶梯和每层楼梯梯段起止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并应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观览空间内如设有地面高差,应结合观览路线设置连续的轮椅缓坡道,并应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展览空间内应配备语音导览讲解服务设备,其影音等多媒体展示应配备字幕或手语解释。宜设置可触摸式互动展示设施,通过增加触觉、嗅觉等互动观览形式使有障碍人士均享有良好的观览体验。
(1)垂直电梯均应符合无障碍电梯要求,电梯候梯处、扶梯和每层楼梯梯段起止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并应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
(2)观览空间内如设有地面高差,应结合观览路线设置连续的轮椅缓坡道,并应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见图3-5-4)
图3-5-3 无障碍出入口门体示意图
图3-5-4 室内轮椅缓坡道示意图
室内轮椅缓坡道应与室内构筑物、花台等相结合,可在轮椅坡道两侧墙面设置展品,增加其趣味性体验。
(3)展览空间内应配备语音导览讲解服务设备,其影音等多媒体展示应配备字幕或手语解释。
(4)宜设置可触摸式互动展示设施,通过增加触觉、嗅觉等互动观览形式使有障碍人士均享有良好的观览体验。(见图3-5-5)
展品内容及展示方式亦应遵循通用设计理念,通过增加触觉、嗅觉等互动观览形式,使听力、视力、肢体等有障碍人士均享有良好的观览体验。
(5)设有阶梯座位的报告厅出入口有高差处应设置轮椅坡道,并应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如无法满足要求时,可设置相应辅具设施。
图3-5-5 互动观览体验示意图
(6)设有阶梯座位的报告厅应设置与建筑内无障碍路线相连接的无障碍座位,其主席台应设置轮椅坡道(或可移动式轮椅坡道),台阶起止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其轮椅席位设置要求应符合导则附录C规范相关设计要求。(见图3-5-6)(www.xing528.com)
当既有建筑报告厅出入口设有台阶,且无法设置轮椅坡道时,应灵活运用无障碍辅助器具。(见图3-5-7)
无障碍席位座与建筑内无障碍路线相连通。
图3-5-6 无障碍辅助设施示意图
图3-5-7 报告厅轮椅席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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