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障碍相关法律规范的建设起步较晚,于1990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中国首部明确规定应建立无障碍设施的法律,也是到目前为止指导我国无障碍建设方方面面的顶层法律规范。随后于1996年8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将无障碍相关内容体现在法制层面。2008年4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将无障碍建设原规定的一条扩展为一章,有关无障碍建设的内容得到了丰富和强化。同年6月,中国加入《残疾人权利公约》,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无障碍建设快速步入更高的水平。
中国首部无障碍建设设计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于1998年首次出台,于2001年经过修改,成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将无障碍建设内容列入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条文执行。2009年这一规范又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最终更名为《无障碍设计规范》,上升至国家标准,应用至今。
与此同时,各行各业均制定了自己的行业规范与标准。2000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2005年铁道部发布实施了《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200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始制定实施《网站无障碍》等一系列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标准。中国逐步完善了无障碍建设技术标准体系,为进一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必需的技术支持。此外,包括《防震减灾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在内的一些法律法规也包含了无障碍建设的内容。
2012年6月,我国出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作为国内第一部关于无障碍专项行政法规,首次从技术层面全面、系统地确定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范标准。《条例》中,“无障碍信息交流”被提高到与“无障碍设施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条例》专设“无障碍信息交流”一章,用以保障视力、听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通用设计理念中的公平原则。(见图1-3-5)(www.xing528.com)
图1-3-5 现行法律规范关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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