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发展是为了确保所有边缘群体和孤立群体都成为发展过程的参与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宣称,由于性别、种族、年龄、性取向、残疾或贫困等诸多因素,许多群体无法参与社会发展。这类排他行为在全世界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不平等对待现象。无论在哪里,彻底摆脱贫困必有全体社会群体的参与,大家一起创造机会、共享发展成果、参与政策制定才能推动社会发展。包容性发展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包容性社会,能够接纳个体差异和多元化的价值观。
正如国际残障与发展问题联合会(IDDC)对包容性发展做出的解释,“在社会发展周期的各个阶段(设计、执行、监督和评价),确保对残疾群体的接纳,让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参与发展进程和政策制定”。
包容性发展也体现了一种以权利为本的发展理念,让人类发展框架牢牢扎根于国际人权标准之上,并重视人权的促进与保护。换言之,包容性发展涵盖以下内容:
(1)应确保残疾人成为公认的、享有平等权利的社会成员,必须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之中的积极参与成分,不论他们的身体伤残或是其他如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信仰、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文化背景、原住民、社会根源、财产、出生、年龄等状态。
(2)应确保发展机构、发展政策和发展计划必须考虑到残疾人的权益,评估它们对残疾人生活产生的影响,同时,还要大力促进和保护国际公认人权。
“包容”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过程,它的要点在于:(www.xing528.com)
(1)包容性发展是确保所有边缘群体和孤立群体都成为发展过程的参与者。
(2)残疾人包容性发展是指在社会发展周期的各个阶段(设计、执行、监督和评价),确保对残疾群体的接纳,让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参与发展进程和政策制定。
(3)残疾人包容性发展建立在三个重要原则之上——参与、不歧视和无障碍。
(4)包容性发展基于两个方面(“双轨制”)的举措:在任何社会活动或工作岗位上予以无区别对待,以及使残疾人享有与常人无异的参与性和受益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