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周易》传播研究大致经历了从“外在框架”到“内在理路”的路径转变。起初非常依赖传播学现有的理论框架(如信息、符号、媒介以及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等分类),用这些框架来解释《周易》的传播思想或模式,可以称之为“用传播解《周易》”;后来则试图逐渐摆脱现有框架的限制,从《周易》乃至中国传统思想的内核出发,生发出《周易》传播的基本观念和特征,并与西方传播观念和理论进行比较,可以称之为“用《周易》解传播”。两种研究路径在四位传播学者身上颇具代表性,分别是关绍箕、李国正、陈国明和萧小穗,他们涉足《周易》较早、成果较多。
第一种是“外在框架”的研究路径。关绍箕的研究发现:在语文传播方面,《易传》只论及语意层面的“符号传达意义的限度”问题;在人际观察方面,《易传》只论及一般观察层面的“观察通则”与“多面观察”问题;在传播规范方面,《易传》只论及一般规范的“言行规范”问题和语言规范的“慎言原因”和“慎言准则”问题;在人际关系方面,《易传》只论及朋友关系层面的“交往类型”问题;在民意问题上,《易传》只探讨了“民意与政权”问题。[35]以此观之,作为先秦思想高峰的《易传》,只有一些残缺不全的“传播思想”。这是一种典型的“用传播解《周易》”的路径,即“用古代材料为今人的概念加注解”,如“拆碎七宝楼台,不成片段”。[36]李国正通过对《周易》演化史和卜筮实践的研究,考察了人们通过《周易》传递信息的特征、模式和功能,认为《周易》具有“淡化矛盾,协调人际关系”“干预国家事务,稳定社会局面”“参与重大决策,维护国家利益”“祛恶劝善,维护社会道德”等作用。[37]这是早期华夏传播研究者的典型做法,即“从具体的传播经验现象出发,经过形式化的抽象提炼,形成概念化的公式”,目的是“从中总结出新的理论和规律,充实由西方人已经建构的传播学体系”,共同面对信息时代的挑战。[38]换言之,这是一种功能主义的视角,将《周易》看作媒介,考察其传递信息的过程及作用。尽管也能得出一些结论,却由于强大的理论框架压制了历史语境和文本本身的意义,当然也难以发挥作者在《周易》研究中的应有水准,因为鲜活的材料被枯燥的理论切割了。此后也有一些类似的研究,如考察《周易》的传播心理效应[39],从“舆论的控制和引导”角度考察《周易》的传播特征[40],等等。虽然落实在传播层面的结论确有其价值,但由于缺乏对《周易》内在的概念梳理和理论阐发,总体而言依然是隔靴搔痒。简言之,以关、李两位学者为代表的“外在框架”研究路径,都直接使用现有传播框架来驾驭中国材料,即“中国经验,西方理论”的模式,没有“内在理路”层面的概念和理论突破。
第二种是“内在理路”的研究路径。也许由于“用传播解《周易》”存在的问题,后来的研究者(特别是陈国明和萧小穗)逐渐从《周易》的思想内核出发,梳理其内在概念并进行理论阐发。一方面避免简单套用“《周易》文本如何传递信息”的模式,另一方面注意将《周易》文本与64卦结构结合起来考察,因为64卦的结构就代表了一种观念。主要在三个方面取得了进展。
首先是“阴阳互动”与“感应”的观念。萧小穗、陈国明认为,以目前西方关于传播能力(communication competence)的标准,亚洲人特别是中国人在这些指标上表现平平。按照Spitzberg的定义,传播能力(communication competence)指“与他人进行良好互动的能力”,涉及这样一些指标:准确性(accuracy)、清晰性(clarity)、可理解性(comprehensibility)、一致性(coherence)、专业性(expertise)、高效性(effectiveness)和恰当性(appropriateness)。[41]这并不是因为中国人缺乏传播能力,而是传播能力的指标本身就暗含了文化差异。西方对传播能力的理解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中国人对传播能力的理解则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两者有着很大差异。体现中国传播能力的重要观念是“感—应”,特别体现于《周易》中。“感—应”观念有着本体论的源头,即宇宙中“阴—阳”二气相互作用的观念。这是一种“有机整体论”(organic holism)和“动态互动论”(dynamic vitalism):由于所有的互动是在作为有机整体的世界内整体地发生,内在于这个整体的每一部分(或个体),在与其他部分(或个体)互动的时候,也能够感知整体的状态和需求,并能进行恰当的行动和回应。人作为阴阳作用的产物,其“感—应”能力是天赋的,或者说是内在的。[42]陈国明很早(2004)就提及《易经》中的阴阳互动过程,强调了人类沟通的整体取向,显示了互动者之间的动态平衡。[43]这一观点得到了西方学者的回应:Holt(2009;2010)援引陈国明的研究,并用《周易》的《家人》卦来分析跨文化传播中定性和定量两股力量的博弈与合作,认为定量与定性就像“水与火的努力融合”,需要为“不同意见寻找合适的位置”,就像家庭中男人与女人的合作,一方面不同的观点成就了双方各自的发展,另一方面两者的关系也处于随时变化中。[44]另一位西方学者Mary Fong(2009;2010)也尝试从《易经》本身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出发,如觉悟、宇宙和能量、道、德、阴、阳等,用于发展自我和促进人际交流。[45]陈国明后来的研究(2011)进一步认为,“阴阳互动”一方面体现了人类传播是一个整体系统,因为孤阴不生、独阳不长;另一方面又说明人类传播是相互联系的,所有子系统都包含阴与阳,它们是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相互交融、相互阐发、相互印证的。[46]
其次是“变”的观念。陈国明(2004)认为,《易经》提供了三项引导华人沟通行为的本体观,即转化(transforming)、环形(cyclic)和永无止息(endless)。[47]他此后(2008)进一步认为,《易经》之“变”依赖于阴阳的辩证互动,阴代表柔顺,阳代表刚健,它们是宇宙中两股相反相成的力量。阴阳互动观念把宇宙(包括人类互动)看成一个不断变化的整体,人类社会的所有矛盾就在这种连续变化过程中得以解决,因而今后可用于解释现实生活情境,如社会中人的互动(human interaction in a society)。[48]陈国明后来(2011)又提出,“‘变’意味着创造和再创造”,即“生生”(creative creativity),因而“人类传播是创造性的”,“阴阳互动从而进行创造和再创造,此永无止息的过程使人类传播的整体系统得以发展”。[49]萧小穗(2009)则从叙事和话语的角度探讨了《周易》之“变”:《易经》特有的叙事结构(阴阳、六爻和64卦),开启了无限变化的可能性,不仅可以对故事的所有变化保持开放,而且能够创造新的变化。《易经》之所以能作为一本“成功”的卜筮之书,不是因为“灵验”的准确预测,而是由于其变化情境的叙事结构,给予了命运变化以合理性和可靠性的解释。《易经》作为一套话语体系,有一套自我循环(self-circulation)和自我证明(self-justification)的“完美”机制。一方面,“阴阳互动”的理论提供了一套理性和动态解释框架;另一方面,《易经》象征性(symbolic)和隐喻性(metaphorical)的语言,导致了诠释的“灰色地带”(gray areas),能够产生各种意义和多重解释。[50]
第三是交往与伦理的维度。伦理维度要求从道德的视角审视人类交往,而不仅仅强调借助符号对信息和语义的传达。在早期的研究中,伦理维度曾被忽视。例如关绍箕就没有将伦理纳入传播领域。对《论语》中“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一句,他认为“只是一种‘伦理思想’,还看不出它与‘传播’的关系”,“如果改成‘知者不惑于流言,仁者面无忧色,勇者面无惧色’,便属‘传播思想’”。[51]可见关绍箕将传播限定在语义或信息的范围内。陈国明(1996;2004)较早从人际关系的角度出发,以《易经》的八卦思想来解释“华人人际关系发展的模式”,该模式的目标体现了“对和谐关系的高度追求”。[52]此后他与萧小穗的合作研究(2009)认为,源自《周易》的“感—应”不仅仅是一种自然的能力,更是一种伦理的能力,即对其他生命和有机整体感受或同情的能力。“感—应”不是机械的“因果”(cause and effect)或生物“刺激—反应”(stimulation and response),也不仅仅是行动与反应(act and response),而是从道德角度采取合适的做法和反应(ethically appropriate act and response)。[53]因此,“感—应”的传播能力实际上是一种道德能力,由于中国传统观念认为道德能力是天赋的,因而培育这种道德向度的传播能力,不是向外求,而是返回到内在道德能力的培养,特别体现于“诚”(sincerity),最高的状态就是“至诚”,“至诚”不仅能够“通人”,而且能够“通天”。[54]陈国明(2011)进一步提出,“和谐是中国人传播活动的终极目标”,“和谐被视为人类传播的终点而非手段,所有的矛盾对立都应该在传播的过程中得以解决”。[55]萧小穗(2010)从修辞的角度认为,《易经》卜筮的“与天沟通”不过是“与人沟通”的另一种形式,很多当时流行的伦理观念被渗入了《易传》之中。[56]从话语的角度看,《周易》是一套积极的道德话语,道德法则已经被“内置”于卦爻辞中,体现在所有好的位置都指向各种善的德性。[57]刁生虎、王喜英(2013)认为,《周易》体现的正是“自然哲理与人生哲理合一的理念”,即“从天到地、从自然到人、从日常生活到国家治理的传播理念”。[58]袁宏禹、曹卫玲(2009)从《震》卦的角度认为,《周易》表达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旨趣。[59]彼得斯的观点在此得到了呼应:“无论‘交流’是何意义,从根本上说,它是一个政治问题和伦理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语义问题。”[60]
综观《周易》的传播研究,既在概念和理论方面实现了突破,也产生了新的问题。一方面,以往研究从《周易》的思想内核中提取了“阴阳互动”“感应”与“变”的传播观念,并突破符号传达信息的层面,用道德视角审视人类交往。但另一方面,各概念之间存在着张力甚至矛盾,导致《周易》的整体传播观念难以呈现。主要问题是:第一,只注重“变易”,忽视了“不易”和“简易”。因为“易一名而含三义”,如何理解“三易”之义在传播层面的相互关系,缺乏专门研究。虽然庄瑞玲(2004)也曾提及从《易经》的卜辞可以看出华人对自然界的了解,乃是建立在变易、简易与不易三项哲学思想上,尤其是变易的思想,强调万物都在变化,但仅仅是提及,并未深入探讨。[61]第二,与第一个问题直接相关的是,以往研究未能有效解释“变”的观念与相对稳定(不易)的伦理法则之间的矛盾。第三,“感—应”概念的解释力有限。“感—应”概念只能解释爻与爻之间的互动,但无法解释上下单卦的关系,因为上下单卦都是以自然物象的组合来表示(见后文图8-1),拟人化的“感—应”概念不适用。(www.xing528.com)
通过对以往研究的梳理,本章的研究目的就清晰呈现了:
(1)在传播层面揭示“变易”“不易”“简易”的意义和相互关系,尤其是解释“变易”的互动情境与“不易”的伦理法则之间的矛盾。
(2)在“阴阳互动”的本体论预设下,提取更具解释力的概念,有效解释“感—应”概念无法解释的部分,当然也能够涵盖“感—应”概念。
(3)在前两步基础上提出《周易》整体的传播观念和思维模式。
综上所述,以往关于《周易》的传播研究经历了从“外在框架”(用传播解《周易》)到“内在理路”(用《周易》解传播)的转变。其重要特征,就是不再将现代传播学的框架简单套用于《周易》文本,而是从《周易》的思想内核出发,生发出传播的基本观念和特征。其重要成果,就是提取了“阴阳互动”“感—应”与“变”的三大传播观念,并突破符号传达信息的单一层面,开始用道德视角审视人类交往。其局限是只注重《周易》的“变易”,忽视了“不易”与“简易”;“变易”与(“不易”的)伦理层面之间的关系没有说清;“感—应”概念的适用性有限。本研究将试图解决这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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