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新重新回顾了社会科学研究的两种传统——解释(explanation)和解读(interpretation),与格尔茨进行了“深度对话”。由于中西语言和观念的差异,格尔茨著作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被译作《文化的解释》,此外“interpretation”也经常被翻译成“诠释”。如同对“理论的理论”理解得含混不清一样,我们对“解释的解释”同样理解模糊。正如伽达默尔所说的:“一切翻译就已经是解释。”[56]赵鼎新认为,解释旨在厘清关系,即“寻找具体事物或事件的内在机制以及与之相应的因果、辩证、对话型(dialogical)或历史性关系”;解读旨在理解意义,即“不在于寻找事物内在的逻辑关系,而在于理解和厘清特定人类活动在特定文化条件下的内在含义或意义”[57]。
解读与解释都有缺点。解读更接近中国传统,中国在“五四”以前只有解读传统而没有解释传统。[58]但解读的优劣往往取决于学者个人,例如目前在人类学和文化历史学中盛行“以理论为指导的社会解读”,其最大的问题是容易被滥用。其弊端之一是流于“先入之见”,即“对预设观念的论证”,为武断的解读打开大门。[59]这并不是说格尔茨这样的研究不好,而是说并非所有人都能达到格尔茨这样的水准。格尔茨也承认,解释(在赵鼎新这里应该译作“解读”)人类学的进步,“不以达于观点的一致为标志,而是以辩论的巧妙为标志,使我们在争论中彼此激怒对方的精确性才是最上品的”[60]。这样就可能导致另外两个弊端:一是将“深刻的片面”变成“虚假的片面”,即用于指导的理论或概念在好的研究中也只是“抓住了事物的一个重要侧面”,但差的研究则“抓住的往往只是一个不重要的侧面,甚至是一个假象”[61];二是“削足适履”,用预设的理论框架切割材料[62]。解释的弊端则是孔德式的实证主义。与“解读”传统类似的是,其运用的效果如何依然取决于研究者个人,例如经常会出现一些“只见树木不见树林”甚至“很肤浅”的结论。[63]体现于传播研究中,这恰恰是凯瑞所批判的“效果传统”,“一再重复过去的研究,对明确无误的事加以验证”[64]。
赵鼎新认为,解释比解读更有优势。尽管解读是解释不可或缺的条件:“任何解释如果离开解读都是没有意义的,对哪怕是最简单的因果关系的解释,我们也只有将其纳入更大的社会环境中去解读,才能真正理解这个因果关系的意义和社会含义。”[65]但解释的优势是比较,即通过把研究对象与相近事件进行比较,可以确认“在不同的解释中,为什么我们所做的解释最为合理”[66]。因而解释在“揭示社会活动内在机制”的“中层理论”(middlerange theory)方面成绩尤其显著。解释的比较优势也可以体现在历史研究中,例如在《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中,赵鼎新就在比较视域中提出了如下问题:为什么中华文明在历史演进中会与其他文明特别是西方文明如此不同?他梳理了七项主要差异:(1)帝制经久不衰;(2)科层制度历史悠久且完善;(3)强国家传统;(4)文官压倒武将;(5)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土后被汉化;(6)宗教逊于政治;(7)商人地位不高。[67]
社会科学的解释传统主要有四种方法,体现于“结构—个体(人)”与“形式—经验”的不同交叉组合(见表0-1)[68]。具体来说,“形式(结构)—形式(人)”的组合是纯粹的形式方法,即“首先对社会结构和人的本质做出抽象性假设”,然后据此通过演绎方法建立模型。[69]与此完全不同的是“经验(结构)—经验(人)”的组合,即对人和结构的假设都是经验性的,韦伯是典型代表。换言之,一方面,人是“经验意义上的真实的人”;另一方面,结构也是经验性的,“文化、经济、政治,只要对社会行动有影响的结构因素在其理论中均有涉及”。[70](www.xing528.com)
然而,我们很难区分韦伯理论究竟是“解释”还是“解读”。尽管赵鼎新将韦伯理论看作“解释”传统,认为后者聚焦于探索结构中的“关系”;但格尔茨却将韦伯理论看作“解读”传统,类似于探求意义的解释(interpretation)。赵鼎新认为,他对中国历史模式的考察与韦伯类似,只不过韦伯将历史模式看作“自变量”,用其解释“为什么中国未能发展出‘理性资本主义’”,而他自己则将历史模式看作“因变量”,探讨“其得以发轫和形成的原因”。[71]如果说韦伯考察的是不同文化语境和不同时间中的对象(中国古代的儒教与道教),那么格尔茨则考察不同文化语境和不同空间中的对象(巴厘岛民众)。面对远离空间(跨文化、跨地域)或跨时间、跨历史的对象,“解释”很难独挑大梁,“解读”依然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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