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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性思维:钢琴伴奏与声乐演唱技巧

时间:2023-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所讨论的“歌唱性思维”就是建立在“歌唱性”之上的音乐艺术思维方式。这种蕴含独特的音乐解析与表现的思维过程即“歌唱性思维”。作为声乐钢琴伴奏者,应该把“歌唱性思维”充分运用在钢琴伴奏中,充分展现出与声乐作品内涵相符、与歌唱者声音相匹配的钢琴音乐。而声乐钢琴伴奏的“歌唱性思维”由两者综合而成。声乐钢琴伴奏者所需的“歌唱性思维”比声乐或器乐演奏单一的“歌唱性思维”更为复杂。

歌唱性思维:钢琴伴奏与声乐演唱技巧

音乐美学基础》一书中说道:“音乐艺术活动和人类所从事的其他活动一样,都是人的主体行为,并且无一不受人的心理活动的支配。”[3]钢琴演奏而言,钢琴演奏者对自身肢体运动的操控仅是其进行钢琴弹奏的一个方面,钢琴演奏者的精神和心灵上的“运动”同样时刻起着作用,换句话说,钢琴演奏离不开演奏者的“歌唱性思维”。

(一)“歌唱性思维”的内涵

春秋时期,《乐记》中关于歌唱的记载:“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行于声,声成文,谓之音。”[4]这句话的意思是歌声(即唱)源于人的内心情感,情与声相互依存,两者是因果关系。歌唱者通过对个人心理情感的支配,运用音乐化的语言,向听众传达内心情绪与感情,是人类大脑的思维活动、是人们最直接表情达意的行为动作之一。笔者认为,“歌唱性”是音乐艺术的独特艺术属性,简单地说,就是一种优美、自由而顺畅的音乐表达感觉。我们所讨论的“歌唱性思维”就是建立在“歌唱性”之上的音乐艺术思维方式。

笔者对“歌唱性思维”的内涵是这样理解的:音乐表演者包括器乐、乐器舞蹈等通过借助“歌唱性”独有的艺术魅力,在进行音乐艺术作品演绎的过程中,用自己的演奏去赋予音乐作品丰富而迷人的歌唱性,再借用自己歌唱时所体会到的美感、情绪、艺术性格与音乐情感,间接地通过自己的演奏,使得乐曲的旋律无限度地接近自己由心而发的演唱情感表达,从而演绎出如歌如泣一般感人至深的音乐。这种蕴含独特的音乐解析与表现的思维过程即“歌唱性思维”。

从心理运动学的角度看,这是一种思维持续性的过程,是对新获得的信息与之前所得到的信息的综合运算,是信息的积累过程。“歌唱性思维”是人类认识音乐的高级阶段,它是演奏者在感知音乐素材的基础上去实现对音乐艺术作品的理性认识;它代表着人脑对音乐艺术的概括与间接反映;它反映出音乐艺术的本质及音乐艺术的规律性。音乐艺术之所以被称为是人类文明成果的结晶体,就是因为音乐艺术中所凝结的人类丰富的思想内涵,有了这种内涵,我们所欣赏的音乐艺术就“活”了。作为声乐钢琴伴奏者,应该把“歌唱性思维”充分运用在钢琴伴奏中,充分展现出与声乐作品内涵相符、与歌唱者声音相匹配的钢琴音乐。

(二)声乐钢琴伴奏中“歌唱性思维”的独特性

在当今的音乐领域里,声乐钢琴伴奏艺术已成为一门单独而且独特的学科被称作声乐艺术指导,钢琴伴奏艺术的“歌唱性思维”亦具有其独特性。因为声乐钢琴伴奏艺术涵盖了两个音乐专业领域,一是声乐演唱,二是钢琴演奏。

笔者认为钢琴伴奏的“歌唱性思维”之独特性在于:

其一,在钢琴或器乐独奏时,演奏者的内心侧重于本人对乐曲旋律的内心吟唱、表现出内心涌动的音乐感受;而声乐钢琴伴奏者则更要侧重于张开口去歌唱声乐作品,更要积极体会演唱者即合作者的具体演唱状态,在进行声乐伴奏时,钢琴伴奏者与演唱者要“同呼吸,共命运”,必须建立起两者共通的“歌唱性思维”,从而达到共同的艺术理解高度,最终才能合作演绎出精美的声乐艺术作品。所以钢琴伴奏者首先要懂得这一点:对于钢琴伴奏艺术而言,“歌唱性思维”并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生搬硬套的思维模式,是需要钢琴伴奏者根据不同音乐表现形式和不同的合作者演唱者去积极进行变化的心理高级思维构建。(www.xing528.com)

其二,声乐钢琴伴奏的独特性是由其包含着钢琴与声乐这两个不同范畴的音乐领域决定的。首先,从发音材质上讲演唱者用嗓子演唱歌曲,由人体发音体直接发出声音。众所周知,人声是最自然的、最丰富、最变化多端的音响。唯物主义哲学认为“人不可能踏入同一条河流”。人声也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唱同一首歌,每次演唱都会有所不同,具有不可复制性,因此人声的音色是丰富而充满魅力的。而钢琴是以木头与金属为材质的人造乐器,人通过手指敲击琴键,带动琴槌打击琴弦来获得音响,并通过演奏者不同的弹奏手法使其声音显现出多样的艺术变化。但钢琴的声音终究是人造的,它不是源于自然界的声音,听众必须依靠生活的经验与内心的想象才能理解琴音的具体含意。换句话说,钢琴能够模仿人的声音特征,模仿人歌唱的气息,但不可能达到与人声一模一样的音色,这是由两种“乐器”最基本的物理材质决定的。

综合以上两方面我们可以知道:声乐艺术的歌唱思维源自人类自身的一种歌唱本能;器乐或钢琴演奏艺术的歌唱思维则以人声歌唱的思维为根本,把歌唱时的生理与心理体验带到钢琴演奏之中。而声乐钢琴伴奏的“歌唱性思维”由两者综合而成。

钢琴伴奏者以声乐想象为基础,以“声乐演唱思维”为根本,根据声乐作品的不同情绪、风格、意境与情感,伴奏者通过对歌曲本体的分析学习、对歌曲旋律掌握的熟悉度、亲身演唱歌曲所感受到的歌曲气息与歌曲情感内涵等,并经过与歌者的交流配合,在演奏声乐伴奏时通过大脑中已形成的这些“歌唱性思维”,用手指弹奏出符合声乐作品、歌唱者音色的钢琴声音,这种声音或柔和,或抒情,或喜悦,或悲伤,像歌唱一般具有特定的音乐美感,人们在聆听到这样的伴奏音乐时会有歌唱般的审美感觉在其中,这样的伴奏音乐与歌唱者的演唱完全相融合,使得两种完全不同的“乐器”浑然天成,带给听众完美的音乐享受。

声乐钢琴伴奏者所需的“歌唱性思维”比声乐或器乐演奏单一的“歌唱性思维”更为复杂。因为,钢琴伴奏者既要有声乐的“歌唱性思维”,亲身体会歌唱的状态与情绪,又要具有器乐内心低吟的“歌唱性思维”,最后以演唱者的歌唱性思维为基准,用“合作意识”的思维去配合歌者的演唱。所以,钢琴伴奏者本身必须具有较高的音乐艺术修养与较强的演奏技能水平,才能掌握和运用如此复杂的艺术心理思维。

(三)声乐钢琴伴奏中“歌唱性思维”的重要性

声乐作品的演绎是音乐合奏形式之一,它是由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两者相结合而构成的一个音乐整体。人声是自然的、丰富的、变化多端的音响,它是人表达情感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声乐的合作者——钢琴是乐器之王,它的构造决定了它无法发出与人声一模一样自然的声音,但人们可以依靠想象与联想通过演奏者不同的触键方式使钢琴显现出变幻的色彩。而声乐作品令人着迷的地方就是让这两种声音自然碰撞,产生艺术的火花。

有一句谚语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其本意是指环境对人的影响,在这里可以引申为钢琴伴奏者在歌唱环境的熏陶下应具有歌唱性的感觉与思维。其实,钢琴伴奏者获得“歌唱性思维”可以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但现实却事与愿违,很多伴奏者常常只是充当着敲边鼓、打节奏的配角。声乐钢琴伴奏者需要培养自己的“歌唱性思维”,这种音乐思维的存在意义就是为了深刻地揭示音乐作品的内涵,帮助歌唱者准确地塑造音乐形象,理解作曲家的创作意图,服务于声乐作品的整体艺术表现,最后达到钢琴伴奏者与歌唱者两者相融合,并共同完成演绎声乐作品的目的。

在声乐艺术中,钢琴伴奏的艺术地位与声乐演唱是齐平的,有时甚至会显得更加关键和重要,一首声乐作品的成功演绎需要演唱者与钢琴伴奏者的共同努力,“歌唱性思维”就如同两军对垒时经验丰富的指挥官,它引领声乐钢琴伴奏者在伴奏中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对声乐钢琴伴奏者而言,构建“歌唱性思维”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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