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介绍了各种三和弦、七和弦,并对它们的音色做了论述。当我们面对一首歌曲时,怎么从那么多的和弦中选出适合该音乐的和弦呢?我们的选择依据是什么?……这就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和弦的选择。
影响和弦选择的因素有很多,但总的说来,我们可以从下面几个大的方面考虑:
(一)明确调式调性
碰到一首声乐曲时,我们首先要分析出调式,调式是旋律和和声的基础。旋律中的各音都能够被和弦包含,一段旋律往往可以指向调式中某个和弦或某几个和弦。例如调式的下属音可以选择下属和弦或Ⅱ和弦;中音可以选择主和弦或者Ⅵ和弦,当然还可以考虑Ⅲ和弦。因此明确调式是选择和弦的第一步。
调性指调式主音的高度,也指调式的高度。分析调性,明确调性就有了选择和弦的依据,同时也清楚了和弦的选择范围。可以说,调性是选择和弦的另一个重要依据。确定调性时我们应注意:第一,调号。因为调号是表达调性的基本方式。第二,注意段落或结束处的音。一般情况下,这个音就是调式的主音。第三,分析旋律中的特征音程。一些音程是某个调式所特有的,例如:在和声大调中,第六级与第七级是个增二度……此外,在大小调的旋律中,正音级往往占有明显的地位,通过它们可以凸显调性。
(二)根据旋律中所包含和弦音的多少,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和弦
在对声乐作品配伴奏时,我们不可能每个音选配一个和弦,怎样才能选出合适的和弦呢?这就需要我们观察旋律中的和弦音,根据和弦音确定和弦。有时整个一小节的旋律都可能是对某一个和弦的分解。如歌曲《丰收之歌》的开始部分,C大调,音乐欢快、热烈。经分析可以发现:前三小节的旋律都是对主和弦的分解。音乐动机简短、明了,给人们以深刻的印象。
有时候旋律中可能只包含了和弦的某两个音,还可能会遇到一个带着装饰音的和弦音。在具体的音乐作品中,和弦出现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往往是几种形式的结合。有时候根据旋律的提示,乐曲的某个地方可能有几种和弦选择的可能,这时我们还要根据和弦前后的进行来加以筛选。
(三)根据和声功能选择和弦
和声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和声的结构功能
和声的结构功能指和声在多声音乐中的音高组织作用;建立、模糊、瓦解调性的作用,以及发展、终止音乐结构的作用。无论是什么类型,什么体裁的作品,和声都以其特有的结构力,将其控制在一定音高结构的范围内,并表现出特有的风格特性。
一个孤立的三和弦没有明确的意义,它可以是某个调的主和弦,也可能是其他调某一级的和弦。倘若在它后面再连接一个或几个其他三和弦,我们就能判定它的具体调性了,因为当某个调式中几个主要和弦或者所有的和弦都出现时,调性就会自然地被表现出来。因此可见,明确调性是和声进行的第一要务。而调性的明确需要和弦之间的功能连接。
调式中的主和弦是调性中心和弦,它稳定,其他和弦都不同程度地倾向于它。主和弦的上方五度和下方五度分别是属和弦,下属和弦。这两个和弦以上下对称的形式支撑着主和弦。由于这三个和弦能够呈现出调式的所有音级,因而他们被叫作“正三和弦”。
调式中,除正三和弦以外的其他和弦叫作“副三和弦”。根据正三和弦与副三和弦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把副三和弦划入正三和弦的功能范围内。由此,三个正三和弦就扩展为三个功能组,即主功能组、下属功能组和属功能组。
和声的进行通常是从稳定到不稳定,不稳定到加剧,再回到稳定,即主功能-下属功能-属功能-主功能。和弦的序进既可以用正三和弦,也可以正、副三和弦结合使用。例如:
使用正三和弦:Ⅰ—Ⅳ—Ⅴ—Ⅰ
正,副三和弦结合使用:Ⅰ—Ⅵ—Ⅱ—Ⅴ—Ⅰ
Ⅰ—Ⅴ—Ⅵ—Ⅲ—Ⅳ—Ⅴ—Ⅰ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和声具有发展、终止音乐结构的作用。在选择和弦时,终止处的和声处理是非常关键的。终止式是和声进行的目标,它的选择、确定会直接影响和声的进行。
在传统大小调体系中,音乐的终止、半终止处一般使用原位属三、属七和弦,以此巩固、明确调性。如歌曲《三套车》的结尾部分,歌曲结束时的终止式是:K64—Ⅴ7—Ⅰ。在终止(特别是结束终止)处使用原位属七和弦的做法很常见,其目的是加强对主和弦的支持,巩固、明确调性。
也有作品使用Ⅳ和弦作为半格补充终止。如歌曲《夜莺》的结束部分,d小调,和声进行使用Ⅰ—Ⅱ65—K64—Ⅴ7—Ⅰ—Ⅳ64—Ⅰ—Ⅴ7—Ⅰ。歌曲在结束后,为了加深音乐形象,作曲家在倒数第四小节使用了Ⅳ和弦作补充。这样就使得音乐形象更加突出,给人们的印象更加深刻。
然而在我们国家的调式和声中,不同调式的终止式却有着自己的特点。
宫调式的终止式比大小调的更灵活多样,由于调式和声更注重色彩性,因此除主和弦自身外,只要在一定的曲式地位或节拍位置,其他任何一级解决到主和弦都可以构成终止式。
在宫调式中,Ⅳ是偏音。因此,它不及在大小调中使用得那么多。Ⅱ—Ⅰ的和声进行中,两个和弦的根音是下行二度关系且没有共同音,因而进行力度较强,是宫调式中下属功能组的常用终止式,尤其适合曲调由羽音上行至宫音时。
Ⅵ—Ⅰ虽然属于变格终止,但是两个和弦的根音是上行三度关系,进行力度相当弱,因此在实际使用中很少见到。有时,Ⅵ可用于Ⅴ—Ⅰ之间,但最好在弱拍,相当于是Ⅴ—Ⅰ之间的一个经过和弦,这样使用就使得Ⅴ—Ⅰ的进行更为柔和,低音更富有五声性特色。(www.xing528.com)
Ⅴ—Ⅰ、Ⅴ7—Ⅰ的用法和大小调的用法差不多。在Ⅲ—Ⅰ的进行中,Ⅲ和弦更多使用一转位,即Ⅲ6—Ⅰ。此时低音声部是属音,加上重复低音,属功能得到加强。当和弦中的变宫音解决到宫音时,倾向性也加强。因此,Ⅲ6可以看成属和弦的变形,在正格终止中有较多地使用。
宫调式中还有Ⅴ9—Ⅰ的终止式。该终止式有着特别的要求:首先,九音(羽音)常用在旋律声部,且要上行三度解决至主音(宫音),有时七音也可上行解决。其次,Ⅴ9和弦多省略三音或七音(这两个音都属于偏音),省略五音的情况则很少。宫调式的和声进行与自然大调差不多,只是在乐曲的某些地方使用五声性和弦,以突出音乐的五声性。例如内蒙古民歌《小黄鹂鸟》,F宫调式,由4个乐句构成。第一个乐句终止于Ⅵ,属于变格终止;第二乐句终止式为Ⅵ—Ⅴ,旋律停在属音上,为音乐继续发展作铺垫;第三乐句音乐经过Ⅴ停留于Ⅵ,形成阻碍终止,顺利引出第四乐句;第四乐句经Ⅴ完满终止于主和弦,并与第二句形成强烈的呼应关系。
通过上例可以看出,宫调式的和声进行与自然大调差不多,只是在乐曲的某些地方使用五声性和弦,以突出音乐的五声性。
商调式中,由于Ⅳ(徵和弦)和弦的三音是偏音,主和弦的三音也是偏音,因此下属到主的终止式较少出现。
商调式的属和弦是羽和弦,这个和弦的几个构成音均为正音,对主和弦的支持作用很强。因此,由Ⅴ(羽和弦)到Ⅰ(商和弦)的终止式比较多见。其中,Ⅴ(羽和弦)可以是三和弦,七和弦乃至省去三音的九和弦等形式。同时,主和弦的三音也可以省略(是偏音,需做适当的变异处理)。
由宫和弦到商和弦的终止式也可以使用,宫和弦既可用原位,也可以用第一转位。至于Ⅳ—Ⅴ—Ⅰ的终止式使用也较多,使用方法基本与大小调中相同。如山西民歌《绣荷包》,歌曲表达了对恋人的喜爱、思恋之情。音乐由4个乐句构成,c商调式。歌曲开始处使用四度换音的主和弦,以此加强民族特性;第二句结束于属音,为第三句打下基础;第四乐句中,音乐经宫和弦终止于主和弦,与第二句形成呼应。
角调式受其独特的调式音阶影响,下属和弦是由正音构成的羽和弦。因此,终止式中常用下属和弦到主和弦的进行。实践证明,角调式的音乐作品中常常渗透着羽调式的因素,有时甚至是大段羽调式的相对功能。因此,这时的和弦进行要谨慎选用,如果还是使用下属(羽)和弦到主(角)和弦的进行,则易给人一种结束在羽调式的属和弦或者属调上的感觉。
角调式的属和弦是减三结构,较少使用原型。常用其升高五音的小三和弦或七和弦,有时也将三音、五音同时升高以形成大属和弦,甚至主和弦有时也用大三和弦。
商和弦到角和弦是二度关系,力度进行较强,因此也常作终止式。其中,商七和弦的换音和弦(用根音上方的四度音替换和弦的三音)包含了五声角调式除主音外的所有音,因而也被视为属功能和弦使用。
徵调式与宫调式的终止式基本相同。从理论上说,所有的和弦都可以解决到主和弦从而构成终止式,但从实际的运用来看,最常见的还是Ⅴ—Ⅰ,Ⅳ—Ⅰ和Ⅳ—Ⅴ—Ⅰ等,现具体论述如下:
Ⅳ—Ⅰ。这里的“Ⅳ”准确地说,应该是下属功能组的和弦。为了确保徵调式的色彩,很少有宫和弦直接进行到徵和弦的情况。但羽和弦进行到徵和弦的情况却很多,有时也有角和弦到徵和弦的进行。
Ⅴ—Ⅰ。徵调式的属和弦是商和弦,两个和弦的根音是四度关系,因而力度很强,但是商和弦的三音是偏音,需置于内声部。若商和弦为七和弦结构时,七音通常下行二度解决;如果七音在旋律声部,则下行跳进到主音。
有时为了增强属和弦的倾向性,也可以将商和弦(Ⅴ和弦)三音升高,从而形成大属和弦。这时三音需要上行到主音,在内声部时,也可以下行到属音。但是大属和弦不可多用,否则会削弱徵调式的色彩,同时还会被误认为是同主音宫调式。
Ⅴ(商和弦)也可能是九和弦,此时的九和弦要省略三音,九音应该下行解决,如果在旋律声部,也可以上行跳进至主音。
Ⅳ—Ⅴ—Ⅰ。这是个复试终止,“Ⅳ”一般使用羽和弦或角和弦代替宫和弦,所以此终止式在实际运用中更多是以Ⅵ(羽和弦)—Ⅱ(商和弦)—Ⅴ(徵和弦)或Ⅲ(角和弦)—Ⅱ(商和弦)—Ⅴ(徵和弦)。
此外,徵调式的终止式中,Ⅴ—Ⅳ—Ⅰ也是可以的。
羽调式的终止式中,下属到主,属到主的终止是常用的,其用法与小调的用法一样,只是这里的属和弦不需要升高三音。除了以上的终止式外,徵和弦到主和弦(羽和弦)的和弦连接中,根音是上行二度关系,进行力度很强。也是羽调式中一种常用的终止式。
另外,在羽调式中,宫和弦还可以当作属功能和弦使用,并解决到主和弦。这种终止式里,宫和弦多采用一转位,以此加强属功能的作用。如果使用宫和弦的原位,则形成三度低音下行,和声进行力度较弱。如湖北民歌《十弟兄》,a羽调式。全曲分为4个乐句,前两乐句都是从主和弦(羽和弦)开始陈述,第一乐句终止于Ⅲ6和弦(宫和弦第一转位),第二乐句终止于属和弦(角和弦)。第三乐句的和声进行是Ⅰ—Ⅰ6—Ⅳ—Ⅳ6—Ⅰ,根音呈三度上行关系,与高、亮、婉转的旋律融为一体,对第四句情绪的释放起着铺垫作用。最后一句,音乐以主和弦开始,经Ⅴ7、Ⅳ、Ⅶ64(徵和弦)完满终止于主和弦。
从上面五种民族调式的终止式中我们可以发现:调式和声中,终止式的理论依据来源于传统大小调的理论体系。但是在实际运用时,却远远超出了传统大小调里的规定,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我国的调式特点决定的。当我们为五声性的歌曲伴奏时,一定要仔细分析旋律,设计好和声终止式。
流行音乐的终止式一般与传统大小调的差不多,但是随着人们对色彩的追求,其终止式也有一些新的特点,最常见的如:Ⅴ—Ⅳ。在传统和声中,这种进行属于反功能,是被禁止的。而流行音乐注重色彩,经常在歌曲的半终止或终止的地方使用该终止式。如歌曲《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的前奏结束时,使用了两个省去三音的下属和弦,在下属和弦的前面则是Ⅲ级和弦(属功能组)。音乐在此暂时停顿,两个空五度的下属和弦给人一种空荡、不甘心的感觉,暗示着音乐还要继续发展。
此外,流行音乐的结束处有时会在旋律声部使用主和弦的五音、三音。形成一种不完满终止,给人无穷的回味,联想。如歌曲《童话》的结束部分,G大调。伴奏在最后一拍选用了主和弦的二转位(三音旋律位置),音乐虽然结束了,却给听众意犹未尽的感觉。
2.和声的表现功能
和声的表现功能首先体现在和弦的不同色彩。其次,同一个和弦,如果排列法不同、织体形式不同、所处的音区不同等,其色彩都会发生变化。此外,和弦的进行同样能产生不同的色彩。例如,连续使用协和和弦的进行,其色彩纯净而柔和;连续使用不谐和和弦或者交替使用谐和和弦和不谐和和弦则会产生丰富多彩的进行色彩;当调内和弦连续进行时,给人一种稳定感,而调式交替或转调的和声进行易给人带来不安、新颖的感觉。
音乐具有描绘功能,和声则是这种功能中的一种重要元素。在为声乐钢琴伴奏时,我们应该仔细分析、理解作品,充分运用和声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并综合其他因素,力争把作品的深刻内涵准确地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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