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12月17日《职业学校法》公布后,职业学校恢复独立设置的原则重新确立。次年3月《职业学校规程》颁行后,湖北省的职业学校纷纷据此恢复单设或另创。有关此期湖北职业学校的发展概况,可见前述。由于职业学校的门类繁多,学生水平又参差不齐,所以在其恢复单设后,一时难以进行毕业会考。随着毕业会考稳定、深入的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会考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1.国民政府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会考的定制
1937年初,在中学、师范学校的毕业会考基本稳定后,会考的范围又扩大到职业学校。由于职业学校种类繁多,统一会考的难度很大。因此开始时,会考只是在少数职业学校试行,并没有全面推行。是年3月13日,教育部分别以第4297号训令和4252号部令,公布《高级助产及护士职业学校学生参加甄别考试办法》和《高级助产及护士职业学校学生毕业会考规程》,开始在全国推行高级助产士及护士职业学校毕业会考制度。
《高级助产及护士职业学校学生参加甄别考试办法》规定:“在高级助产士及护士职业学校学生毕业会考规程实施以前,未立案之高级助产及护士职业学校毕业生”,应受甄别考试。规定参加甄别考试的资格为:护士“要在护士学校修业3年以上,得有毕业证书,且其入学之程度,为初级中学毕业或有同等学力者”。助产士须“在助产学校修业二年以上,得有毕业证书,且其入学之程度,为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者;或在护士学校毕业,而经一年以上助产训练得有证书者”[64]。参加甄别考试的学生,要具备资格证明文件,由原毕业学校汇呈教育部审查合格后,才可参加甄别考试。此项考试,由各省市区教育行政机关,组织高级助产及护士职业学校学生毕业会考委员会办理。甄别考试试题,由教育部高级助产及护士职业学校学生毕业会考命题阅卷委员会拟定,并分发各省市区教育行政机关保存,临考时当众拆封;考试完毕,密封盖章,呈教育部验收,由教育部高级助产及护士职业学校学生毕业会考命题阅卷委员会核定分数后,发还各地教育机关计算成绩。甄试各科成绩及格,给与及格证明书,并准予参加毕业会考。如有一科或二科不及格,而成绩在50分以上者,认为及格,能够参加毕业会考。护士甄试科目,为国文、生理解剖、细菌学、药物学、护病学及各科医学常识,包括妇科、小儿科、内外科、皮肤科,及耳、鼻、眼、喉各科。助产士为:国文、生理解剖、细菌学、药物学、助产学及医学大意,包括内外妇儿各科、护病学。
《高级助产及护士职业学校学生毕业会考规程》中的规定,除毕业会考科目及命题阅卷方式与中学、师范毕业会考不同外,其他均同。高级助产职业学校的会考科目,为国文、解剖生理学、产科学、医学大意(包括小儿科及内科、妇科)、护病学、卫生学(包括个人卫生、妇幼卫生及其他公共卫生之意)、实习技术考验,共7科;高级护士职业学校会考科目,为国文、解剖生理学、药物学、护病学(包括外科、内科、妇产科、传染科、小儿科、眼耳鼻喉科)、饮食学、个人卫生学、实习技术考验,共7科。该规程规定,统一的考试日期,应在每年6月最后一星期及1月的第一个星期内举行。会考各科试题,由教育部组织专门毕业会考命题阅卷委员会拟定,密封分发至各省市区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保存,临考时当场拆封。考试结束后,由监试员密封盖章,寄呈教育部验收;由教育部会考命题阅卷委员会核阅评定分数后,发还各省市区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计算毕业学生成绩。
在抗战时期,为了培养抗战实用人才,职业学校会考模式有了新的发展。教育部曾指定有关职业学校,增设中等机械电机技术科和中等水利技术科的专门考试。其毕业考试,由考试院考选委员会会同教育部共同主持。其铨定资格,由考试院派员组织考试委员会办理。获得及格证书者,由政府分发工作。实际上将毕业考试与铨定资格考试进行了衔接。“这一考试模式,实质上是对职业学校毕业会考制度的发展。”[65]
1948年1月24日,教育部调整职业学校会考的日期为,每年1月及6月的第二个星期,并针对各省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学生毕业会考“成绩核算,多有未能遵照会考规程办理”的现象,颁发了《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学生毕业会考护理实习技术考验办法纲要》及《高级护士、助产职业学校毕业生成绩核算举例》。前者规定:“各省市教育厅应于举行会考前两个月,视地区及学校需要,分别洽聘主试人员若干,负责办理本科目之考试事宜,并择定于区内设备最完善之学校护理二小教室或病室为考场。”该省市各分区内,以“同时举行为原则”。规定主试人员的资格为:“以护士学校毕业且曾担任护理技术教学工作2年以上者为合格。”如果本区内没有此项合格人员,“可由邻区洽聘或就所在地各校互调主试人员举行”,且“原校教员不得担任本校主试人员”;“各教育厅应于会考前一个月,将各该区内主试人员详历,严密列册,报部核备”;试题由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拟定,并寄送各教育厅,“原封转送各主试人员,当场拆封,并就原编若干组题中变换选用,以杜流弊”。又规定,此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为:“(1)理论占30%;(2)技术占70%。”其中,技术项又具体规定为:“(1)速率10%;(2)正确率40%;(3)整齐10%;(4)对病人之关注占40%。”考试完毕,要求主试人员“应将此项成绩签印,密码汇送各该教育厅局登记,并报部备查”。在《高级护士、助产职业学校毕业生成绩核算举例》中,又详细规定了此项毕业会考成绩核算办法:
(1)毕业会考各科成绩,以各学年成绩平均之40%,加上会考各科成绩60%而得。例如,国文之各学年成绩平均为76,则40%则得30.4;国文会考成绩为60,则60%则得36。两者相加为66.4。如两项得数相加之和不到60分者,则国文一科为不及格,应令于下次会考时补考。(2)各科毕业成绩总数,即以本说明(1)所得之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加非毕业会考各科之各学年成绩而得。(3)毕业成绩平均,即以所有各科之总科数除本说明内(2)所得之数而得。(4)助产学校毕业成绩,按学校教学科目与会考科目核算。方法与护士学校相同。[66]
2.湖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会考的实施
湖北省职业类学生参加毕业抽考,肇始于1931—1932学年度下学期。1932年6月17、18日,举行了中等学校学生毕业抽考。教育厅委派程垚为省立汉口市职业高中商科的主试委员,周兴万为省立女子职业学校银行簿记组的主试委员,刘静万为其缝纫刺绣组的主试委员,袁鲁尊为省立汉口市职业初中应用化学组与染织组的主试委员。其具体实施情况,除考试科目有所不同外,其余和普通中学相同。考试采用抽试的方法。不同学校,抽试的科目不同:(www.xing528.com)
在高中工科内,第三中学抽考科目,为河道工程、房屋建筑、桥梁工程、保险学。
在高中商科内,第二中学和市立职业商科抽考科目,为国文、英文、银行簿记、保险学。
在初中职业科中,女子职业学校银行组抽考科目,为党义、国文、银行簿记、汇兑;
女子职业学校簿记组抽考科目,为党义、国文、工业簿记、会计纲要;女子职业学校缝纫刺绣组抽考科目,为党义、国文、商业簿记、图画(水彩画);市立职业学校应用化学组抽考科目,为党义、国文、应用化学、应用机械学;市立职业染织组抽考科目,为党义、国文、染色法、纺织学。[67]
1932—1933学年度上学期,湖北省因经费困难,决定职业类毕业抽考暂不举行;上届抽考不及格学生,由学校自行办理补考,但以一次为限。在其后历届的毕业会考中,职业类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均由各校自行组织,再未统一组织过抽考,也未进行会考。1934年2月16日,时任湖北省教育厅厅长的程其保呈文教育部,指出职业科学生毕业考试由学校举行,办理缺乏周密,并且“职业生毕业之后,应有相当生产技术与能力”,因此,“职业与普通中学同样重要”[68]。他提议,职业学校学生也应一律参加毕业会考。但此议一直搁置未办。
抗战爆发后,湖北中等教育设施合组为“联合中学”内迁,故在1939—1940学年度第一学期,职业类毕业生才随同普通中学毕业生一起,参加了中等学校学生毕业会考。此次参加毕业会考的,有高中工科、高中商科及女子职业学校。其考试,由教育厅派周杰监试。
在抗战后期,湖北由于受战争影响,政府无暇顾及毕业会考,职业类毕业会考的举行也一度停顿。直到1946—194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育部会同医学教育委员会,共同拟定高级护士及助产学校毕业会考试题,并寄发湖北省教育厅3份及1份,要求湖北教育厅在1947年1月的第一个星期内,举行高级护士及助产职业学校学生毕业会考。当时规定,考试时,考场须设置黑板,用粉笔抄写试题,考卷由教育厅备置。考试结束后,收齐考卷,密封寄回教育部医学教育会,由教育部命题阅卷委员会集中评阅。并规定,参加此次职校毕业会考的学校,只限于由教育部已核准备案学校的毕业学生。湖北省遵规办理,安排于1月7、8、9、10日举行。1月7日上午,考试解剖生理、个人卫生;下午,考试国文。8日上午,考试药物学、饮食学;下午,考试护病技术考验。9日上午,考试内科小儿科传染护病学与眼耳鼻喉科护病学;下午,考试外科护病学。10日上午,考试产妇科护病学、泌尿科护病学。其中,女生考试产妇科护病学,男生考试泌尿科护病学。每场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1946—1947学年度第二学期,高级护士及助产职业学校学生毕业会考,于6月23、24、25、26日举行。参加会考的学校,有省立医学院附设高级医事职业学校和私立钟祥普爱高级护士职业学校。试题由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拟定,然后寄发湖北教育厅。湖北教育厅随即着手办理,由钟祥县政府届期派员到钟祥普爱高级护士职业学校监试。考试结束后,于两周内密封寄送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评阅。此次毕业会考的日程及科目安排为:6月23日上午,考试解剖生理学、个人卫生;下午,考试国文。24日上午,考试药物学、饮食学;下午,考试实习技术考验(护病实习技术考验仍用笔试)。25日上午,考试内科小儿科传染护病学、眼耳鼻喉科护病学;下午,考试外科护病学。26日上午,女生考试妇产科护病学,男生考试泌尿科护病学。
1948年1月,教育部以“医”字第4858号训令致函湖北教育厅,对高级护士及助产职业学校毕业会考进行变更:“(1)个人卫生免试;(2)护理实习技术考验,原有笔试即改行实地考验。”并规定,此项规定自1948年6月护士学校学生毕业会考时实行。要求将各校应届与考学生名册,在会考前4个月送教育部;如过期造报,则一律须移至下届会考时始准参加。但湖北省教育厅并未执行。此后,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急转直下,职业学校会考与其他学校毕业会考一样,事实上也无法正常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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