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年,张之洞创设武昌师范学堂,此为中国公立单设师范教育之始。张之洞认定:“师范学堂为教师造端之地,关系至重。”[12]故将师范教育列为兴学首务。此后,除创设“两湖总师范”外,又率先开办“师范速成科”,为湖北的新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职业学校,在清末称为“实业学堂”;进入民国后,在1922年前称为“实业学校”。其在湖北的发展基础,亦由张之洞在清末奠定。现将这两类学校的内部考试分述如下。
1.湖北师范学校升级和毕业考试的实施
1912年9月《壬子学制》公布后,教育部随即颁发《师范教育令》,规定师范学校分省立、县立、联立、私立四种。同年12月,教育部颁发《师范学校规程》,规定师范学校分设预科和本科,本科又分为第一部共公科和第二部专习科;预科修业年限为1年,本科第一部修业年限为4年,第二部修业年限为1年。由于规定有“第二部视地方情形可以不设”,所以绝大多数师范学校仅设预科和本科,学程共计5年,较并行的普通中学多出一年。湖北省依制对清末的师范学堂进行改办,并依制创设了若干师范学校。
1912年,首先在武昌复办了省立女子师范学校,接着在两湖师范旧址开办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后迁址至第一文普通中学堂旧址)。1914年,在襄阳创设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在宜昌创设省立第三师范学校;又在武昌开办了“实业教员养成所”,在大冶、蒲圻设立“简易师范科”,使湖北师范教育出现复苏势头。但此后湖北的师范教育,长期处于停滞不前的状况,正规师范仅有省立一师、二师、三师和女师4校。在1923年《中国之教育统计》发表时,湖北仅有师范学校学生943人,而最高的江苏省则达4521人,几乎是湖北的6倍;在23个省区的师范排名中,湖北位列第14名,居于中下游。[13]
尽管此期湖北的师范学校规模有限,但是办理尚属认真,培养质量尚可,这与重视考试或有关系。当时的省立师范,除依照部颁《学生学业成绩考查规程》举行学期试验、学年试验和毕业试验外,还特别重视平时考查、实习检测及操行成绩的评定。在师范本科第一部的4年学习中,规定第一学期为试读期,学习4个月后,学校要举行一次甄别试;凡学习不可能跟上进度者,则会被淘汰。所以师范生入学之初,倍感紧张,惟恐考试不过关而丧失学习机会。
即使甄别试过关,其后的学习也不轻松。本科第一部所开课程,有修身、读经、教育、国文、习字、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农业、乐歌、体操,女子师范还须加课家事、园艺、缝纫。其中,大多课程为考试科目。主要科目考试不及格者,则不能升级;留级两次者,则勒令退学。由于当时师范生享受公费制,不仅免缴学杂等费,而且由学校提供膳宿费,并规定退学者须偿还所提供的公费,所以在还款的悬剑之下,更使勤学应考成为校风。
1922年《壬戌学制》颁行,综合中学制确立,师范学校的独立地位不存,湖北4所省立师范先后并入或改办为综合中学,成为其中的师范科或组,独立意义的师范教育考试已不复存在。
2.湖北职业学校升级和毕业考试的实施
1913年8月4日,教育部颁发《实业学校令》,规定实业学校分为甲、乙两种:“甲种实业学校施完全之普通实业教育;乙种实业学校施简易之普通实业教育。”又规定:(www.xing528.com)
实业学校之种类,为农业学校、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实业补习学校等。蚕业学校、森林学校、兽医学校、水产学校,均视作农业学校。艺徒学校视作乙种工业学校,亦得参照工业补习学校办理。女子职业学校得就地方情形与其性质所宜,参照各项实业学校规程办理。[14]
图6-1 武汉圣约瑟学校缝纫室
同时还规定,实业学校分省立、县立或城镇乡立、农工商会立和私立数种。
在同日颁行的《实业学校规程》中,规定甲种实业学校的修业年限,为预科1年、本科3年(可延展1年);乙种实业学校的修业年限为3年(可缩短为2年)。又分章规定了农业学校、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实业补习学校的科目。若为单科学校,则可用科名冠为校名;农科如森林学校、蚕业学校、水产学校等即是。此外,还对各类学校的各科课程进行了详明规定。授课时数,甲种实业学校,大体在每周24~28小时内;乙种实业学校,大体在每周21~24小时内。此外,对于实习时间,也作了原则性规定。还要求各实业学校拟订“学则”,其中的重要内容,即为“学生学业成绩考查事项”。
湖北省依章于1913年恢复和创设了一批实业学校。公立甲种实业学校,大体以省立为原则,包括甲种工业学校、甲种第一农业学校、甲种第一商业学校、甲种第二商业学校、甲种第一农林学校、甲种第二农林学校等;公立乙种实业学校,大体以县立为原则,包括襄阳、均县、光化、荆门、蕲春、孝感、汉川等县开办的乙种农业学校,南漳、通山、蕲水等县开办的乙种蚕业学校,大冶、孝感等县开办的乙种工业学校,宜昌、嘉鱼等县开办的乙种商业学校。还有私立性质的甲、乙种实业学校,知名者有甲种农商学校、中华银行学校、新民实业学校、竞存女子实业学校。据民国初年统计,湖北省共有甲种实业学校6所,学生620人;县办乙种实业学校37所,学生1984人。[15]
尽管民初湖北的实业教育呈勃兴之状,然后却未能持久。据教育部1917年的统计,是年湖北的甲种实业学校仅存4所,学生数为542人;乙种实业学校为26所,学生数为1575人。[16]较之此前的统计,均不升反降。直至1922年,湖北的实业教育仍无起色;据《中国之教育统计》载录,是年湖北的中等职业学校(甲种实业学校)数为6所,在校学生数为970人;初等职业学校(乙种实业学校)数为32所,在校学生数为659人,每校平均学生数仅为20.6人,居全国第20位。[17]分析其中原因,除与政局动荡、战乱不断、经费无着等外部原因相关外,也与实业学校招收的学生过滥、进校后又无严格的考成相关。
1922年《壬戌学制》颁行后,改实业学校名称为“职业学校”。虽然在“学制说明”中依旧保留了职业学校的地位,然而在实际办理中,湖北原设的甲种实业学校均被归入综合中学,分别降格为其中的农、工、商、家事等科或组,独立意义的职业教育考试也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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