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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考试史:晚清湖北科考的特色

时间:2023-1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晚清之咸丰、同治年间,由于整饬太平天国之乱,其时湖北的科举考试,具备了与其他时期有所不同的特色。其一,部分府县的岁、科试未能按期举行。在后来的数年,经常出现岁、科并试的情形。咸丰初年,军事孔亟,清政府为获取军饷,大力推行捐输制度,议准分别加广各省学额和中额。是时坐镇湖北的胡林翼,也积极作出回应,致书各府、县尽力捐输,就连穷处鄂西的施南府也不漏过。自咸丰三年至八年,湖北绅民历年捐饷银近十万两。

湖北考试史:晚清湖北科考的特色

晚清咸丰同治年间,由于整饬太平天国之乱,其时湖北的科举考试,具备了与其他时期有所不同的特色。

其一,部分府县的岁、科试未能按期举行。如咸丰三年(1853),湖北巡抚崇纶(?—1854)在各州府考试时,仅考过德安一府,“因逆匪窜扰下游,未及按试他属”;黄州安陆、襄阳等府,“或因筹办防堵,或因举行团练”,其岁、科两试延至次年举行。又如咸丰五年(1855),湖北学政冯誉骥(1822—1884)在得知武昌省城失陷后,遂以“省垣既失,荆属防堵郡城稽察一切尤为吃紧,该府劝办团练,势难兼理提调事宜,即各属生童闻警之余,亦为裹足”[25]为由,禀请所有岁、科两试,自应从缓举行。在后来的数年,经常出现岁、科并试的情形。

其二,平定“匪乱”前后,由于捐输及增广学额和乡试中额,使科举具备了中兴气象。咸丰初年,军事孔亟,清政府为获取军饷,大力推行捐输制度,议准分别加广各省学额和中额。既有加广一次的情况,也有永远加广的情况。咸丰三年(1853),清政府限定捐银二千两者,府、州、县广文、武一次,学额各一名;一万两者,广永远定额各一名。均以10名为限。于是各省纷纷捐输助囊,以缓朝廷之急。是时坐镇湖北的胡林翼(1812—1861),也积极作出回应,致书各府、县尽力捐输,就连穷处鄂西的施南府也不漏过。自咸丰三年(1853)至八年(1858),湖北绅民历年捐饷银近十万两。于是,胡林翼奏请:“遵照奏定章程,一州一县,捐银一万两,加文、武永远学额各一名;捐银二千两,加文、武一次学额各一名……综计各属,尚应请另于文、武永远学额共九十六名,再应加一次文、武学额共一百二十九名。”[26]

在因捐饷而加广湖北学额和乡试中额的同时,为酬谢湖北士绅组织团练抗击太平军,清政府另外增广湖北学额若干。咸丰七年(1857),清政府谕令:(www.xing528.com)

著照所请,计有武昌府属之江夏县、武昌县、兴国州,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二名;大冶县、咸宁县、蒲圻县、嘉鱼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一名;汉阳府属之沔阳州、孝感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三名;黄陂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一名;黄州府属之黄冈县、蕲水县、麻城县、黄安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二名;蕲州县、罗田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一名;荆州府属之江陵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三名;松滋县、枝江县、监利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一名;襄阳府属之均州、枣阳县、南漳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二名;谷城县、宜城县、光化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一名;安陆府属之钟祥县、天门县、京山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二名;潜江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一名;德安府属之安陆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二名;随州,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三名;应山、应城二县,均著加文、武学额各二名;云梦县,著加文、武学额各一名。自咸丰八年始,岁、科两试,一体遵行。[27]

因为增广学额和中额,又导致了科考人数的膨胀和考场的拥挤。咸丰八年(1858)湖北各州、府考试时,各文、武童生因“皇上天恩增加学额,尤为感奋”,“按期应试,无不踊跃观场”,学政“每到一棚下学时,面谕出保廪生,先期传示各童恪守场规,务须安静”[28]。同治九年(1870),湖北巡抚郭柏荫(1807—1884)因乡试人数过多,增修贡院号舍后,请求添设房官时说:“乡试士子向不过六千余人,是以例设同考官十员,足敷分校。咸丰以来,叠荷恩纶,加广学额,诸生日增月盛。上届丁卯科生监,就试者一万一千有奇。其时号舍止九千余间,故学匠不得不量加摈落……约计可添号舍二千余间,观光多士,闻风鼓舞。”号舍的添建,解除了考生的后顾之忧;然而试卷的增多,却给阅卷的房官加重了任务:“惟思一场试卷,既有一万一千之多……而分校房数仍旧(十房),是一房须分卷千余。闱中向章,头场卷于八月十三日进卷分阅,二十四五即须阅讫,以后尚须接阅二、三场试卷,为期不过十日。一日须阅百卷,无论何等精强敏捷之才,恐不能卷卷究心,篇篇寓目。仓猝完事,屈抑必多。”为此,后将房官“添为十二房”[29],以缓解阅卷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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