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湖北地区的私学遍及各地,成为官学的重要补充。还有一些好善乐施者,为了使人们能够掌握一些基本的文化知识,在各地办起了免费的教育机构——义学。私学和义学,为湖北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和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产生了积极作用。
1.私学的创办
明清时期,私塾在湖北各地普遍存在着。大致说来,凡是受过教育,以后参加科举、步入仕途的,都经历过私塾的学习阶段。明清时期的湖北私塾,以家族为主要组织者最为常见。当然,塾师个体开馆授徒性质的私塾——书馆,也为数不少。除以上两种外,湖北个别地区还有一种私塾叫“棚东”。
明清时,襄阳私塾十分发达,以上所言之私塾的三种形式都存在着。据《襄阳县教育志》载,襄阳私塾形式为:
一是由塾师自立门馆,邀集本村学童入学,学费的多少,按学生的学习课程和家境好坏,由家长、老师双方面议。这样的私塾称为“散学”。再一种,是殷实富户单设学塾,延聘老师在家专门教授自己的子弟,塾师薪俸由其包揽。这叫“馆学”或“东家学”。第三,是由一人出面邀馆,塾师报酬由各学生分摊,邀馆者纳总。这种私塾,叫“棚东”。这些私塾中,又分蒙学与经馆。蒙学为幼儿初学的地方,以识字为主,家境清贫者多入这类学校;经馆为年长、家庭富有或学优子弟深造场所,读经赋诗,以求深造,达到入学中举、取得功名,步入宦途之目的。[43]
荆州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八旗兵便在江陵设防,在荆州城中筑起了一道界城。以此为界,分为东城与西城。东城为满人居住区,故又称为“满城”;西城为汉人居住区,因而称之为“汉城”。设防之初,牛录官八旗重视满人及其子弟教育,按牛录(清军事编制,每300人为1牛录)设学,在满城特地开设了56所牛录官学。这些学校,虽名之为“官学”,实际上是带有半私塾性质的学校;专门招收八旗牛录士兵子弟,又称“旗学”。其教习的束脩、学生膏火,都由各该牛录兵丁公助;将军(都统)则按季委印房章京考其功课勤惰,分别奖赏。满城牛录官学,共有学生1000多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原任左翼副都统德其保奏准添设总教习10名,每旗1名,每翼1名,在各旗领催前锋内考取,系九品顶戴。乾隆四十五年(1780),右翼蒙古协领呈请设立满汉义学,每旗一所,学生二三十人不等,从本旗牛录官学挑入。嘉庆十二年(1807),荆州驻防设立八旗官学,其廪、增生由原来各1名增为各2名,廪膳银两由江陵县支付。
汉阳县的私塾,以蒙馆、经馆两种为主。蒙馆是由邻近自然村庄数家合伙,约聘一位塾师设馆,教授学生数十名;经馆则是由成年学生数十人组合,聘请一位有名望、有学识的塾师设馆。
武昌县的私塾,亦分经馆、蒙馆两种。其蒙馆即村塾,俗称“泥巴馆”。农家子弟农闲上学,农忙回家做事,名曰读“短学”。
新洲县则将这种为个人或宗族、村里所设的私塾,称之为“犁耙馆”。道光元年(1821),新洲旧街黄林墅有位名叫黄基盛的塾师,所办的私学,便是这一性质的教学组织形式。黄林墅村塾,实系黄基盛在家所设,招收本村及邻村儿童35名,年龄悬殊很大,最大年龄的十五六岁,最小的仅六七岁。
明清湖北私塾的教学内容,根据学生的程度确定。属蒙馆性质的私塾,其教学内容的程度较低。据《武昌县教育志》载,该县私塾的教材,多为《三字经》《女儿经》《四言杂字》《六言杂字》《百家姓》《千字文》《增广贤文》《论语》之类,个别亦有采用《幼学琼林》的。
程度较高的经馆,带有专门教育性质,学生在此肄业,目的在参加科举考试。此类私塾的学生,宿食均在所在的私塾中,由校工承担校务。经馆大多由获得进士、举人或秀才功名的人执教;也有望族大户以重金聘请名师来教学的。这一类的私塾,名曰“聘馆”。聘馆的教学内容比较专深,教学规章严格。聘馆的教学概况为:
教材以攻读四书、五经为主,还要读《古文观止》《左传》《东莱博议》《昭明文选》《古文辞类纂》等,个别讲授《公文程式》《刀笔精华》之类,至于文、联等乡党应酬,亦必自始至终予以重视。教法对“大”学生,按程度分组授课,以讲授为主,答辩析疑亦经常进行。10天或15天做一次题(即作文),命题作文,文体多为记叙、论说,内容论古更多于议今。答对、作诗,是循序渐进的。对对子,先对字,后对词,最后对句;作诗,先作绝句,后律诗,进而排律。批改诗文,有批有改,间或个别点评。
教学时间,全年分三季:正月半前后开学,至放端阳假(7~10天);端阳假复课,至放中秋假(7~10天);中秋假复课,至冬月初二散学(亦称解馆)。不放暑假。栽田、割谷大忙,学生回家帮帮忙是允许的。无升留级制度。课本进度不划一,学年终,书未讲完现象,抑或有之。[44]
湖北私塾在教学上,重视基础文化知识,实行个别教学、因材施教,促进了湖北文化教育的发展。但过于强调死记硬背,教学方法侧重注入式,惩罚也普遍盛行。据载,新洲县的一些私塾的教学实况为:
学生常年上学,只有端阳、中秋和春节放假。塾规甚严,对不守塾规的学生,轻则用戒尺打手掌、罚站、罚跪、关学;重则打屁股;屡教不改者,令其退学。上学即就位,不得随便下位或出门;大、小便须领戒板。私塾的教法,重注入式。学生终年禁锢在学堂里,学习生活单调、枯燥。一首流传的打油诗说:“黑漆茅房屋半间,猪窝牛圈实堪怜。幼儿八九纵横坐,‘天地玄黄’喊一年。”[45](www.xing528.com)
这些说明,湖北私塾在教学与管理上,存在很大的弊端:课堂空气沉闷,没有生动活泼的气息,压抑学生的个性,学生得不到全面发展。总之,私塾教学存在较多的负面影响。
2.义学的创办
义学,通常由地方乡村好善乐施者捐资,或利用地方集资、官款、地租设立,具有亦官亦私的性质。从整体上看,私人捐资设立的义学较多。入义学受教育者,多为贫寒子弟,一般免交学费。它是一种特殊性质的私塾。
同私塾一样,明清时期湖北各地普遍地存在着义学。雍正元年(1723)谕令:“各省改生祠、书院为义学,延师授徒,以广文教。”[46]其后,义学有了一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至光绪二十二年(1896),全省义学有207处。义学的塾师,由地方推定。义学教学与私塾相同,有经馆与蒙馆之分;经馆传授“五经”等书,蒙馆学生读《三字经》等启蒙读物。襄阳府规定,须考取并在府、州、县学学习十年的生员,才有任塾师的资格。[47]咸丰县金垌司义学始建于乾隆五年(1740),政府给予一些补贴,每年请领藩库银十六两作膏火。乾隆二十四年,咸丰知县张禺“将县民互争生基坪官荒,变置水田山场一分,归入义学,每年收租谷十六石一斗二升。三十九年,知县潘宪武,将民互争黄土官坡官荒,详归义学”[48]。
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时任荆州太守捐银四百两,发典一分五厘生息,于府城隍庙设立蒙馆,由府延师教家贫子弟。蒙馆后来设于太平缸药王庙。咸丰年间(1851—1861),荆州太守唐际盛将其馆分为二堂:一堂设原处药王庙;一堂设于文昌宫。同治十二年(1873),知府倪文蔚捐俸将二堂合为一堂,修建恤孤义学。据史料记载,襄阳县是义学最多的一个县。从嘉庆年间开始兴办到清末,襄阳县有义学26所。兹将襄阳义学情况列表如下(表4-6)。
表4-6 襄阳县义学一览表[49]
续表
为了节省开支,襄阳县义学多设于祠堂、庙宇之内。许多义学立有较为严格的学规。门口悬挂匾额,正中供奉着孔子的牌位,两旁分贴府、县告示——用以告诫学生遵纪守法,尊师重教;亦告诫乡人,不得擅入义学,不得在义学中惹是生非。
明清时期,属今武汉市城区的区域,也设置了很多义学。如雍正七年(1729),在原为南禅林的八角亭(今汉口洪益巷),建培心义塾(亦称培心善堂)。[50]
地处鄂东黄冈市的大多数地区,亦遍设义学。宣统时的《湖北通志》、光绪时的《蕲州志》均载,道光十八年(1838),署理知州林寿平倡捐建蕲州城南、城北两义学。
义学同私塾一样,遍及湖北全省城乡,为荆楚文化的传承,为教育的普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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