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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考试史:书院制度和考试发展

时间:2023-1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北宋初年,以白鹿洞书院为标志,始创具有讲学之实的书院制度。书院考核,源于传统的察举制度,同时吸收了官学考试与科举考试的许多优点,并形成“考课”之制,具有自己的特色。虽说唐代书院并不具备教学的特质,仅为修书、藏书和以文会友之所,但书院的考试,则渊源于唐代。这是中国书院考试的最早记录。湖北书院始于宋代。“旬有课,季有试”,表明书院已明确了考试的时间,并形成了一种制度。

湖北考试史:书院制度和考试发展

书院是中国古代一种特殊的教学组织形式,对教育和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书院之名始于唐代,起源于玄宗开元六年(718)所设丽正书院。北宋初年,以白鹿洞书院为标志,始创具有讲学之实的书院制度。

考试,是书院用来对肄业生徒进行德行与学业考核的一种评估制度,以便评定优劣、确定升降、给予奖惩,借以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书院考核,源于传统的察举制度,同时吸收了官学考试与科举考试的许多优点,并形成“考课”之制,具有自己的特色。

虽说唐代书院并不具备教学的特质,仅为修书、藏书和以文会友之所,但书院的考试,则渊源于唐代。《唐六典》规定,集贤殿书院的学士、直学士、侍讲学士、修撰官、校理官、知书官等,不管是“刊辑古今之经籍”,还是“辨明邦国之大典而备顾问应对”的;无论是“征求”遗逸贤才,还是“撰集文章,校理经籍”的,人人都得参加考试,“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73]。这是中国书院考试的最早记录。但书院考试作为一种制度,则是宋代的事情。

湖北书院始于宋代。南宋时,始有关于书院考试的记录。如高斯得在《公安南阳二书院记》中载有:“在公安者,即名曰‘公安书院’,实维寇祠旧址;在武昌者,曰‘南阳书院’,则取武侯躬耕之地以名……择文学行义之士,众所推服者,以师表之,旬有课,季有试,暇日则教之射。”[74]这说明书院请有名望之士讲学,并在学习中进行学业考试。“旬有课,季有试”,表明书院已明确了考试的时间,并形成了一种制度。

元代程端礼所订《读书分年日程》中,规定最后三年是为科举考试做准备,教诸生习练如何应付科举考试。虽然这个《日程》最初只是为程氏家塾所订,但它甫一问世,即遇元代开科取士,因而很多书院都予以采纳。因此,元代书院为应付科举而进行考试是远胜于宋代的。

【注释】

[1]《资治通鉴纲目》卷三六。

[2]《隋书·高祖纪上》。

[3]《隋书·高祖纪下》。

[4]《隋书·炀帝纪上》。

[5]《梁书·武帝纪》。

[6]《册府元龟》卷六三九《贡举部·总序》。

[7]《旧唐书·孔颖达传》。

[8]《通典·选举三》。

[9]《唐摭言·统序科第》。

[10]《唐会要》卷七十六《贡举中·进士》。

[11]《新唐书·选举志上》。

[12]《文苑英华》卷四八二“策·方正”。

[13]《文苑英华》卷四八二“策·方正”。

[1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七“开宝九年”。

[15]《宋史·选举志》。

[1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乾德元年”。

[17]《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三三“庆历元年”。

[18]《元史·选举志》。

[19]《元史·耶律楚材传》。

[20]《元史·选举志》。

[21]《元史·选举志》。

[22]参见(清)徐松:《登科记考》(上),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54页。

[23]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湖北简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45页。

[24]参见白战存主编:《鄂东教育名人荟萃》,湖北省黄冈市教育学会1996年自刊,第971~972页。

[25](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海述解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6页。

[26](唐)刘蜕:《上礼部裴侍郎书》,(清)徐松:《登科记考》(中),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816页。

[27](北宋)苏辙:《栾城集》卷二一《上皇帝书》。

[28]参见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湖北简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222页。

[29]参见湖北省蕲春县教育局教育志编纂组编:《蕲春县教育志》,蕲春县教育局1987年自刊,第29页。

[30]参见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湖北简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222页。

[31]王得臣:《麈史·知人》。

[32]《宋史·欧阳修传》。

[33]《宋史·欧阳修传》。

[34](清)甘鹏云:《毕渐为宋时湖北状元十一人之一》,吴勇点注:《潜江旧闻录》卷一,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7页。

[35](清)甘鹏云:《毕状元逸诗》,吴勇点注:《潜江旧闻录》卷一,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8~19页。(www.xing528.com)

[36]参见牟发松:《唐代长江中游的经济与社会》,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11、313页。

[37]《隋书·柳昂传》。

[38]参见《隋书·儒林传》。

[39]《唐会要》卷三五《学校》。

[40]《旧唐书·良吏传上》。

[41]湖北省蕲春县教育局教育志编纂组编:《蕲春县教育志》,蕲春县教育局1987年自刊,第39页。

[42](清)董诰等:《全唐文》卷七九七。

[43]“六学二馆”是唐代中央官学的主体,其中的“六学”由国子监主管。“六学”指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二馆”指门下省办理的弘文馆,设于东宫的崇文馆。中晚唐还创办了广文馆,因为所存在的时间不长,故多不列入。如列入,则应称之为“六学三馆”。

[44]熊贤君主编:《湖北教育史》上卷,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57页。

[45]熊承涤、邱汉生主编:《南宋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65页。

[46](北宋)黄庭坚:《鄂州通城县学资深堂记》,《山谷集》卷十七。

[47]参见江陵县教育志编纂领导小组编:《江陵县教育志》,1984年1月印行,第1~2页。

[48](南宋)朱熹:《黄州州学二程先生祠记》,《四库全书·集部·晦庵集》卷八十。

[49](南宋)朱熹:《蕲州教授厅记》,《四库全书·集部·晦庵集》卷七七

[50]参见吕调元等:《湖北通志·金石志八》“御制玄圣文宣王赞并加封号诏”条。

[51]参见(北宋)欧阳修:《谷城县夫子庙记》,《欧阳文粹》卷十四。

[52]邹浩:《襄州迁学记》,《道乡集》卷二十五。

[53]黄庭坚:《鄂州通城县学资深堂记》,《山谷集》卷十七。

[54]参见(北宋)程祁:《京山县新学记》,吕调元等:《湖北通志·金石志十》。

[55](北宋)张嵲:《修房州大成殿记》,《紫微集》卷三一

[56](南宋)俞舜凯:《御书孝经·鲁国之图碑》。

[57](南宋)王质:《兴国军学记》,吕调元等:《湖北通志·金石志十一》。

[58](南宋)闻人模:《兴国新建军学门堤记》,吕调元等:《湖北通志·金石志十二》。

[59](南宋)朱熹:《蕲州教授厅记》,《四库全书·集部·晦庵集》卷七七。

[60](南宋)朱熹:《鄂州社稷坛记》,《四库全书·集部·晦庵集》卷七九。

[61](南宋)朱熹:《鄂州州学稽古阁记》,《四库全书·集部·晦庵集》卷八十。

[62](南宋)朱熹:《致蔡季通》,《四库全书·集部·晦庵续集》卷二。

[63](元)元明善:《武昌路学记》,《清河集》卷四。

[64]《新唐书·选举志上》。

[65]《文献通考·学校七》。

[66](北宋)李昉等:《太平广记》卷二七一“关图妹”。

[67]《宋史·欧阳修传》。

[68](南宋)陆游:《入蜀记》卷五。

[69]参见周先智主编:《龙泉中学校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页。

[70]《新唐书·袁滋传》。

[71]《旧唐书·李逊传》。

[72]《文献通考·学校七》。

[73]《唐六典》卷九《中书省集贤院史馆匦使》。

[74](南宋)高斯得:《耻堂存稿》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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