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告诉我们,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许多政治知识之间在本质上有一定的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挖掘这些联系,把具体知识看成是共性在具体领域的表现形式,可以整合知识,加深理解和掌握。
如经济常识中的“商品价值、价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与第八课“世界市场价格、国际商品价值、国际劳动平均单位、国别价值”的关系就有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后者是前者在世界市场上的表现,用前者的共性关系去理解掌握,世界市场的知识点及其相互关系就非常清楚。在此基础上还可进行扩展推理隐性关系。①商品价值等因为范围不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世界市场中表现为国际商品价值,在某一国内表现为某一国内价值,即国别价值。②用类比推理可知,在世界劳动平均单位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个与国内社会劳动生产率同性质的“世界社会劳动生产率”,它与世界劳动平均单位也成反比关系。③以上说明,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个别劳动生产率与社会劳动生产率都是相对的,在一定范围条件下可以转化。④扩展到现实中,我国加入WTO,面临着国内劳动生产率与“世界社会劳动生产率”的问题,从而也就有国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世界劳动平均单位、国别价值与国际商品价值、国内价值与世界市场价值的比较关系,迎接WTO的机遇和挑战的办法是加强科技和管理,使国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于或低于世界劳动平均单位,跟上世界的步伐。⑤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规律,在世界市场上仍是基本规律,其在世界市场上的表现形式可表述为:国际商品价值由世界劳动平均单位所决定,商品交换以国际商品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联系世界市场上的不等价交换现象,突出不等价交换的“人为”本质。(www.xing528.com)
再如有关“价值”问题。经济学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哲学中也有“价值”,对学生而言,很容易产生思想混乱。从教材的内容上推论,两者是一种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从内容上来看,哲学上的“价值”是“人的需要与事物属性之间的特定关系,即事物对人的积极意义”;同时,教材还指出,“价值,是人们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如经济价值、道德价值……我们这里所说的价值,不是这些具体领域的价值,而是哲学世界观领域的价值,它比具体领域事物的价值更广泛、更抽象”。由此可见,哲学的价值是共性,体现着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经济学的价值是个性,在其“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含义中可知一个隐含观点:人类劳动能否成为商品,关键就是能否交换成功,而交换成功与否取决于该商品是否符合市场的需要,因而经济学上的价值也符合哲学价值的含义,只不过这里的“事物”变成了“人类劳动”,“人”变成了“市场需要”(市场需要也就是人的需要)。依此类推,使用价值更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价值了,即“物(商品)对人的满足程度的需要”,所以哲学上的价值与经济学上的价值是一致的,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哲学上的价值的共性上统帅了经济学上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人生观中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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