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吴江县志》载屠母赵氏重建利往桥
明成化十六年(1480)冬天,垂虹桥坍塌现象颇为严重。这时,巡抚御使刘魁来到吴江。这刘魁为明宪宗成化二年(1466)进士,成化三年(1467),外放永平府卢龙县(今秦皇岛市卢龙县)知县;成化十一年(1475),为试监察御史;翌年,实授陕西道监察御史。据《苏州府志》记载,他在苏州等地任职期间,“淫雨害稼”,便向朝廷上书,力争为百姓蠲免赋税。苏州百姓为纪念他,“肖像祀之”。
刘魁看到垂虹桥的现状就命吴江知县冯衡(字平叔,合州人,进士)修桥,冯衡苦于修桥费用巨大而迟迟未予动工。此时,松陵本地有一女子,为屠母赵氏,其丈夫屠晟原为义官(古代专设的一种编外官职,明朝时颇为盛行),因病早逝,留下一大笔遗产。丈夫亡后,长子又作古,赵氏连遭不幸,很是悲痛,但她闻知本县修缮垂虹桥短缺银两,便要捐资。她召来幼子屠承宗说道:“你父亲所遗下的财产颇丰,原为你们兄弟二人拥有,现你兄已亡,尽悉归你。为娘我一来怕你拥有巨资,不思上进,二来也想积点德,将银两悉数捐出去修桥,为乡民造福,同时也为你造福。”屠承宗听了母亲之言,满口答应。赵氏就命孙女婿周禋告于县衙:“不要因修桥费用巨大一时修不起来就玷污官声,也不要为了筹集修桥费用而去打扰大家,我愿意捐资修桥,以光扬先夫的名声,也让我的小儿子有所成就。”(www.xing528.com)
于是,县官告达于巡抚御使刘魁,刘魁非常欣喜,说道:“一个寡妇能如此,如没有烈丈夫的志向是不能做到这样的。”遂下令县官非常恭敬地来到她家里,予以褒奖。屠母赵氏便爽快地捐出了白银一千余两。
接着,刘魁就命苏卫指挥杨端(字惟正,浙江鄞县人)监督管理修桥之事,一边招集工匠,一边准备修桥材料。修桥工程从这一年的冬天开始,不到三个月,第二年春天就竣工了,垂虹桥又恢复了往日的秀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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