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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卦爻辞校释:既濟卦详解

时间:2023-1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既濟”,秦簡《歸藏》作“”。全部六十四卦的排列中,既濟、未濟這兩個由坎、離重疊而成的卦被安置在最後,同樣可與乾、坤相呼應。水、火相遇且各居其位可謂“既濟”,但陰陽的變化動並無終點,而是往復循環,無止無息。不過,未濟上九“濡其首”、既濟六四“繻有衣袽”明顯不是講小狐渡河。“七日得”同於震卦六二之“七日得”。

《周易》卦爻辞校释:既濟卦详解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異文】

“既濟”,秦簡《歸藏》作“”。傳本《歸藏》作“岑”,于省吾認爲“岑”从“今”聲,與“既”雙聲,並見母字,兩字可通。“”同“霽”,與“濟”亦可相通[1]。《衷》引作“既齎”。“初吉終亂”,伯3872B 作“初吉亂”,應脱“終”字。“終”,帛書作“冬”。“亂”,帛書作“乳”。按,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亂”字作“”,同篇“乳”字作“”,字形極其相近。帛書作“乳”當是因形近而訛。

看《彖》“小者亨也”,並引卦辭“利貞”,似乎卦辭中有“小亨”一句。高亨認爲卦辭中“亨小”當乙正,作“小亨”[2]。但看帛書,仍作“亨小利貞”。此暫當存疑。

【易傳】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序卦》曰: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

【釋義】

卦象離下坎上,離爲火,坎爲水,水下有火,像水、火就位,行將烹煮。既,已經。濟,渡河、成功。《序卦》是取成功的意思。從今本六十四卦的卦序看,上經以坎、離兩卦結束,並與開首的乾、坤兩卦相呼應。全部六十四卦的排列中,既濟、未濟這兩個由坎、離重疊而成的卦被安置在最後,同樣可與乾、坤相呼應。這樣的安排顯然是刻意爲之。

坎是陽卦,離是陰卦,陰陽相遇,是“亨”。小,通少,稍也。之所以是“小利貞”,原因是“初吉,終亂”。水、火相遇且各居其位可謂“既濟”,但陰陽的變化運動並無終點,而是往復循環,無止無息。因此,秩序井然的局面終將被打亂,重新從混亂的狀態開始新一輪的陰陽變化,此即謂“道”。反之,若“終”止,即不再變化,則是反道,也就是《彖傳》説的“其道窮也”。

從另一個角度看,今本將既濟、未濟放在最後兩位,確實反映出了憂患意識,所以《象傳》説“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

【異文】

“曳”,帛書作“抴”。《説文·手部》:“抴,捈也。从世,余聲。”即拉、引的意思。“抴”後世作“拽”字,从“曳”得聲,可與“曳”相通。“輪”,帛書作“綸”,宜從帛書讀。

【易傳】

《象》曰:“曳其輪”,義无咎也。

【釋義】

此條爻辭頗令人費解。參照未濟“小狐汔濟,濡其尾”兩句,則此“曳其輪,濡其尾”似是講小狐渡河。不過,未濟上九“濡其首”、既濟六四“繻有衣袽”明顯不是講小狐渡河。這條爻辭極可能還是講人渡河。

曳,拉,牽引。輪,高亨云:“然車陷水中,馬力不足,人或曳其輈轅,或推其輿軫,無曳其輪之理;即或加力於輪,亦推其輪,而不曳其輪,余故謂此輪字,非用其本義也。輪疑借爲綸,同聲系,古通用。”“曳其輪,即曳其綸,謂曳其帶之垂穗也。”[3]辯之有理,帛書正作“綸”,可證高氏之説。“尾”字亦當從高亨釋義,是古人服飾中的“飾尾”,即用動物的尾巴係在身後。《詩·邶風·旄丘》有“狐裘蒙戎,匪車不東?叔兮伯兮,靡所與同。瑣兮尾兮,流离之子。叔兮伯兮,褎如充耳”,其中“尾”也許是男子服飾上的小飾品。《詩·豳風·狼跋》有“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狼疐其尾,载跋其胡”,這些詩句可能都是古人,尤其是武士穿戴動物尾巴作爲飾物的證據。此類打扮使武士看起來威嚴恐怖,可以嚇唬敵人。

由於尾飾拖在身體最後,渡河時最容易被沾濕。但尾飾終究不重要,縱然沾濕也没有危險,所以説“无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異文】

“喪”,帛書作“亡”。“茀”,帛書作“發”,《集解》作“髴”,《釋文》:“子夏作髴,荀作紱,董作髢。”《集解》引虞作“茀”。“茀”“髴”聲符相同,同屬滂紐物部,可以通假。“發”與“紱”同屬幫紐月部,與“茀”“髴”旁紐,物月通轉,也可能通假。“髢”,即“鬄”,《説文·髟部》:“鬄,髲也,从髟,易聲。髢,鬄或从也聲。”髲即假髮,是首飾一類。而“髴”有首飾義,因此,作“髢”字可能是字義相類而産生的異文。“逐”,帛書作“遂”,形近而訛。

【易傳】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釋義】

茀,馬融云:“首飾也。”[4]首飾插戴在頭是較容易遺失的,而鄭玄所説“車蔽”[5]則相對不易遺失,所以當從馬融釋。前人衹云是“首飾”,而高亨考證認爲是假髮[6],可備一説。《子夏易傳》《集解》用字均从“髟”,似可證高氏之説可信。按,古人假髮用頭髮制成,常用髪簪之類首飾固定在頭上,可能並不是非常穩固,所以容易脱落。“七日得”同於震卦六二之“七日得”。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易傳】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釋義】

虞翻:“高宗,殷王武丁。鬼方,國名。”[7]鬼方見於甲骨卜辭、《詩經》和《竹書紀年》等文獻,是多次與殷、周發生戰争的一個方國。“三年克之”,形容戰争耗時久,至爲殘酷。王玉哲認爲“三年”是紀年,非指戰爭歷經“三年”。[8] 若是如此,“克之”不當有,或在“三年”之前。武丁時期,與方戰爭歷時數年,[9]与鬼方似無戰爭。疑“鬼方”是“方”之訛。“小人勿用”在這裏實有三重含義,一是戰争殘酷,不可用小人;二是占得九三爻則意味着要遇艱難之事,不要用小人,小人不堪重任;三是若小人占得此爻,則是不適宜之兆。

九三當位,且剛健好動,有如乾九三之的“終日乾乾,夕惕若”,所以《象傳》説“憊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

【異文】(www.xing528.com)

“繻”,上博簡作“需”,帛書作“襦”,《周禮·夏官·羅氏》鄭玄注引鄭司農云“襦讀爲‘繻有衣袽’之繻”[10],《釋文》:“繻,子夏作,王廙同,薛云:‘古文作繻。’”伯3872B作“”,當是“濡”的異體。按,“”是“襦”之異體,“繻”“需”“襦”均應讀爲“濡”。

“袽”,上博簡作”,帛書作“茹”。《説文繫傳·巾部》“帤”字下,徐鍇引作“濡有衣帤”,且云:“又,道家《黄庭經》曰‘人間紛紛臭如帤’,皆塞漏孔之故帛也,故以喻煩臭。”[11]《考工記·弓人》鄭玄注引鄭司農云“帤讀爲‘襦有衣絮’之絮”[12]。是“帤”與“絮”音義相近。《説文·糸部》“”字下則引作“需有衣”,又云:“,絜緼也,一曰敝絮也。”是“”亦與“絮”音義皆近。《釋文》“衣袽”下云:“女居反,絲袽也。王肅音如,《説文》作絮,云:‘緼也。’《廣雅》云,塞也。子夏作茹,京作絮。”(黄焯云:“絮,宋本同,盧依《説文》改作,下絮塞同,並於緼上增絜字。”) 據《説文》對”“帤”“絮”的釋義看,三者義符相近,意義略有分别。至於今本的“袽”字,不見於《説文》,恐怕是後起俗字。就爻辭此處的上下語境看,本當讀爲“絮”字。“茹”从“如”得聲,當通作“絮”。

【易傳】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釋義】

既濟、未濟爻辭多涉及渡河,或弄濕服飾之類的事情,以此語境看,“繻有衣袽”當讀作“濡有衣絮”,即渡河時不僅濕了衣服,連襯在裏面的絮也濕了。“終日戒”,整日裏心存戒備,這是視“濡有衣絮”爲不祥兆頭的結果。有學者以爲“終日戒”當讀作“冬日戒”,同樣可通(因爲其他季節穿的衣服一般不會襯有絮)。冬天寒冷,渡河時必須注意别弄濕衣絮,否則寒冷難乾。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吉]。

【異文】

兩“鄰”字,上博簡字均作“”,當讀爲“鄰”。“東鄰殺牛”,帛書作“東鄰殺牛以祭”,“以祭”恐爲衍文。“如”,帛書作“若”,兩字可通。“禴”,上博簡作“酌”,帛書作“濯”。按,“禴”與“濯”上古疊韻,旁紐雙聲,當可通假,在升卦、萃卦均有其例。“酌”與“禴”“濯”亦聲韻皆近。“實受其福”,上博簡作“是受福,吉”,帛書作“實受其福,吉”。《象傳》有“吉大來也”,可知唐石經、今本均脱“吉”字。

【易傳】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釋義】

王弼:“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13]鄭玄注《禮記·坊記》時即云:“東鄰,謂紂國中也。西鄰,謂文王國中也。”[14]似可信從。“受福”,即受天之福祐,這裏或許與周受天命有關。

上六:濡其首,厲。

【異文】

“濡”,上博簡作“需”。“厲”,上博簡作“”。

【易傳】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釋義】

渡河時頭被弄濕,這是極危險的。《象傳》“何可久也”,水已淹到頭,當然是不可久也。上爻在一卦最上,所以常與“首”相聯繫。

【注释】

[1]于省吾:《雙劍誃尚書新證、雙劍誃詩經新證、雙劍誃易經新證》,中華書局,2009年,第754頁。

[2]高亨:《周易大傳今注》,齊魯書社,1979年,第489頁。

[3]高亨:《周易古經今注》(重訂本),中華書局,1984年,第344—345頁。

[4]馬融:《周易傳》,《漢魏二十一家易注》,載《儒藏》精華編第一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243頁。

[5]鄭玄:《周易鄭注》,載《儒藏》精華編第一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116頁。

[6]高亨:《周易古經今注》(重訂本),中華書局,1984年,第345—346頁。

[7]虞翻:《周易注》,《漢魏二十一家易注》,載《儒藏》精華編第一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523頁。

[8]王玉哲:《鬼方考补證》,《考古》1986年第10期。

[9]李發:《甲骨軍事刻辭整理與研究》,中華書局,2018年,第98頁。

[10]孫詒讓:《周禮正義》,中華書局,1987年,第2448頁。

[11]徐鍇:《説文解字繫傳》,中華書局,1987年,第157頁。

[12]孫詒讓:《周禮正義》,中華書局,1987年,第3546頁。

[13]王弼:《周易注》,載《儒藏》精華編第一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785頁。

[14]孔穎達:《禮記正義》,載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影印本,中華書局,1980年,第16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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