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異文】
“離”,《筮法》卦名作“羅”,帛書、帛書《繫辭》亦作“羅”。傳本《歸藏》作“離”,秦簡《歸藏》作“麗”。“麗”和“羅”的讀音與“離”相近,故可相通。
【易傳】
《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序卦》曰: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釋義】
卦名爲“離”,在經文中主要有日象、火象。但在離卦的爻辭中,離却有附麗、麗景、分離、太陽、明麗等多種象征意義,比較複雜。在卦辭中,當以離爲附麗之義,所以纔有“畜牝牛,吉”的占斷。牝牛,母牛,畜之可有公牛“附麗”之,然後生下小牛,是爲吉。《彖傳》“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等,都是讀離爲麗,附麗之義。《象傳》則兼取附麗、日、明等義,推闡出“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的哲理。用“繼”字,是因此卦是兩離卦重疊而成。
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
【異文】
“履”,帛書作“禮”。“錯”,帛書作“昔”,阜簡作“”,兩異文聲符與“錯”相同,都通作“錯”。
【易傳】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釋義】
錯然,王弼云:“警慎之貌也。”是以“錯然”乃描述步履,釋者多從之。朱謀:“户屨交錯,賓非一人,故曰‘履錯然’。賓眾則禮儀懼有所不至,故曰‘敬之,无咎’。”[1]李光地云:“古者賓將入室,則脱其履,故曰户外履滿。履錯然者,喻應接煩雜也。”[2]同樣理解“錯然”是指鞋子擺放的樣子,是釋“錯”爲交錯。高亨:“錯然,黄金色貌。”[3]是以“錯然”爲描寫鞋子的外形。
離卦有附離之義,且純卦離是兩個離卦重疊而成,故將“錯”理解“交錯”似較合適。
六二:黄離,元吉。
【易傳】
《象》曰:“黄離,元吉”,得中道也。
【釋義】
黄,中之色也,與坤六五“黄裳”之“黄”同義。離,附麗也,所謂“黄離”當指有中正之色加於身。離卦六二與坤之六五一樣,都位居卦象中間,所以都用“黄”這種顔色爲比喻。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異文】
“昃”,帛書作“”,是“稷”之異體。“稷”字精紐職部,“昃”字莊紐職部,兩字音近可通。阜簡作“”,《説文·日部》“昃”字下引作“”,伯2530作“”,《集解》作“”,都是“昃”字異體。《釋文》:“王嗣宗本作仄。”應讀爲“昃”。“鼓”,《釋文》:“鄭本作擊。”屬同義替代。“缶”,帛書作“”,應是“缶”字繁構。“則”,帛書作“即”,讀爲“則”。“耋”,帛書作“絰”,《集解》作“耋”,《釋文》出“大耋”,云:“京作絰,蜀才作咥。”諸字均从“至”得聲,故可通。“嗟”,帛書作“”,同“嗟”。《集解》作“差”,《釋文》:“荀作差,下嗟若亦爾。”“差”與“嗟”相通。《釋文》又云:“古文及鄭無凶字。”
【易傳】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釋義】
離,通麗。昃,日在西方時,也就是黄昏時候。此時晚霞滿天,景色壯麗,所以爻辭有“日昃之離”之興。缶,一種樂器。嗟,嘆息。“不鼓缶而歌,則有大耋之嗟”,因爲晚霞瞬息即逝,不趁着景色壯麗鼓缶而歌,則追悔莫及。“大耋之嗟”是以晚霞易褪比喻年華易逝。
九四:[其]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異文】(www.xing528.com)
“突如”,阜簡作“其出如”,“出”字前有“其”字。“突”,帛書、阜簡均作“出”,《集解》作“”。《説文·部》:“不順忽出也。从到子。《易》曰:突如其來如。不孝子突出,不容於内也。凡之屬皆从。,或从到古文子,即《易》突字。”是《集解》用字乃“”字或體。從帛書和阜簡用“出”字,且許慎以分娩之事説“突如其來如”看,經文或本作“出”字。曾憲通對此組異文有詳細分析,並舉睡虎地秦墓竹簡中的“出”字用作生産意爲例,認爲“出如”是描寫分娩[4]。其説可從。
“其來如”之“其”,帛書無。阜簡則有兩“其”字,第一句作“其出如其來如”。按,《詩·邶風·北風》有“其虚其邪,既亟只且”,用法與之類似,今本可能脱一“其”字。從《象傳》的引用看,此字之脱或許發生得很早,帛書本可能是爲了讀通“其來如”而删去“其”字,遂離原貌更遠。“焚”,帛書作“紛”,當爲通假。“死如”,阜簡脱。“棄”,唐石經作“弃”,與“棄”同。
【易傳】
《象》曰:“突如其來如”,无所容也。
【釋義】
據阜簡異文,此條爻辭本作“其出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整條爻辭的解釋當從上引曾憲通文。“其突如”即“其出如”,意思是“大概要生育吧”。“來如”猶“來貌”,大意是“大概快生下來了吧”。“死如”即“死貌”,“(胎兒)好像死去的樣子”。“棄如”是説將死嬰丟棄。惟曾憲通説“焚”之本字當爲“紛”,似無必要。因爲“焚”在古籍中可讀爲“僨”,有斃、僵的意思,用在此處甚爲恰當。
九四爻是述突然而至的分娩,最終造成母子生死分離,所述主題仍是分離、離别,與離卦之卦象是相符的。《象》云“无所容也”,就是指母子生死分離,無法共存於世。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異文】
“沱”,《釋文》:“荀作池,一本作沲。”“沲”同“沱”,“池”當讀爲“沱”,兩字聲韻皆同,故可通。“戚”,帛書作“卒”,《釋文》:“《子夏傳》作嘁。”是因下文“嗟”字而加“口”旁。“嗟”,帛書作“”,阜簡作“差”。
【易傳】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釋義】
沱,眼泪流出的樣子。孔穎達:“憂傷之深,所以出涕滂沱,憂戚而咨嗟也。”[5]戚,憂愁。兩個“若”字都是虚詞。六五是接續九四而來,繼續描寫分離。但六五是“吉”,《象傳》歸因爲“離王公也”。因爲六五接近上九,且上九爻中有“王用出征”一句。離,附麗。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
【異文】
“用”字帛書無。“征”,帛書作“正”。“獲匪其醜”,帛書作“獾不”。“獾”當是“”的訛寫,可讀爲“獲”。“”當从壽得聲,禪紐幽部,“醜”則穿紐幽部,兩字旁紐雙聲,音近可通。
【易傳】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釋義】
折,有折斷、摘取義。首,頭顱。折首,戰場上取敵人首級,孔穎達釋作“折斷罪人之首”,大體可從。匪,讀爲彼。“匪其”,猶“彼其”,指代詞[6]。醜,眾。《詩·小雅·出車》有“執訊獲醜”一句,此處“獲匪其醜”即相當於“獲醜”,是説抓獲俘虜。
四爻和五爻都事涉分離,上爻處在離卦最終,是分離之末,所以述寫沙場歸來,與親朋團聚。這不僅與分離主題相關,且合乎上爻爻象。
【注释】
[1]朱謀:《周易象通》,載《續修四庫全書》總第1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760頁。
[2]李光地:《周易觀彖》,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42册,第690頁。
[3]高亨:《周易古經今注》(重訂本),中華書局,1984年,第246頁。
[4]曾憲通:《〈周易·離〉卦卦辭及九四爻辭新詮》,《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4年第4期。另,曾憲通認爲許氏所謂“不孝子突出”是誤解,因爲胎兒正常出生都是頭先出,是倒立情形,許氏等不解此種現象,以“不孝子”指之,是錯誤的。
[5]孔穎達:《周易正義》,載《儒藏》精華編第二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120頁。
[6]周錫:《易經詳解應用》(增訂本),東方出版中心,2016年,第2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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