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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復卦解析:歸復、悔過、改過,七日來復》

时间:2023-1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相錯之卦由初爻起變化,又可回復到原卦。復卦與坤卦相較,衹有初爻不同,是回復乾卦之征兆,故名爲“復”。復,本義是歸復,在卦爻辭中除指歸復外,還常指悔過、改過。眾説中,唯變卦説有一定理由追溯至先秦時期,因此宜以“七日來復”是指乾、坤兩卦的互變。復卦二至六爻皆爲陰爻,是爲同類,故有“朋來无咎”的占辭。從復之卦象中有雷,聯想到時令物候,進而闡釋出“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周易復卦解析:歸復、悔過、改過,七日來復》

  復:亨。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異文】

“復”,《别卦》、上博簡作“”,是異體。“入”,帛書作“人”,是訛字。“朋”,帛書作“堋”,阜簡作“馮”,《釋文》:“京作崩。”諸異文均應讀爲“朋”。“反復”之“復”,《釋文》:“本又作覆。”

【易傳】

《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利有攸往”,剛長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盡剥,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

【釋義】

春秋時期有變卦,這一點應無可疑。從乾、坤之用九、用六爻推測,變卦應該有一定的淵源。因此,變卦出現的時間可以上溯到春秋之前,甚至《易經》撰述之初。從變卦的角度看,乾、坤之爻從初爻起逐爻變化,全變則爲相錯之卦。而相錯之卦由初爻起變化,又可回復到原卦。復卦與坤卦相較,衹有初爻不同,是回復乾卦之征兆,故名爲“復”。從六爻全陰變化至六爻全陽,含首尾在内共出現七個卦象。而從六爻全陽變化至六爻全陰,也會出現七個卦象。卦辭“七日來復”或許即據此而撰。其實,不僅乾、坤兩卦如此,其他卦象均是如此,每一個卦逐爻變至相錯之卦,都要歷經七個卦象。“反復其道”即“其道反復”,是對以上現象的總結。復,本義是歸復,在卦爻辭中除指歸復外,還常指悔過、改過。

丁壽昌總結“七日”的解釋有三種,一是以卦氣理論中的六日七分説解釋,如鄭玄、王弼、孔穎達等。二是説乾六陽變至復共爲七日,京房、虞翻等持此説。三是認爲由五月姤至十一月復爲七月,即七日,侯行果等持此説[1]。其實還有第四種看法,王夫之持之:“蓋七者少陽之數。坤爲老陰,乾爲老陽,故乾曰‘用九’,坤曰‘用六’,不用七、八。數至於純坤而無可消矣,於是其復速疾,而七起焉。言日者,一晝一夜,數極則反之謂。積陰至於六日則必復,寒暑陰晴之常也。而不正之氣化,抑不盡然。故唯速反於七,爲天行之正。”[2]其説解“七”字尚可,解“日”則牽強。十二辟卦、六日七分都屬於較成熟的卦氣理論,在撰述《易經》的時代恐怕仍未出現,因此不宜據之釋卦辭。眾説中,唯變卦説有一定理由追溯至先秦時期,因此宜以“七日來復”是指乾、坤兩卦的互變。

疾,疾病、憂患、疾苦,凡禍害均可稱爲“疾”。所謂“出入无疾”,即是在外行事,在内持家,都很順利。在殷商卜辭中,多有商王卜問出商邑,入商邑是否吉利的記録。包山楚墓出土的卜筮祭禱簡中,有關於出入朝廷是否順利的記録。可見卜問出入是古代常見的占問事項。朋,同類。“朋來”在《易經》中出現兩次,另一次是蹇九五“大蹇,朋來”。蹇卦艮下坎上,坎有險象,艮爲山,亦是險地,艮、坎是同類,故九五有“大蹇,朋來”。朋就是同類的意思。復卦二至六爻皆爲陰爻,是爲同類,故有“朋來无咎”的占辭。

《彖傳》《象傳》解釋復卦時是從物候、曆法的角度思考的,如釋“反復其道,七日來復”爲“天行也”,釋“復”爲“復見天地之心”。從復之卦象中有雷,聯想到時令物候,進而闡釋出“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這些闡釋對後世學者解釋“七日來復”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初九:不遠復,无(祗)[祇]悔,元吉。

【異文】

“祗”,帛書作“提”,阜簡作“”,《要》作“”,伯2530、《集解》、唐石經、南宋初刻本皆作“祇”,《釋文》:“王肅作禔,時支反,陸云:‘禔,安也。’九家本作字,音支。”帛書、阜簡、《要》、《集解》、王肅、九家等本所用之字形均是支部字,此或證明本作“祇”,作“禔”是通假。從唐石經、南宋初刻本用字看,今本等作“祗”當是誤字。此是後世因“氏”“氐”形近而訛,與戰國文獻中兩字之關係無關。關於“无祇悔”,王引之、馬宗霍、侯乃峰、丁四新、秦倞等均有分析[3],可以參考。“悔”,帛書作“”,當讀作“謀”,可與“悔”通。《要》引作“誨”,同樣可與“悔”通。

【易傳】

《象》曰:“不遠”之復,以脩身也。

【釋義】

“不遠復”,就是不遠而復,及時反悔。祇,通作,當從王引之意見:“九家作是也。《廣雅》:‘,多也。’‘无祇悔’者,无多悔也。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故雖有悔而不至於多也。蓋知有不善則必悔,知而復行,則又多一悔矣。今不遠復者,知而不行,則但有不善之悔而無復行之悔,是其悔無多也。”“遠”與“多”正形成呼應,於文意最洽。

六二:休復,吉。

【異文】

“復”,《繆和》作“覆”,當讀爲“復”。

【易傳】

《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釋義】

《爾雅·釋言》:“休,慶也。”是休有美善之義。此六二爻可與坤六二爻相比較,坤六二是“直方大,不習,无不利”,“直方大”,都是美善之物。六二陰爻居陰位,所以爻辭較吉利。《象傳》説“以下仁也”,是因初九在六二之下,《易》以陽爲尊,因之比喻初九爲“仁”。

六三:頻復,厲,无咎。

【異文】

“頻”,帛書作“編”,《釋文》:“本又作嚬。嚬,眉也。鄭作顰,音同。”《校勘記》:“按,鄭作顰,吕東萊引作鄭作卑,是也。”“頻”屬並紐真部,“編”屬幫紐真部,兩字疊韻、旁紐,音近可通。作“嚬”或“顰”,如《釋文》所釋,也應通作“頻”。

【易傳】

《象》曰:“頻復”之厲,義无咎也。

【釋義】(www.xing528.com)

一卦共六爻,上卦三爻,下卦三爻;三爻小成,六爻大成。故三爻與上爻性質時常相同,衹是程度略輕。如乾九三“終日乾乾”,是略有亢奮;上九“亢龍”則亢奮至極,較九三程度深。復卦亦是如此,王弼:“頻,頻蹙之貌也。處下體之終,雖愈於上六之迷,已失復遠矣,是以蹙也。蹙而求復,未至於迷,故雖危‘无咎’也。復道宜速,蹙而乃復,義雖无咎,它來難保。”[4]雖然“頻復”,但能復終究是好事,《象傳》“義无咎也”就是從這個角度來説的。

六四:中行獨復。

【易傳】

《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釋義】

中行,即行中,途中。獨復,獨自歸回。《象傳》“以從道也”旨在鼓勵有勇氣“中行獨復”者。

六五:敦復,无悔。

【異文】

“敦”,上博簡作“”,讀爲“敦”。“无悔”,上博簡作“亡”。“悔”,帛書作“”,阜簡作“”。

【易傳】

《象》曰:“敦復,无悔”,中以自考也。

【釋義】

敦,篤實敦厚。敦復,篤實地踐行復道。考,成也。《詩·小雅·斯干》序“宣王考室也”,毛傳:“考,成也。”[5]“中以自考”,因居位中而得以自成其道。《象傳》用“中”字常取雙關義,既指爻象之“中”,又指心中之“中”。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異文】

“災”,帛書作“茲”,當讀爲“災”。帛書常以“茲”通作“災”,在无妄、小過卦中亦有。伯2530作“灾”,《釋文》出“有灾”,云:“本又作災,鄭作烖,案《説文》:‘烖,正字也。灾,或字也。災,籀文也。’”“眚”,帛書作“省”。“至于十年不克征”,帛書作“至十年不正”,“”,當爲“克”之訛。“征”,《繆和》作“佂”。

【易傳】

《象》曰:“迷復”之凶,反君道也。

【釋義】

在《易經》中,上爻常因過度而致凶咎,復卦上六同樣如此。初爻“不遠復”、二爻“休復”、四爻“中行獨復”、五爻“敦復”均合返復之道。三爻“頻復”則已略失返復之道,上爻“迷復”是復而又復,以至迷失。《左傳》襄公二十八年:“欲復其願,而棄其本,復歸無所,是謂迷復,能無凶乎?”[6]“復歸無所”是“迷復”的最佳寫照。

《子夏易傳》:“傷害曰災,妖祥曰眚。”[7]有傷害妖祥在,是不宜行師。若行師則大敗。

以,介詞,表原因。“以其國君凶”,由於國君有凶。“至于十年不克征”,出征十年都不得勝利。征戰十年,時日長久,堪稱“迷復”。十年衹是一個約數,不是確數。

【注释】

[1]丁壽昌:《讀易會通》,中國書店影印本,1992年,第328頁。

[2]王夫之:《周易稗疏》,載《船山全書》第一册,嶽麓書社,2011年,第764頁。

[3]王引之:《經義述聞》,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0—21頁。馬宗霍:《説文解字引經考·説文解字引易考》,中華書局,2013年,第9—10頁。侯乃峰:《〈周易〉文字彙校集釋》,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9年,第193—194頁。丁四新:《楚竹書與漢帛書〈周易〉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382—383頁。秦倞:《利用出土文獻校讀〈周易〉經文》,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年,第24—25頁。

[4]王弼:《周易注》,載《儒藏》精華編第一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730頁。

[5]孔穎達:《毛詩正義》,載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影印本,中華書局,1980年,第436頁。

[6]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中華書局,1990年,第1144頁。

[7]《子夏易傳》,《漢魏二十一家易注》,載《儒藏》精華編第一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2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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