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减电〔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去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主题,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安排部署。要采取有效举措提醒社会公众,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灾害防治不力,就会威胁生命安全。必须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守安全红线,关口前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持续构筑生命安全防线(国家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地方政府及减灾委员会分头落实)。
二、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提升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灾害事故风险水平和抵御灾害综合能力,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形式,进一步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地震、风雹、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生态环境、海洋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国家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地方政府及减灾委员会分头落实)。向社会公众开放消防博物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教育基地、重特大灾害事故遗址遗迹等设施和场所,设立专区开展防灾减灾公众体验活动(科技部、应急部、气象局、中国科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地方政府及减灾委员会分头落实)。开发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动漫、游戏、影视剧等宣传教育产品,拍摄防灾减灾公益宣传片,充分发挥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活动覆盖范围,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地区、各部门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良好舆论氛围(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部等负责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避险逃生演练活动,向机关干部和所在社区的居民普及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落实)。举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支持(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负责落实)。
三、加强灾害事故风险防范,深入开展灾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各类易发灾害事故可能带来的威胁,组织专业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参与,重点针对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机场、火车站、地铁、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事故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加大各方面投入,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提供有力保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国资委、中国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及减灾委员会分头落实)。(www.xing528.com)
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有关机构改革情况,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地区、本行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贴近实际,促进公众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灾害事故发生后的转移避险能力,同时强化基层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提高灾害事故救援中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医疗救护、应急搜救、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练兵等活动(国家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地方政府及减灾委员会分头落实)。组织举办全国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应急部负责落实)。
五、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保障群众迅速安全疏散和火灾现场救援的生命通道,必须确保畅通无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在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中突出重点,开展生命通道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提高社会对生命通道重要性的认识。要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各类影响应急疏散和救援的突出问题,包括占用、堵塞和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存在障碍物,疏散辅助设施毁损或缺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打通居民群众生命通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清责任,第一时间督促整改,确保应急疏散和救援通道畅通(应急部,地方政府及减灾委员会分头落实)。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并将总结报告于5月31日前报送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减灾委员会
2019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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