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心理卫生
从实践角度来看,心理卫生比较合理的定义为:心理卫生是一门研究人类如何维护或增进心理健康的科学,又称为精神卫生或健康心理学。心理卫生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与教育学、社会学、精神病学、医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紧密相关。心理卫生的研究对象是人的心理健康。
随着心理卫生运动的发展,心理卫生的含义在逐渐扩大。现在一般认为,心理卫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心理卫生学,即一门学科;二是指一种专业或工作,即心理卫生工作;三是指心理健康状态。三种提法在相互联系的同时,又相互促进。
(二)心理卫生的功能
随着科学的发展和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人们对于心理卫生促进个体在生理、心理和行为诸方面的良好适应和充分发挥作用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传统的心理卫生理念认为,心理卫生应该做好三级预防:
一是初级预防,指向人们提供心理卫生的知识,以预防和减少心理疾病的发生。(www.xing528.com)
二是二级预防,指尽早发现心理疾病患者并提供心理学和医学的干预,同时也包括设法缩短和降低复发率。
三是三级预防,指防止住院病人的精神异常转为慢性,使他们尽快回到社会生产和独立自主的生活中去,同时对已进入慢性期的病人设法减轻其残疾程度,适当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
“三级预防”的方针把防和治结合起来,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无论哪一级预防,对象都是“病”。我国学者马建青从心理卫生对人的教育、完善、发展的价值角度出发,提出了心理卫生的三级功能:心理卫生的初级功能是防止心理疾病;中级功能是完善心理调节;高级功能是发展健全个体和社会。这样就把心理卫生从防止心理疾病转到增进心理健康,从服务少数人转到服务多数人。
心理卫生的核心在于中级功能和高级功能,而不仅仅是初级功能,但在实践中人们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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