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五年(1178年),朱熹痛失爱妻两年之后,朝廷再次下诏起用他,这次授的是知南康军(南康军是宋朝政区之一,是“路—府—州—军”建制中的“军[县]”级,治所在今江西庐山市,辖境相当于今庐山市、永修县、都昌县)。朱熹知道自己这次为官是宰相史浩亲自建议的。史浩是宋孝宗的老师,对朱熹的德学早有所闻;这次,他重新登上右丞相的职位,立即准备起用朱熹。朱熹记得,这是自己隐居著书以来的第十四次授官了。
朱熹认为,在这之前自己仅做过一任县主簿,直接升任知军,资历太浅,待遇过优。数年前求退得进,辞免召命反被升擢,已经勉为其难地接受了本不当得的厚恩,由此遭来非议;如果再不自量,有非分之图,则将内愧于心、外为人所耻笑。
再说朱熹早已对当时的朝廷深感失望,预料到自己生性耿直,不能与时俯仰,一旦做官,政见不合,将会招来祸事。于是,他再次称病婉言辞谢了这个官职。
可是,这一次,朝廷的态度异常坚决,朱熹几次上状推辞,朝廷都给挡了回来:不许辞免。与此同时,吕祖谦、张栻等人也多次劝说他出山,劝他不要再违抗朝命、安坐于家了。于是,第二年——淳熙六年(1179年)——正月,朱熹被迫起行,来到信州铅山县(今江西铅山)界,一面继续辞官,一面等候发落,希望在途中通过种种周旋能出现转机。
南康军位于鄱阳湖西北、庐山之南,下属星子、都昌、建昌三县。这里土地贫瘠,人民生活困窘,是江南东路不起眼的一个小军城。但它是鄱阳湖北入长江的咽喉要道,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朱熹赴官途中,辞免不成,即已预先细阅图经,全面熟悉南康军各方面的情况。
朱熹上任后,首先发布榜文,告之三件事:一、请管内士人父老、僧道军民共议本军贫困、民不聊生的利病根源,以及兴利除弊、宽恤民力的措施,集思广益,以期户口岁增、家给人足;二、请管内士民、乡邻父老定时集会,教戒后生子弟以孝悌忠信事其父兄长上,和睦乡邻,共成人伦风俗之美;三、请乡党父兄推择有志于学的子弟入学,一振士风,以使人才辈出。
按照为政以德的一贯思想,朱熹治民首先从美化风俗入手。他在郡学内建立了濂溪先生祠堂,以“二程”配祀。又创五贤祠,合祀陶潜、李常、刘涣、刘恕、陈瓘。得知唐代孝子熊仁瞻墓宅遗址犹存,他就命人加以保护并禁止别人樵牧;同时,他还上报朝廷,请求修复唐朝旌表旧门。
刘涣的墓在城西门外的荆棘中,朱熹得知后就对其加以修复,还为其建立门墙,禁止人们破坏。又建小亭,取名“壮节”,请友人黄铢为小亭的牌匾题字。
与此同时,朱熹不会放过任何可以直接向人们灌输忠孝道理的机会。《孝经》中有几句话:朱熹特地拈出,为人们详细解说,还广为张贴,让人们遵守。
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www.xing528.com)
朱熹也十分重视礼俗,基于州县礼仪制度紊乱、人心不古的现状,他上状礼部,请求颁行《政和五礼新仪》中的州县臣民应遵守的礼制。又以为该书礼制还有不完备之处,请求予以增修。
与美化风俗相配合,朱熹开始大刀阔斧地整顿纪纲。都昌、建昌二县官吏失职,百事瘫痪,他当即将其撤换,政事立见成效。建昌有一士人,专门教人挑起词讼,兴风作浪,贪赃得利,罪行累累。朱熹将这个人当众鞭笞,然后编管江州。
编管,是宋代在五刑之外增设的一个新刑种——编配——中的一种。编配,是编管、刺配两种罪的全称。编管与刺配不同,不加刺面,主要适用于“命官犯罪当配隶者”,“诸罪缘坐家属应编管者”,以及某些杂犯罪。类似于“发配”。
后来,此人贿赂当地官吏,违法放回,第二日再次犯法,被人所告。于是,朱熹坚决惩治,杖刑之后,再次编管外州,县里的人无不拍手称快。
境内豪强巧取豪夺,吞并贫民的田产,无恶不作。于是,朱熹鼓励受害人直接到军陈述,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朱熹整顿纪纲、惩治豪强,招来了种种非议。从管内到外州、外路,都有他用刑过严的传闻。但是,他率意直前,从不在意。当友人和他提及此事时,他回答说,自己每次见到有欺凌弱者的恶人时都痛恨极了,所以不能放任眼前出现这样的事情。
到南康军不久,朱熹就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令行禁止,这与他为官比较廉洁正直是分不开的。当时州县官吏舞弊成风,朱熹对此十分反感,不愿同流合污。
在治财方面,朱熹也以严厉著称。交纳租税之时,他首先行文张榜,对有关事项逐一做出明确规定。又派出官吏下乡县督促,务必按期交纳租税。经过数月整顿,所有事情都渐渐有了条理,腐败、舞弊之风也大有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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