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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德治思想与古代中国的氏族制度遗存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前所述,古代中国是在未充分切断氏族血缘联系的情况下建立国家的。这促使古希腊各氏族、部落的成员有能力脱离其血缘母体,迁移散居到其他氏族、部落的聚居地,从而形成一个城邦中不同氏族成员混居杂处的局面。这样在古代中国国家形成过程中,氏族的各级组织演变成了各级国家机关。晁福林先生认为,中国古代的氏族制度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仍然长期存在。

孔子的德治思想与古代中国的氏族制度遗存

在中国的早期文明与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因地处相对独立自然地理区域以及农业经济的稳定连续发展,使得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宗族组织结构始终保持并演变着,这成为古代中国文明与古希腊文明的重大区别,并导致后来东西方文明不同的发展路向。在政治上形成了宗族组织与政治权力的同层同构,主要表现为:一是宗族组织结构中的主支与分支关系及后来的大宗与小宗关系和政治权力上的隶属关系相一致;二是君统与宗统相合,政治身份的世袭与宗主身份的传递相合。这一组织结构的扩展后来成为早期国家建立的主体,即以氏族为主体的带有部落不平等色彩的国家形态。

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制是人类发展的必经阶段,一切民族都经历了这一历史阶段而进入文明。如前所述,古代中国是在未充分切断氏族血缘联系的情况下建立国家的。这一特点只要同古希腊 (特别是雅典) 城邦国家稍加比较,就可看清。

希腊人曾经历过氏族制阶段,但是希腊地处欧、亚、非三大洲海上交通枢纽,海上贸易和殖民活动非常活跃。这促使古希腊各氏族、部落的成员有能力脱离其血缘母体,迁移散居到其他氏族、部落的聚居地,从而形成一个城邦中不同氏族成员混居杂处的局面。例如雅典,在英雄时代有12个胞族和由它们组成的4 个部落,12 个胞族各有单独的居住地。在英雄时代后期,由于商品经济、海上贸易和殖民活动的发展,雅典各部落、氏族以及外来的移民很快混居在一起,这种情况势必引起汤因比所说的原始氏族制度的 “萎缩”。不同氏族成员的混居以及新的经济利益集团的形成,使原来的氏族机构无法行使其管理氏族的职能,社会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机构代替原来的氏族各级机构。这种要求尽管遭到维护自己特权的各级氏族组织首领的反对,但是经过公元前594年的梭伦改革和公元前509年的克里斯提尼改革,雅典还是比较彻底地抛弃了原有以氏族为基础的4个部落,代之以10 个按地域划分的所谓 “部落”;管理社会的机构,也不再是由氏族首领组成的氏族机构,而是新设置的由社会全体自由民选举产生的机构。后来,亚里士多德评论克里斯提尼改革时说:

(改革) 目的是要使不同部落的成员混合起来,以便让更多的人可以参加到政府来;有一句本是对那些想查问人民氏族的人说的成语,“部落无分彼此”,便是由此而来的。[1](www.xing528.com)

可见经过两次改革,雅典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制度已基本解体。“血族制度的各种机关便受到排挤而不再过问社会事务;它们下降为私人性质的团体和宗教会社。”[2]类似情况在希腊的其他城邦也陆续发生。

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同古希腊则大相径庭,因商品经济不发达,一个人如果想要抛开土地、脱离其血缘氏族到其他氏族,就会变得难以生存。因此缺少氏族成员脱离血缘纽带的条件,聚族而居的格局长期存在,难以被打破。这样在古代中国国家形成过程中,氏族的各级组织演变成了各级国家机关。晁福林先生认为,中国古代的氏族制度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仍然长期存在。在夏代,氏族是最主要的社会组织形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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