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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德治思想:礼与仁的关系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表面来看,“仁” 和 “礼” 是矛盾的。在孔子思想体系中,“礼” 和 “仁” 的关系近似于他所谓 “文” 和“质” 的关系。孔子认为一个君子应当 “文质彬彬”,应当是仁和礼的密切结合。“礼” 和 “仁” 是贯穿孔子德治思想的两条主线。“礼” 是实体性的社会结构,是外在的行为规范;“仁” 是状态性的精神风貌,侧重于内在的心理追求。

孔子德治思想:礼与仁的关系

上面讲了孔子周礼的一些因袭损益。研究孔子思想我们会得到这样的结论,就是孔子对传统礼观念最根本的损益在于将他创立的 “仁”这个人伦道德秩序纳入 “礼” 这个宗法等级社会秩序,是把社会秩序道德化的过程。孔子的贡献在于把 “仁” 的精神导入礼制,这样不仅使他维护的 “礼” 具有了维新的倾向,而且使政治秩序道德化,从而奠定了德治主义的理论基础。“仁” 和 “礼”,是孔子德治学说不可或缺的两个理论支点

从表面来看,“仁” 和 “礼” 是矛盾的。“仁” 是以人的真情实感为基础。人的真情实感如果独立地、自由地发展起来,就必然要冲破 “礼”的束缚。如果加强 “礼” 的束缚,人的真情实感必然受到限制而不能发展,以至于压抑、无生气。

在孔子看来两者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没有矛盾,他还用著名的一段话做了解释: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颜渊曰:“请问其目。” 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颜渊》)

马融注:“克己,约身。” 朱熹解释说:“克,胜也。己,谓身之私欲也。复,反也。” 又引 “程子曰:非礼处便是私意。既是私意,如何得仁?须是克尽己私,皆归于礼,方始是仁”。[28]这一解释在其后相当长的时间占据主导地位。以上的解读容易使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孔子的仁礼学说是以 “礼” 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那么,孔子的这段名言真的应该是这样解读吗?刘家和先生在清儒注疏的基础上,从训诂和逻辑两个方面作了论证,从训诂角度,“克己” 之克有胜任和克胜两层意思,从逻辑角度,如果无己,“仁” 就失去了主体。他又用否定之否定的思路对这段话做了解读:第一步对己肯定,“为仁由己” 就是把自己建立为行仁的出发点;第二步推至对人的肯定,这时不约己不行,也就是对己的否定;第三步又达到对己的肯定,即 “成仁”,也就是在与人和谐的仁礼统一的关系之中达到了对己的肯定。[29]这样出发点和归宿点都回到了 “仁” 上,这样的仁礼关系应当是孔子的本意。

在孔子思想体系中,“礼” 和 “仁” 是相互制约的:一方面,与“仁” 结合的 “礼”,由于有 “仁” 的制约,便染上了人道主义的色彩,如杀人殉葬、横征暴敛等,都被孔子视为不合礼的东西加以摒弃;另一方面,“礼” 要求尊尊、亲亲,与之相结合的 “仁” 就不可能是无差别的人类之爱,只能是以君亲为重点的有等差的爱,推己及人必须按照人们在宗法等级制的社会地位去推。这样,仁礼统一的原则 “表现在伦理道德领域,即把忠君孝亲与爱人爱己统一起来,形成以君父为主,同时照顾到人己的道德原则”。[30]这一特点与墨家的兼爱及道家的为我有着根本的区别。

墨子认为天下大乱的根源在于不相爱,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实行“兼相爱交相利之法”,做到 “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 (《墨子·兼爱中》)。道家则赞美隐者老子希望回到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的原始时代。道家的另两位代表人物庄子杨朱,由于反对宗法等级制度,在伦理观上走向了利己主义,杨朱甚至说 “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孟子·尽心上》)。庄子宁愿挨饿,也不肯做官为君主效劳。(www.xing528.com)

从孔子的观点看,墨家的兼爱把爱人发展到无差等的地步,违反了亲亲,道家把自爱发展到无君无尊的地步,违反了尊尊。两者各取或过或不及的立场。而孔子的仁礼学说在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取 “兼爱” 与“为我” 的 “中”。孟子坚持孔子的思想,反击杨朱和墨子:“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 (《孟子·滕文公下》) 这种说法是符合孔子思想的。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八佾》)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 曰:“礼后乎?” 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八佾》)

说明孔子强调 “仁” 是礼乐的思想基础,认为没有 “仁” 的思想内容作为好底子,礼乐也就失去了意义。如果离开 “仁” 的原则,礼乐不过是一个空洞的形式,对于挽救社会危机没有好处。在 “仁” 和 “礼”的关系上,孔子似乎陷入循环论证:做到 “礼”,必须符合 “仁”;做到“仁”,必须符合 “礼”。实际上孔子讲的 “仁” 和 “礼”,是相互补充、渗透和融合的,本来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例如,孝被视为 “仁之本” (《学而》),同时孝也被视为亲亲之礼,即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为政》)。又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是礼的要求,然而从 “仁” 的观点来看,君仁、臣忠、父慈、子孝也是“仁” 的要求。

在孔子思想体系中,“礼” 和 “仁” 的关系近似于他所谓 “文” 和“质” 的关系。“质” 是一种素材——内在人道的真情实感,“文” 是在一种素材上的加工,即外在秩序的行为规范——“礼”。孔子认为一个君子应当 “文质彬彬”,应当是仁和礼的密切结合。在 “文” “质” 这一对范畴中,孔子希望是文质并重,二者不可兼得时,更重质而轻文。

“礼” 和 “仁” 是贯穿孔子德治思想的两条主线。“礼” 是实体性的社会结构,是外在的行为规范;“仁” 是状态性的精神风貌,侧重于内在的心理追求。“礼” 讲等级秩序,但只讲等级必然造成上下之间的隔膜、冷漠甚至严重的对立;“仁” 讲友爱亲情,但只讲友爱又必然导致人群的放肆、无序甚至无法收拾的混乱。维系社会的安定既需要 “礼”,也需要“仁”,而且需要将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孔子的礼学和仁学事实上也是交织在一起的,孔子从未主张过不包含 “仁” 的 “礼”,也未主张过不包含 “礼” 的 “仁”。他所说的 “礼” 和 “仁” 是具有内在统一性的概念,后人实无必要在两者之间强分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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