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字史上看,在已著录的近四万片殷代的甲骨卜辞中,没有 “仁”字。现有的西周金文资料中也未发现 “仁” 字。在如今可见早于孔子的古籍,仅有极少作品能见到 “仁” 字。今文 《尚书》 二十八篇有一个“仁” 字,即 《金縢》 中,周公说,“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诗经》 有两个 “仁” 字,即 《郑风·叔于田》 中的 “洵美且仁”和 《齐风·卢令》 中的 “其人美且仁”。刘家和先生考证,在这几处的“仁” 字从意义上讲并非后来的 “仁” 字。[1]
至春秋时代,随着观念从重神向重人的转变,“仁” 字才逐渐被越来越多地提起,在 《国语》 中 “仁” 字出现过24次,《左传》 中 “仁” 字出现过40多次,在孔子以前谈到仁时,把多种德行也都称为仁,有时又与 “忠” “信” “义” 等并列,作为礼论涵摄下的一个具体德目。所反映的思想都是零散的、无系统的,思想内涵也比较肤浅,更没有形成体系。
清儒阮元曾经断定:似周初有此言而尚无此字……盖周初但写人字,《周官礼》 后始造 “仁” 字 (《揅经室集·论语论仁论》)。此种史实表明:由于春秋时期 “人” 的阶级内部分裂,矛盾复杂化,才从 “人” 字孳生出 “仁” 字,用以作为调整 “人” 的内部矛盾的工具。(www.xing528.com)
从字义看,许慎在 《说文解字·人部》 对 “仁” 解释:“仁,亲也,从人从二。” 而 “相人偶” 的意义自东汉郑玄以 “相人偶” 为 《中庸》“仁者,人也” 作注开始。清儒段玉裁进一步指出:“人偶,犹言尔我亲密之辞,独则无偶,偶则相亲,故字从 ‘人二’。” 阮元的 《揅经室集·论语论仁论》 则认为 “仁之意,人之也”,是 “尔我相爱之辞”。他还说:“相人偶者,谓人之、偶之也。凡仁必于身所行者验之而始见,亦必有二人而仁乃见,若一人闭户斋居瞑目静坐,虽有德理在心,终不得指为圣门所谓之仁矣。必人与人相偶而仁乃见。” 这是批评宋儒 “半日读书半日静坐”,以心性为治学根本的倾向。清人刘宝楠在 《论语正义》 中说:“以阮说为近。” 白奚先生撰文:“‘相人偶’ 即以待人之道来相互对待,以待人之道所应有的礼貌和情感来表达敬意和亲爱之情,此即郑玄所谓 ‘以人意相存问’。以 ‘相人偶’ 解释 ‘仁’,展现了 ‘仁’ 字中所包含的人际意识和古老的人道主义观念——‘仁’ 就是 ‘人’,两者互相规定,真正能够做到以对待 ‘人’ 之道对待他人,便符合了 ‘仁’ 德的基本要求。”[2]此种义理表明:仁的思想,是以 “人” 的现实社会关系为基础的。
由此看来,孔子 “仁” 的思想,是对春秋过渡时期 “人” 概念进行的理论概括;也即从 “人” 的特定认识形成 “仁” 的思想。郭沫若先生讲:“仁字是春秋时代的新名词,我们在春秋以前的真正古书里面找不到这个字,在金文和甲骨文里也找不到这个字。这个字不必是孔子所创造,但他特别强调了它是事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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