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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学论衡:古琴国际学术研讨会2015成果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詩經》中描寫絃歌的場面,瑟可獨奏、與琴或與笙合奏,並無琴獨奏的用例。《左傳》中出現三次“琴瑟”並稱,除一次爲姓氏外,琴字獨自出現七次。《韓非子》文亦皆單獨鼓琴,“鐘鼓竽瑟”兩例,“琴瑟”並稱一次,單獨鼓瑟僅一例例,以儒者不鼓瑟,本文前已駁之。在古琴史上,師曠是著名的琴家,朱長文《琴史》亦收錄之。然而,從代表廟堂的瑟音轉變成民間的琴曲,如是變化呈顯了文化本身的活潑延續與創新包容。

琴学论衡:古琴国际学术研讨会2015成果

考查《詩經》,僅有《風》與《小雅》之詩中出現琴瑟,多爲並見,並多用於男女私情。《大雅》詩篇未見琴瑟,其多作於西周盛時。《詩經》中描寫絃歌的場面,瑟可獨奏、與琴或與笙合奏,並無琴獨奏的用例。《儀禮》描寫演奏場面衹有瑟,琴僅有“撤琴瑟”一次之例。《論語》中衹有瑟,沒有琴。戰國中葉之後,情況改變了。如前文提及的《孟子》,衹有琴而無瑟。《左傳》中出現三次“琴瑟”並稱,除一次爲姓氏外,琴字獨自出現七次。《禮記》中瑟無單獨鼓奏的用例,出現瑟字多爲“琴瑟”並稱。[68]

《琴史》所載孔門弟子鼓琴,所據文獻爲先秦時代的《禮記·檀弓》、《莊子》、《呂氏春秋》、《韓非子》,漢初的《詩傳》、《韓詩外傳》,成書於武帝時的《孔子家語》及《史記》,稍晚的《說苑》與《新序》,東漢末年的《風俗通義》及《琴操》,以及可能晚自魏晉成書的《孔叢子》與《列子》。《莊子》文中皆是鼓琴,瑟僅二出,一是“竽瑟”並稱(《胠篋》),二是“調瑟”、“鼓之二十五絃皆動”(《徐无鬼》)。《呂氏春秋》稍爲複雜,文中皆是單獨鼓琴,“琴瑟”並稱二次,提及瑟,“竽瑟”並稱二次,於《古樂》所提爲瑟無琴;而論及孔子困於陳、蔡一事,前文爲琴,後文卻成了瑟,本文前已提及。《韓非子》文亦皆單獨鼓琴,“鐘鼓竽瑟”兩例,“琴瑟”並稱一次,單獨鼓瑟僅一例例,以儒者不鼓瑟,本文前已駁之。由是可見,戰國中葉之後的先秦文獻記載孔門弟子皆是鼓琴,僅《呂氏春秋》有一例衝突。西漢文獻中並變化,多是鼓琴之例。《韓詩外傳》鼓瑟有三例,值得注意有二,一是“瓠巴鼓瑟”,《列子》記載爲“鼓琴”,[69]二是“孔子鼓瑟”,曾子聽出淫音。[70]《孔子家語》出現瑟皆爲“琴瑟”並舉。而後,僅見《說苑·脩文》載“子路鼓瑟有北鄙之聲”一例,自此之後“鼓瑟”於孔門中完全消失,而由“鼓琴”替代。如是琴瑟交替的狀況,可以典籍中的師曠(約609—527 B.C.)爲例。

師曠精通音律,春秋時晉國樂師。在古琴史上,師曠是著名的琴家,朱長文《琴史》亦收錄之。[71]典籍載師曠亦鼓瑟。[72]《韓非子·十過》有一則故事,或可說明琴瑟位階:

昔者衛靈公將之晉,至濮水之上,稅車而放馬,設舍以宿。夜分而聞鼓新聲者,而說之。使人問,左右盡報弗聞。乃召師涓而告之曰:“有鼓新聲者,使人問,左右盡報弗聞,其狀似鬼神,子爲我聽而寫之!”師涓曰:“諾。”因靜坐撫琴而寫之。……遂去之晉。晉平公觴之於施夷之臺。酒酣,靈公起曰:“有新聲,願請以示。”平公曰:“善。”乃召師涓,令坐師曠之旁,援琴鼓之。未終,師曠撫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不可遂也!”平公曰:“此道奚出?”師曠曰:“此師延之所作,與紂爲靡靡之樂也。及武王伐紂,師延東走,至於濮水而自投,故聞此聲者必於濮水之上。先聞此聲者其國必削,不可遂。”平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師涓鼓究之。平公問師曠曰:“此所謂何聲也?”師曠曰:“此所謂清商也。”公曰:“清商固最悲乎?”師曠曰:“不如清徵。”公曰:“清徵可得而聞乎?”……師曠不得已,援琴而鼓。……平公……問曰:“音莫悲於清征乎?”師曠曰:“不如清角。”平公曰:“清角可得而聞乎?”……師曠不得已而鼓之。……平公恐懼,伏於廊室之間。晉國大旱,赤地三年。平公之身遂癃病。故曰:不務聽治,而好五音不已,則窮身之事也。[73]

此故事明顯以師涓鼓琴爲“新聲”,師曠言是濮上之音,即是“靡靡之樂”,此使人流連而喪志,故爲“亡國之聲”。後好音的晉平公(?—532 B.C.)持續探問師涓所彈爲何聲,師曠言“清商”聲調,並在平公要求下不得已彈奏更爲悲涼的“清徵”、“清角”之琴聲。[74]如是明顯是以琴聲爲“新聲”,在禮樂體制下應當是被排除的。朱載堉即以之爲例,言實音、散音乃五音之正,“吟猱泛之音,是皆繁聲,故先王禁之不容彈也”,以之論述琴鄭瑟雅。[75]

至戰國時,魏文侯曾問子夏關於新樂與古樂一事,《禮記·樂論》記載:

魏文侯問於子夏曰:“吾端冕而聽古樂,則唯恐臥;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敢問古樂之如彼何也?新樂之如此何也?”子夏對曰:“今夫古樂,進旅退旅,和正以廣。絃匏笙簧,會守拊鼓;始奏以文,復亂以武,治亂以相,訊疾以雅。君子於是語,於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樂之發也。今夫新樂,進俯退俯,姦聲以濫,溺而不止;及優侏儒,獶雜子女,不知父子。樂終不可以語,不可以道古。此新樂之發也。今君之所問者樂也,所好者音也!夫樂者,與音相近而不同。”……[76]

此將春秋時的音樂稱爲“古樂”,聽了令人昏昏欲睡,然聽如鄭衛之音的“新樂”則不知疲倦,顯然已將音樂視爲是個人單獨的享受。但儒家傳承孔子遺教,仍鼓吹禮樂風雅,是以子夏有感而發。顧頡剛說得入裏:“即看上面引的《樂記》,可知古樂是依於禮的,新樂衹管娛樂,和禮全沒關係的。依於禮,所以聽了樂會有“修身及家,平均天下”的觀念;衹管娛樂,所已浸在裏頭,非至“獶雜子女,不知父子”不止。這是古樂與新樂兩條截然不同的路,事合不攏的。”[77]是以《漢書·禮樂志》評斷“自此禮樂喪矣”。[78]由是亦可證,自戰國中後期後,琴顯然流行起來,瑟則漸漸隱沒。因此可證,孔門弟子所彈樂器當是瑟。至漢,儒門已將琴作爲君子修身之器的象徵了,也因此在文獻上的記錄上並未全然將瑟改爲琴,以至於偶而出現了同一情事或同一人物琴瑟交替的現象。後世琴學大興、瑟學隱埋,從宋初的《太平御覽》關於琴瑟記錄不成比例的篇幅當可證之,[79]無怪乎熊朋來、朱載堉《瑟譜》的呼籲,亦僅是空谷跫音而已。

然而,從代表廟堂的瑟音轉變成民間的琴曲,如是變化呈顯了文化本身的活潑延續與創新包容。基本上,琴曲是個人情懷的呈顯,諸如感懷宣訴(如祈求知音的《高山流水》、告別友人的《陽關三疊》)、高尚節操(如通過傲霜鬥雪的梅花形象之《梅花三弄》等)、敘事明志(如傲岸不馴的《廣陵散》、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酒狂》、憂憤無奈的《離騷》等)、憂鄉去國(如憤怨悲切的《胡笳十八拍》)、寄情山水(如倦倦之意的《瀟湘水雲》、隱逸待時的《平沙落雁》、絕世獨立的《欸乃》等),以達遺世獨立、物我兩忘、虛實歸一的境地,但少有悲天憫人、胸懷天下之提振人心、積極進取之曲。而儒學的核心是實踐仁義道德,“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爲其意義的,[80]如是形象確實與抒發個人情懷的琴聲音韻有些不合。但後世將古琴與儒家人物絃歌不絕傳播儒學之志加以連結,亦使古琴化發展面向更爲廣闊。如針對孔子或孔門諸子本身故事創作出不少琴曲,或爲思念,或爲取法。《琴史》記載孔子及其弟子們鼓琴的故事,除說明孔門中多人知音外,亦使得後世琴家思及儒學入世進取的精神,創作了一些與孔門弟子相關之琴曲。

現存三千餘首琴曲,事實上與儒門意識相關者並不太多。除了古曲《南風》、《文王操》與皆可絃歌的《詩經》等之上古作品外,與孔子相關的琴曲如《龜山操》、《孔子讀易》等,筆者已於《孔子與古琴》一文中論及。至於與孔門弟子相關之琴曲,蔡邕《琴操》中記載曾子創作《殘形操》、《曾子歸耕》、《梁山操》三首琴曲是最早的記載,此外最著名的是《亞聖操》(又名《思賢操》、《憶顏回》、《顏回》、《復聖操》),[81]宋郭茂倩《樂府詩集》未見,明清之際諸琴譜多收有該琴曲並有題解、歌辭,多大同小異,分爲五到八段不等,部分不分段,題解對此曲的概括十分明瞭。如謝琳《太古遺音》作《亞聖操》,題解:“此操相傳以爲夫子泣顏回而作也。……夫子所以泣之,悼其道無傳也。其音悲鳴哽咽,明白簡切。”[82]楊表正《重修眞傳琴譜》作《思賢操》,題解:“孔子思顏子而作也。其音悲慽悠揚,通乎造化,超乎古今。然傳之爲絲桐之鼻祖。”[83]楊掄《眞傳正宗琴譜·太古遺音》題解言:“是曲也,孔聖門徒三千,惟顏子最賢而敏,單瓢樂道,不幸天命亟奪,故聖人悼道學無傳,作是琴以弔之。其音悲慽悠揚,非深於道者,莫能知其微妙。”[84]然誠如汪芝在《西麓堂琴統》題解所言:“《思賢》、《亞聖》、《憶顏回》三操,相傳以爲尼父傷子淵之作。回也好學,悼道無傳,固泣之。然“亞聖”二字,古無此稱,疑亦後人所譜云。”[85]“後人所譜”,多指爲趙子昂,即宋末元初著名書法家趙孟頫(1254—1322)。[86]此被視爲是宋代民間創作之琴曲,也是宋代之後廣爲流傳,[87]充分表現出孔子悼念顏回,對於最得意弟子早逝的傷心欲絕與無限的追思。

由是可見,與孔門弟子相關的古琴曲並不多見,或與熊朋來、朱載堉等以瑟爲正聲但後爲琴所取代有關。但古琴中自操自持的精神,確實與儒家自我作聖得以相合,故而古琴與儒學結合,不但豐富了古琴自身的內蘊,也爲傳統文化增加新的意涵。

結論

從本文的探就可知“瑟先於琴”,同時在“禮樂制度”上瑟的位階似遠高於琴。那麼,祈向“周文”的孔子及其弟子們重視瑟自屬當然,是以孔門“絃歌”所運用的樂器應以瑟爲主,故《論語》三言瑟而未言琴。由是觀之,與孔子最親近的第一代弟子,親臨師說與師教,“絃歌”鼓瑟的可能性則遠大於鼓琴,後世註家不明此,故對“絃歌”籠統註爲“琴瑟”。自然,我們不能排除孔門亦演奏古琴,因後世陳述言之鑿鑿,朱長文《琴史》記錄孔子及弟子八人爲琴家即是顯例。然此與孔子鼓琴故事一樣,經歷了一個琴取代瑟的長期演變。考察孔門弟子鼓琴諸文獻,遍及戰國中後期以至東漢末年,包含了儒學典籍的《禮記·檀弓上》、《詩傳》、《韓詩外傳》與《孔子家語》,道家典籍如《莊子》、《列子》,法家典籍如《韓非子》,雜家典籍如《呂氏春秋》、《孔叢子》,史籍如《史記》,還有兩漢時劉向的《說苑》與《新序》、應邵的《風俗通義·窮通》以及蔡邕的《琴操》等,總計14種文獻。《琴史》所列孔門八人,顏淵鼓琴故事出於《列子》,可信度自然不高。子張鼓琴僅見於《禮記·檀弓上》,是爲孤證,若依孔穎達當以《詩傳》與《孔子家語》爲正,那麼子張鼓琴亦是後人創作。其餘六人援琴的依據大體一致,然部分文本出現琴瑟之別,可見文本統一尚未臻至完成。對之,透過先秦文獻的對比可以得出由瑟轉琴的明顯脈絡,即較古老的典籍如《儀禮》、《詩經》、《論語》呈顯瑟可獨奏,兼與竽(笙)合奏,但琴無;戰國中後期的典籍如《左傳》、《禮記》、《孟子》,琴可獨奏,瑟則無。師承孔子爲第五代弟子的孟子,[88]《孟

[88] 孟子師事子思的弟子,子思師事曾子,曾子師事孔子。《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曾參,南武城人,字子輿。少孔子四十六歲。孔子以爲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死於魯。”又《孟子荀卿列傳》:“孟軻,騶人也。受業子思之門人。”見《史記》卷六十七《仲尼弟子列傳第七》,第2205頁;卷七十四《孟子荀卿列傳第十四》,第2343頁。荀子則在《非十二子》視子思、孟子前後相續,二者具有內在聯繫,見《荀子集解》卷三,第59頁。至韓愈(768—824)在《送王秀才序》說:“孟軻師子思,子思之學蓋出曾子。”見〔宋〕廖瑩中(?—1275)輯註:《韓昌黎全集》(臺北:新興書局,1967年)卷二十,第15頁右。宋儒即以韓說爲據。故〔元〕程復心(1257—1340)說:“(孟子)受業子思之門人。孟子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予未得爲孔子之徒也,予私淑諸人也。’”見《周孟子年譜》(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8年),第4頁。子》書中衹有琴而無瑟,古代聖王王舜亦僅鼓琴了;又《左傳》、《禮記》中單言鼓琴等,此足以說明了琴逐漸成爲眾人接受的樂器,瑟則逐漸消失了。《荀子》一書亦僅有鼓琴了。但我們從宋史繩祖、元熊朋來、明朱載堉主張瑟先於琴,以及今人顧詰剛的論述,我們得以看到孔子所排拒的鄭衛新聲很可能就是以古琴演出的,此由《韓非子》記載晉平公和師曠、《禮記·樂論》魏文侯和子夏的對話中,當能獲得佐證。朱載堉則更直接以吟猱泛按即是新樂的繁聲,斥“琴鄭”而尊“瑟雅”。而當代戰國中期前地下墓葬出土文物瑟遠多於琴,當能佐證瑟之地位遠高於琴外,通過琴瑟數量的變化,亦能說明瑟漸由琴所取代的現象。

因此,從歷史現象而論,孔子弟子“絃歌”應爲鼓瑟而非鼓琴,後世文獻記載因接受了琴取代瑟的演變,故欲於文本上加以統一,但留下了部分琴瑟歧出之處,此代表了文化本身的一種活潑與包容的轉變。基本上,傳世琴曲多是個人情懷的托寄與抒發,期盼達到遺世獨立、物我兩忘的境地,少有悲天憫人與胸懷天下提振人心、積極進取之曲;故琴曲多“操”與“暢”。然此,與儒家強調“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積極意義並不一致。後世人們將部分儒家意識亦納入琴曲,顯現古琴文化的包容與創新。但在琴曲上,除闡述孔子生命狀態的諸曲較爲著名外,與儒家相關的琴曲並不多見,除了較早的《琴操》記載了曾子創作的三首琴曲外,明清以來的琴譜亦僅有闡述孔子思念顏回的《亞聖操》——或名《思賢操》、《憶顏回》、《泣顏回》、《復聖操》——而已。此也呈顯了古琴曲欲呈顯儒學積極入世、承擔責任的精神是有一定的距離。兩漢儒者對古琴的闡述多於“琴道”、自我修養與堅持的一面,由是觀之亦爲必然。因爲古琴自操自持的精神,與儒家自我作聖的傳統當可以相合義彰。那麼,古琴儒何成爲儒學家生活世界的一部分,則是值得延續探討的議題。

【注释】

[1]黃宗羲(1610—1695)於《宋元學案》中載有《正字朱樂圃先生長文》,謂“以著書立言爲事……樂有《琴臺志》,蓋自成一家書也”,未言《琴史》。案朱長文爲孫復(992—1057)泰山先生學生。孫復“行爲世法,經爲人師”,開宋學先河,朱長文從其“學《春秋》,得《發微》深旨”。又朱長文爲“伊川學侶”。見卷二《泰山學案》、卷十六《伊川學案下》,沈善洪主編:《黃宗羲全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3冊,第105頁及161—162頁、786頁。而湖湘學派創始人胡安國(1074—1138),曾學於朱長文,是爲泰山再傳弟子。見卷三十四《武夷學案》,《黃宗羲全集》第4冊,第452頁。顯見朱長文於宋代理學中有一定地位。《宋史》記載朱長文:“有文三百卷,《六經》皆爲辨說。又著《琴史》而序其略曰:‘方朝廷成太平之功,制禮作樂,比靈斯商、周,則是書也,豈虛文哉!’蓋立志如此。”指出其著有《琴史》而已,見卷四百四十四《列傳第二百三》,第13127頁;收於1997年北京中華書局出版《二十四史》第14—16冊。朱長文《琴史》六卷,最早著錄於陳振孫(1181—1262)的《直齋書錄解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卷十四,第401頁。

[2]朱長文:《琴史》卷一,孔子見第7頁下—10頁上、孔子弟子見第14頁下—20頁上。孔子弟子包含顏淵(521—481 B.C.)、子張(503—? B.C.)、子夏(507—420? B.C.)、閔子騫(536—487 B.C.)、子路(542—480 B.C.)、曾子(505—435 B.C.)、原憲(525—? B.C.)及宓子賤(521?—445 B.C.)。《琴史》收於《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第839冊。

[3]如南宋鄭昂(尚明)的《琴史》、虞汝明的《古琴疏》一卷,明代蔣克謙的《琴書大全》、米萬鍾(1570—1628)亦曾著《琴史》八卷,清代李仕學《初學藝引》中的《琴引》,清末民初周慶雲(1864—1933)的《琴史補》二卷、《琴史續》八卷等,皆是沿襲朱長文《琴史》的構建而來。鄭昂《琴史》今佚,但當時朱熹(1130—1200)曾予以批評:“或有鄭尚明《琴史》十餘卷,緊要處都不曾說著,衹是閑話耳。其書亦是集古今人所說,乃止如此。是凡事不曾有人理會到底也。”故自然散佚。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續集卷3,第4707頁;收於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0—25冊。虞汝明《古琴疏》,“始於伏羲,終於六代”,見元末陶宗儀(1329—1410)編纂《說郛》卷一百,收於《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876—882冊。蔣克謙《琴書大全》卷14《聖賢上》收錄孔門琴家,皆是依朱長文《琴史》而來;書收於《續修四庫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子部藝術類第1093冊。米萬鍾《琴史》,見孫承澤(1594—1676)《畿輔人物志》卷十四“米太僕萬鍾”,第14頁右;收於《續修四庫全書》,史部傳記類第540冊。米萬鍾《琴史》今佚。李仕學《初學藝引》二十三卷,今僅存《棋引》二卷,收於《四庫全書存目叢書》(臺南:莊嚴文化,1995年),子部雜家類第119冊。另二十世紀初浙江義烏鹽商周慶雲於1919年編著《琴史補》與《琴史續》,以“夢坡室”名義自費刊印。周慶雲接續朱長文《琴史》,《琴史補》補齊朱長文所在北宋時期遺漏的114 位琴人;《琴史續》延續《琴史》的撰述,續述522位琴人,“一以補朱史所失載,一以續朱史所不及”(序二)。又近代琴家查阜西(1895—1976)於1961年主編的《歷代琴人傳》(中國音樂學院中國音樂研究所、北京古琴研究會,《歷代琴人傳》(油印本,1965年),在前二者的基礎上,通過歷代名人筆記小說、地方誌中的藝術或方技諸門等史料,共收錄1023位琴人,是目前爲止內容最豐富的琴人史料。參劉佳:《不應被忽視的古琴史料集——周慶雲〈琴史補〉、〈琴史續〉研究》(上海:上海音樂學院碩士論文,2010年未刊)。

[4]原文發表於“2011‘古琴、音樂美學與人文精神’跨領域、跨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2011 Interdisciplinary, Intercultural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Guqin, Aesthetics and Humanism),朝陽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主辦,2011.09.29—10.01,臺中;收於耿慧玲、鄭煒明、劉振維、龔敏主編:《琴學薈萃:第三屆古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濟南:齊魯書社,2012年),第152—173頁。另收於拙筆者著:《儒學家與古琴論文集》(臺中:鑫健有限公司,2014年),第9—34頁。

[5]《孔子家語》一書,最早著錄於《漢書·藝文志》,列在“六藝略”之《論語》類,二十七卷。唐顏師古(581—645)註言:“非今所有《家語》。”見《漢書》,卷三十《藝文志第十》,頁1716年;收於《二十四史》,第2冊。顏師古所指的今本,乃三國魏王肅(195—256)本,《隋書·經籍志》:“《孔子家語》二十一卷,王肅解。”見《隋書》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七/經籍一》,頁937;收於《二十四史》第7冊。唐宋以後所著錄者,爲王肅《家語》十卷。但《孔子家語》於漢代一度失傳,故後人多認爲今本爲王肅偽作。宋人王柏(1197—1274)《家語考》首先提出《孔子家語》是偽書,其言:“今之《家語》十卷,凡四十有四篇,意王肅雜取《左傳》、《國語》、《荀》、《孟》、二《戴記》之緒餘,混亂精粗,割裂前後,織而成之,托以安國之名。捨珠欲而存瓦礫,寶康瓠而棄周鼎,安國不應如是之疎也。”見《魯齋集》卷九,頁二十九上;收於《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86冊。對之,清代姚際恒(1647—約1715)《古今偽書考》、范家相《家語證偽》十卷、孫志祖(1737—1801)《家語疏證》十卷、崔述(1740—1816)《洙泗考信錄》、丁晏(1794—1875)《尚書餘論》,今人劉汝霖《漢晉學術編年》等,皆視《孔子家語》爲王肅偽作。但朱熹言:“《家語》雖記得不純,卻是當時書。”“《家語》衹是王肅編古錄雜記,其書雖多疵,然非肅所作。”(《朱子語類》卷一百三十七)宋代黃震(1213—1280)《黃氏日鈔》、清代陳士珂《孔子家語疏證》十卷、錢馥(1748—1796)《家語疏證跋》等,對於偽作之說則持有異議。參張心澂(1896—1969),《偽書通考》(臺北:明倫出版社,1972年),第609—617頁。一千多年來,《孔子家語》一書流傳甚廣。故《四庫全書總目》說:“特其流傳既久,且遺文軼事,往往多見於其中,故自唐以來知其偽而不能廢也。”見永瑢(1743—1790)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卷九十一,第769頁下。今人顧頡剛(1893—1980)言:“《孔子家語》不但是一部偽書,而且是一部雜湊書。……這是王肅的造偽以辨偽的手段……既作此書,遂作《聖證論》,拿聖人的證據來壓倒鄭玄。”見《戰國秦漢間人的造偽與辨偽》,第60頁;收於《古史辨》(臺北:藍燈文化公司,1993年),第7冊上編。在疑古風尚下,《孔子家語》爲王肅偽作的觀點幾成定論。然而,近來地下文獻出土,似乎否定了上述的幾成定論。如1973年,河北定縣八角廊漢墓出土竹簡《儒家者言》,內容散見於先秦及西漢時期的著作,與今本《孔子家語》相近。1977年,安徽阜陽雙古堆漢墓出土竹簡六千餘枚,內容有《詩經》、《蒼頡篇》等佚籍,同時出土的木牘文書中,許多語句在今本《孔子家語》中可以見到。1994年,上海博物館從香港購買了一批戰國楚竹書,其中《民之父母》與《孔子家語》中的《論禮》相同。故李學勤認爲:“上述簡牘的發現(按:指雙古堆木牘),證明自漢初已有《家語》,《史記》的《孔子世家》、《仲尼弟子列傳》很可能有取於該書。”劉向(77—6 B.C.)編輯《說苑》,也收錄了其中文字。“王肅所註《家語》得自孔子二十二世孫孔猛,其本子應經過擴編曾改。《家語》和其他不少古書一樣,曾有著較長的形成過程。”見《簡帛佚籍與學術史》(臺北:時報文化出版企業,1994年),第409—412頁。是以今人楊朝明認爲今本《孔子家語》來歷頗早,至少於西漢時已在流傳,當非偽書,爲漢孔安國(約156—74 B.C.)寫定,經歷一個很長時間的編纂、改動與增補的過程,是孔氏家學的產物,故應承認其在有關孔子、孔門弟子與古代儒家思想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故不能說是王肅所偽撰的。參見楊朝明《代前言:〈孔子家語〉的成書與可靠性研究》一文;收於楊朝明、宋立林主編,《孔子家語通解》(濟南:齊魯書社,2009年)。

[6]原文發表於“2012年第四屆“古琴的音樂美學與人文精神”跨領域、跨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雲南大學中文系、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朝陽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辦,2012.09.15—16,昆明;收於段炳昌、王衛東、鄭煒明、耿慧玲、劉振維、龔敏主編:《琴學薈萃:第四屆古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濟南:齊魯書社,2014年),第271—297頁。《儒學家與古琴論文集》,第35—66頁。

[7]孔子鼓瑟見於《陽貨》:“孺悲欲見孔子,孔子辭以疾。將命者出戶,取瑟而歌。使之聞之。”子路鼓瑟見於《先進》:“子曰:‘由之瑟奚爲於丘之門?’門人不敬子路。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於室也。’”曾點鼓瑟亦見《先進》,即著名“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的“風乎舞雩”章。

[8]《論語》中僅《陽貨》言:“子之武城,聞絃歌之聲。”另《史記·孔子世家》記孔子於陳、蔡之間絕糧,“從者病,莫能興,孔子講誦絃歌不衰”;又“(《詩經》)百五篇孔子皆絃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莊子·秋水》稱:“孔子遊於匡,宋人圍之數匝,而絃歌不惙。”

[9]“弦”、“絃”,經典通用。如《論語·陽貨》“聞絃歌之聲”,《史記·孔子世家》“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此作“弦”;然《韓詩外傳》卷一“匡坐而絃歌”,《孔子家語·在厄》“孔子愈慷慨講誦,絃歌不衰”,則作“絃”。許慎(58—147)《說文解字》有“弦”字而無“絃”字,卷十二“弦部”:“弦:弓弦也。從弓,象絲軫之形。凡弦之屬皆從弦。”徐鉉(916—991)等校“今別作絃,非是。”顯然認爲兩字不同。見《說文解字》卷十二下,頁23下;收於《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第223冊。段玉裁(1735—1815)從之,見《說文解字註》(臺北:藝文印書館,1992年),十二篇下,第61頁左。但未進一步解說二者何以不同,似值得推敲。又對於“弦歌”所指的具體樂器,多指“琴瑟”,如《周禮·春官·小師》:“小師掌教鼓、鞀、柷、敔、塤、簫、管、弦、歌。”鄭玄(127—200)註:“絃,謂琴瑟也。歌,依詠詩也。”見《周禮註疏》卷第二十三《小師》,第357—2頁。《淮南子·原道訓》:“夫建鐘鼓,列管弦。”高誘註:“弦、琴瑟也。”見劉安(179—122 B.C)編纂、高誘註:《淮南子註》卷一,第14頁;收於影印三〇年代上海世界書局編,《諸子集成》(上海:上海書店,1986年),第7冊。又《毛詩傳》:“古者教以詩樂,誦之歌之,絃之舞之。”孔穎達(574—648)疏:“絃之,謂以琴瑟播之。”見《毛詩正義》卷四之四《子衿》,第6頁右—左;據複印阮元(1764—1849)重刊宋版《十三經註疏》(臺北:藍燈文化公司,1993年),第1冊。《尚書·益稷》:“夔曰:戞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孔穎達疏:“絃,謂琴瑟。”見《尚書正義》卷五《益稷第五》,第16頁右;收於《十三經註疏》,第2冊。《禮記·樂記》“北面而弦”,鄭玄註:“弦,謂鼓琴瑟也。”《禮記·文王世子》“春誦夏弦”,鄭玄註:“誦謂歌樂也,弦謂以絲播詩。”孔穎達疏:“誦謂歌樂者,謂口誦歌樂之篇章,不以琴瑟歌也;云絃謂以絲播詩者,謂以琴瑟播彼詩之音節,詩音則樂章也。”見《禮記註疏》卷三十八《樂記第十九》,第18頁右;卷二十《文王世子第八》,第5頁右、6頁左。《禮記註疏》,收於《十三經註疏》,第5冊。也就是說,自東漢學者註解“弦、琴瑟”後,後世皆以之籠統概括。

[10]見《列子》卷四《仲尼第四》,第39—40頁;收於《諸子集成》,第3冊。

[11]“天寶元年,詔號《莊子》爲《南華眞經》,《列子》爲《沖虛眞經》,《文子》爲《通玄眞經》,《亢桑子》爲《洞靈眞經》。”俱爲道教經典。見《新唐書》卷五十九《志第四十九藝文三》,第1518頁;收於《二十四史》,第11—12冊。

[12]劉向撰:《〈列子〉新書目錄》說:“……右新書定箸八章。……列子者,鄭人也。……其學本於黃帝、老子,號曰道家。”見《列子》,《劉向列子目錄原序》。《漢書·藝文志》亦將《列子》八篇列於道家類中;卷三十《藝文志第十》,第1730頁。

[13]此起於唐代柳宗元(773—819)《辯列子》一文(《柳河東集》卷四),首先懷疑《列子》書的來源。此引來後世的考證,如高似孫(1158—1231)(《子略》)、黃震(《黃氏日鈔》卷五十五《讀諸子》)、姚際恆(《古今偽書考》),錢大昕(1728—1804)(《十駕齋養新錄》卷十八《釋氏輪迴之說》)、俞正燮(1775—1840)(《癸巳存稿》卷十《火浣布說》)等,皆以《列子》是偽書。見張心澂編著:《偽書通考》,第699—712頁;或見楊伯峻(1909—1992),《列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附錄三“辨偽文字輯略”,第287—348頁。對此,今人馬敘倫(1885—1970)於《列子偽書考》中提出二十事證證其爲偽書可爲代表。馬敘倫總結道:“蓋《列子》書晚出而亡早,故不甚稱於作者,魏晉以來,好事之徒,聚斂《管子》、《晏子》、《論語》、《山海經》、《墨子》、《莊子》、《尸佼》、《韓非》、《呂氏春秋》、《韓詩外傳》、《淮南》、《說苑》、《新序》、《新論》之言,附益晚說,成此八篇,假爲向敘以見重。”收於《古史辨》,第4冊,第520—529頁。

[14]見《禮記註疏》卷第七《檀弓上第三》,第21頁右。

[15]《詩傳》見孔穎達,《毛詩正義》卷七之二,第7頁右—左。王肅註:《孔子家語》卷四《六本第十五》,第2頁下—3頁上;收於《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695冊。劉向:《說苑》卷十九《脩文》,收於〔明〕程榮纂輯:《漢魏叢書》(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459頁上。

[16]見孔鮒(約264—208 B.C.)撰:《孔叢子》卷上《論書第二》,《漢魏叢書》,第331頁下—332頁上。《孔叢子》三卷二十一篇,舊題孔鮒撰。《漢書·藝文志》無《孔叢子》,儒家類則有《孔臧》十篇;見《漢書》卷三十《藝文志第十》,第1726頁。《隋書·經籍志》著錄《孔叢》七卷,題“陳勝博士孔鮒撰”,序錄稱“其《孔叢》、《家語》並孔氏所傳仲尼之旨”;見《隋書》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七》,第937頁。《宋史·藝文志》:“《孔叢子》七卷,〔漢〕孔鮒撰。朱熹曰:‘偽書也。’卷二百五《志第一百五十八/藝文四》,第5172頁。《孔叢子》被疑始於嘉祐三年(1058)。宋咸註:《孔叢子》以獻,始疑《孔叢子》有後人增益的內容,故刪削舊本並增加自己註釋。宋以降,《孔叢子》眞偽之說遂興。如朱熹認爲:“衹《孔叢子》說話多類東漢人文,其氣軟弱,又全不似西漢人文。”“《孔叢子》乃其所註之人偽作。”見《朱子語類》,卷一百二十五、一百三十七,第3903、4233頁;收於《朱子全書》,第14—18冊。宋人多以《孔叢子》爲孔氏後輩搜集先世遺言佚行之說爲書者,如陳振孫言“孔氏子孫雜記其先世系言行之書也”,即爲代表。見《直齋書錄解題》卷九,第274頁。基本上,羅根澤(1900—1960)《〈孔叢子〉探源》一文,證明今本《孔叢子》乃後人偽作,文收於《古史辨》,第4冊,第189—185頁。

[17]見《韓詩外傳》卷二《漢魏叢書》,第37頁上—中。

[18]《漢書》描述東方朔:“將儼然作矜嚴之色,深言直諫,上以拂主之邪,下以損百姓之害,則忤於邪主之心,歷於衰世之法。故養壽命之士莫肯進也,遂居深山之間,積土爲室,編蓬爲戶,彈琴其中,以詠先王之風,亦可以樂而忘死矣。”見卷六十五《東方朔傳第三十五》,第2870頁。

[19]《禮記註疏》卷七《檀弓上第三》,第21頁右。

[20]《喪服四制》:“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終也;以節制者也。”

[21]《詩傳》見孔穎達:《毛詩正義》卷七之二,第7頁右—左。王肅註:《孔子家語》卷四《六本第十五》,第2頁下—3頁上;收於《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695冊。劉向:《說苑》,卷十九《脩文》,收於明程榮纂輯:《漢魏叢書》(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459頁上。

[22]孔穎達言:“此一節論子夏、子張居喪順禮之事。此言子夏、子張者,案《家語》及《詩傳》皆言:‘子夏喪畢,夫子與琴,援琴而絃,衎衎而樂。閔子騫喪畢,夫子與琴,援琴而絃,切切而哀。’與此不同者,當以《家語》云及《詩傳》爲正。知者,以子夏喪親無異聞,焉能彈琴而不成聲?而閔子騫至孝之人,故孔子善之云:‘孝哉!閔子騫!’然《家語》、《詩傳》云‘援琴而絃,切切’以爲正也,熊氏以爲子夏居父母之喪異,故不同也。”見《禮記註疏》卷七《檀弓上第三》,第21頁右。若就成書時間先後而言,當是《檀弓》最早,《詩傳》其次,《家語》再次,《說苑》最晚。但其中材料來源可能一樣。案孫希旦(1736—1784)以《檀弓》“蓋七十子之弟子所作”,見《禮記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卷七《檀弓上第三之一》,第163頁。今人王鍔從《檀弓》中出現的人物與其他古籍文獻、新近出土文獻比對提出九點論證,主張《檀弓》上下篇“是經過孔子及其弟子、再傳弟子先後寫定一些章節,直到戰國晚期,才有人參考《左傳》、《國語》和其他儒家文獻,整理編纂成目前我們看到的面貌”。見《〈禮記〉成書考》(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268頁。《詩傳》,即《毛詩》,作者爲漢初毛亨與毛萇,毛亨傳自荀子(約313—238 B.C.)。見〔三國吳〕陸璣(261—303)疏、〔清〕丁晏校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校正》卷下,第14頁左;收於《續修四庫全書》,經部詩類第71冊。《家語》,其中材料可能甚古,甚至可推至與《論語》同時,但成書當於漢武帝元封年間(110—105 B.C.)時孔安國(約156—74 B.C.)撰輯完成;見楊朝明:《代前言:〈孔子家語〉的成書與可靠性研究》,第1頁、5頁—7頁。《說苑》是劉向將古史資料整編而成,成書於成帝鴻嘉四年(17 B.C.),見《全漢文》卷三十七。

[23]《孔叢子》卷上《記義第三》,《漢魏叢書》,第333頁下。

[24]《孔子家語》卷八《辯樂解第三十五》,第5頁下—6頁下。《琴史》作“‘種’德含和而終以帝”,《孔子家語》作“‘積’德含和而終以帝”,《家語》說爲善。

[25]“子路卒不得其死”,乃藉《論語·先進》而來:“閔子侍側,誾誾如也;子路,行行如也;冉有、子貢,侃侃如也。子樂。“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26]《說苑》卷十九《脩文》,《漢魏叢書》,第461頁中。

[27]《衛靈公》:“在陳絕糧,從者病,莫能興。子路慍見曰:‘君子亦有窮乎?’子曰:‘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自戰國的《莊子》以至於後人認爲王肅偽託的《孔子家語》,此事版本甚多,分見於《莊子》的《讓王》、《秋水》,以及《山木》有二說,《荀子·宥坐》、《呂氏春秋》的《任數》與《慎人》、《韓詩外傳》卷七、《孔子家語》的《困誓》與《困厄》、《史記·孔子世家》、《說苑·雜言》、《孔叢子·詰墨》、《風俗通義·窮通》等。對其中異同,可參陳少明《被描繪的孔子——解讀“厄於陳蔡”的系列故事》一文,刊《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卷四十四,2004年第6期(總192期)。

[28]分見王先謙(1842—1917):《莊子集解》卷八,第192—193頁,收於《諸子集成》,第3冊。《呂氏春秋》卷十四《孝行覽·慎人》,第151—152頁,收於《諸子集成》,第 6冊。《孔子家語》卷五《困誓第二十二》,第18頁上—19頁上。應劭(約153—192):《風俗通義》卷七《窮通》,收於《漢魏叢書》,第656頁上。

[29]文前陳述“孔子憱然推琴,喟然而歎”,後文敘述“孔子烈然返瑟而絃”。

[30]《子罕》:“子畏於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31]見《孔子家語》卷五《困誓第二十二》,第19頁上。

[32]見《孔子家語》卷四《六本第十五》,第4頁下—5頁下;《說苑》卷三《建本》,《漢魏叢書》,第399頁中。

[33]《歸耕之曲》,《琴操》作《曾子歸耕》,另載《梁山操》作者譯爲曾子。見蔡邕撰、孫星衍(1753—1818)校輯:《琴操》卷上第8頁下、卷下第8頁上—下;收於《續修四庫全書》,子部藝術類,第1092冊。

[34]《孔子家語》卷九《七十二弟子解第三十八》,第1頁下;《莊子集釋》,第420頁;《韓詩外傳》卷一《漢魏叢書》,第31頁下—32頁上;《史記》卷六十七《仲尼弟子列傳第七》,第2207頁。《新序》卷《漢魏叢書》,第375頁上。

[35]司馬承禎:《素琴傳》,見於明人蔣克謙《琴書大全》卷十五《聖賢下》,第7頁下;收於《續修四庫全書》子部藝術類,第1093冊。

[36]分見於《呂氏春秋》卷二十一《開春論·察賢》,第277—278頁;王先慎集解:《韓非子集解》卷十一《外儲說左上第三十二》,第198頁,收於《諸子集成》,第5冊;《韓詩外傳》卷二《漢魏叢書》,第36頁下;《說苑》卷七《政理》,《漢魏叢書》,第412頁中—下。(www.xing528.com)

[37]《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所載,指宓子賤治單父過於辛勞,故而有子提出評論,以“昔者舜鼓五絃之琴,歌南風之詩而天下治”勉之,強調“有術而御之,身坐於廟堂之上,有處女子之色,無害於治”。其餘記載皆指子賤治單父任術善用,並以辛勞治單父的巫馬期(521—? B.C.)作爲對比。

[38]見《呂氏春秋》,附攷《序說》,第339頁。

[39]見《漢魏叢書》,第156頁下。然“所以懲忿,宮商角則宜”,意不明。〔唐〕虞世南(558—638)輯錄的《北堂書鈔》,樂部卷一百九引作:“《白虎通》云:瑟者,嗇也,閑也,所以懲忿窒慾、正人之德也。”收於《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889冊。又〔宋〕李昉(925—996)等撰的《太平御覽》(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卷五百七十六,第5頁右引作:“《白虎通》曰:瑟者,嗇也,閒也,所以懲忿窒慾、正人之德也。故曰瑟有君父之節,臣子之法。商角,則君父有節,臣子有義,然後四時和,然後萬物生,故謂之瑟。”然“商角”等,意亦不明。陳立(1809—1869)校訂爲:“瑟者,嗇也,閑也。所以懲忿窒人慾,正人之德也。故曰:瑟有君父之節,臣子之法。君父有節,臣子有義,然後四時和。四時和,然後萬物生。故謂之瑟也。”見《白虎通疏證》(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卷三禮樂,第124—125頁。

[40]見《漢魏叢書》,第654頁下、655頁上。

[41]史繩祖:《學齋佔畢》卷二“瑟先於琴”條,第1頁上—2頁上,收於《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854冊。

[42]《韓非子集解》卷十二《外儲說左下第三十三》,第224頁。

[43]熊朋來:《瑟譜》卷一,第1頁下,收於《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12冊。

[44]朱載堉:《瑟譜》卷一,第5頁右,收於《叢書集成續編》(上海:上海書店,1994年),第87冊。

[45]熊朋來言:“浹漈鄭(樵)氏曰:‘古之《詩》,今之詞曲也。若不能歌之,但誦其文、說其義,可乎?’不幸章句之儒,以序訓相高,使聲歌之音湮沒無聞。漢初去古未遠,大樂氏以聲《詩》肄業,仲尼三百篇,瞽史之徒尚能歌也。奈訓詁之學既盛,則聲歌之學日微。……”見《瑟譜》,卷一,頁一上。對於“序訓”、“義理”,如“風雅正變”說,始於《毛詩序》:“至於王道衰,禮義廢,政教失,國異政,家殊俗,而變風變雅作矣。”鄭玄於:《詩譜序》加以闡釋而系統化,成爲《詩經》毛詩派所持的理論。但自朱熹主張,變風多淫亂,雅、頌亦非篇篇美刺,故認爲孔子以“思無邪”言《詩》並無法概括整部《詩經》,同時盡斥《詩序》的美刺及“止乎禮義”之說,而主張以《詩》說《詩》。參蔡方鹿:《朱熹與中國文化》(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83—204頁。

[46]《 詩經》皆可絃歌,如《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即已記載:吳公子季劄(576—484 B.C.)出訪魯國,“請觀於周樂”,魯國樂師即絃歌《周南》、《召南》,《邶》、《鄘》、《衛》,《王》、《鄭》、《齊》、《豳》、《秦》、《魏》、《唐》、《陳》、《鄶》,《小雅》、《大雅》、《頌》等;舞《象箾》、《南龠》、《大武》、《韶濩》、《大夏》、《韶箾》等。見孔穎達:《春秋左傳註疏》,卷第三十九,第8頁左—19頁右;收於《十三經註疏》,第6冊。故《墨子·公孟》:“誦《詩》三百,絃《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見孫詒讓(1848—1908):《墨子閒詁》,第275頁;收於《諸子集成》,第4冊。《毛傳》亦言:“古者教以《詩》樂,誦之,歌之,絃之,舞之。”《毛詩註疏》卷四之四,第6頁右。故顧頡剛言“《詩經》所錄全爲樂歌”,見《〈詩經〉所錄全爲樂歌》,收於《古史辯》第3冊,第608頁—657頁。

[47]陳士元:《論語類考》卷十三《制樂考·絃歌》,第8頁上,收於《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07冊。

[48]熊朋來:《瑟譜》卷一,第1頁上—下。

[49]熊朋來言:“今《鄉飲樂賓風雅》十二篇,蓋唐開援禮所傳音譜,然肄者鮮矣。”《瑟譜》卷一,第1頁下。此指宋人趙彥肅所傳《風雅十二詩譜》,據說是唐開元時(713—741)“鄉飲酒禮”所用的樂曲,是現存最早的《詩經》樂譜。朱熹:“此譜乃趙彥肅所傳,云即開元遺聲也。”見《儀禮經傳通解》卷十四《詩樂第二十四·學禮七》,收於《朱子全書》,第2—5冊。

[50]熊朋來:《瑟譜》卷六,第7頁下—8頁上。

[51]朱載堉:《樂律全書》卷十八《律呂精義外篇八·絃歌要旨序》,第2頁上—下,收於《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13—214冊。

[52]《樂律全書》卷三十六《鄉飲詩樂譜六》,第1頁上—下。

[53]詳見朱載堉:《瑟譜》卷五《論琴瑟孰雅孰鄭》,第1頁左—5頁右。

[54]朱載堉:《瑟譜》卷六“不徹”條,第4頁右。

[55]李守奎:《先秦文獻中的琴瑟與〈周公之琴舞〉的成文時代》,刊《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第54 卷第1 期,2014年1月,第11—19頁。

[56]《說文解字註》十二篇下,第45頁右。

[57]參拙著《論先琴儒家思想中禮的人文精神》(臺北:花木蘭出版社,2012年),第99—119頁。

[58]鄭玄:“反魯,哀公十一年冬。是時道衰樂廢,孔子來還,乃正之,故《雅》、《頌》各得其所。”見邢昺(932—1010):《論語註疏》卷九,第7頁右,收於《十三經註疏》,第8冊。

[59]《史記》卷四十七《孔子世家第十七》,第1936—1937頁。

[60]對之可參李婷婷:《〈詩經〉305篇皆可絃歌考論》,刊《東嶽論叢》2009年4月,第30卷第4期,第77—79頁。

[61]見王先謙編纂:《皇清經解續編》(江陰:南菁書院,光緒十四年(1888),卷三百九十一《論語說義二》),第20頁上。宋翔鳳:《論語說義》,收於《皇清經解續編》卷三百八十九—三百九十八。

[62]《〈詩經〉在春秋戰國間的地位》;收於《古史辯》第3冊下編,第309頁—367頁。引文見第344頁—345頁。

[63]《論語》中記載多則。如《述而》:“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季氏》:“陳亢問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陽貨》:“子謂伯魚曰:汝爲《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爲《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64]《墨子閒詁》卷九,第185頁。又《晏子春秋·仲尼見景公景公欲封之晏子以爲不可》亦言“今孔丘盛聲樂以侈世,飾絃歌鼓舞以聚徒”;見張純一(1871—1955)校註:《晏子春秋校註》卷八,第205頁—206頁;收於《諸子集成》第4冊。是以《淮南子·氾論訓》:“夫絃歌鼓舞以爲樂,盤旋揖讓以脩禮,厚葬久喪以送死,孔子之所立也,而墨子非之。”《淮南子註》卷十三,第218頁。

[65]《莊子集解》卷八,第205頁。

[66]《禮記註疏》卷三十九,第2頁右。

[67]《史記》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傳第六十一》,第3117頁。

[68]參李守奎:《先秦文獻中的琴瑟與〈周公之琴舞〉的成文時代》。

[69]見《韓詩外傳》卷六《漢魏叢書》,第51頁中。“瓠巴鼓瑟”首見於《荀子·勸學》(見王先謙:《荀子集解》卷一,第6頁;收於《諸子集成》第2冊),另見於《大戴禮記·勸學》(見《大戴禮記》卷七《漢魏叢書》,第88頁上)、《淮南子·說山訓》(《淮南子註》卷十六,第271頁),另《論衡·感虛》作“瓠芭皷瑟”(見王充(27—約97),《論衡》卷五《漢魏叢書》,第777頁中)。《列子·湯問》記爲“匏巴鼓琴”(《列子》卷五,第59頁),徐堅(660—729)等著:《初學記》(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記“鼓之善琴者有匏巴”,見卷十六,第385頁。

[70]見《韓詩外傳》卷七《漢魏叢書》,第56頁中。

[71]如《鹽鐵論·相刺》(見桓寬:《鹽鐵論》,第23頁;收於《諸子集成》第8冊)、《論衡·感虛》(《論衡》卷,《漢魏叢書》,第777頁中)。《琴史》卷二,第4頁上—5頁下。

[72]如《逸周書·太子晉解》記載師曠鼓瑟:“王子曰:‘請入坐。’遂敷席注瑟,師曠歌《無射》……。”見《逸周書》卷九《漢魏叢書》,第289頁中;《淮南子·氾論訓》言“譬猶師曠之施瑟柱也”,《淮南子註》卷十三,第213頁。

[73]《韓非子集解》卷三《十過第十》,第42—45頁。《史記·樂書》(《史記》卷二十四,第1235—1236頁)、《論衡·紀妖》(《論衡》卷二十二《漢魏叢書》,第855頁中—下)、《風俗通義·聲音·瑟》(《風俗通義》卷六《漢魏叢書》,第654頁中)、《初學記》、《太平御覽·琴下》(《太平御覽》卷五百七十九,第7頁左—8頁右)等皆記此事。《風俗通義》顯以師曠鼓瑟,唐之《初學記》亦引琴作瑟:“《韓子》曰:衛靈公於濮水上聞新聲,召師涓撫瑟寫之。”見卷十五,第369頁。

[74]古琴音樂風格以悲哀之“清”音爲主,故琴曲歌辭多屬“操”類,特別呈顯於兩漢音樂的表現與欣賞是以“以悲爲美”、“以悲爲樂”爲核心,參筆者《漢儒與古琴》一文。

[75]朱載堉:《瑟譜》卷五《論琴瑟孰雅孰鄭》,第2頁左—右。,依明初袁均哲輯的《太音太全集》,卷三手勢圖“左手大指”:“譜作或作奄、电。名指先按十徽,次以大指电九徽,有聲謂之餘放此。音釋:音奄入声。”第20頁左。收於查阜西編:《存見古琴曲譜輯覽》(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2007年),第1冊。

[76]《禮記註疏》卷三十九,第691—692頁。此《史記·樂書》亦載,見卷二十四,第1221—1225頁。

[77]見《〈詩經〉在春秋戰國間的地位》,第357—358頁。

[78]《漢書》:“至於六國,魏文侯最爲好古,而謂子夏曰:‘寡人聽古樂則欲寐,及聞鄭衛,余不知倦焉。’子夏辭而辨之,終不見納,自此禮樂喪矣。”見卷二十二《禮樂志第二》,第1042頁。

[79]《太平御覽》記錄琴瑟爲第85頁比8頁。清代《四庫全書》中琴瑟亦不成比例,琴有《琴史》等六部著作,瑟僅《瑟譜》而已。近修《續修四庫全書》,收關於琴之著作二十餘部,瑟僅三部。

[80]《論語·衛靈公》:“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81]作《亞聖操》者如〔明〕謝琳:《太古遺音》(正德六年(1511)撰刊)、汪芝:《西麓堂琴統》(成書於嘉靖四年(1525))、黃獻(1485—1561?):《梧岡琴譜》(嘉靖二十五年(1546)刊)、楊嘉森:《琴譜正傳》(嘉靖四十一(1561)刊)、蔣克謙:《琴書大全》(萬曆十八年(1590)刊)、汪善吾輯:《樂仙琴譜》(天啟三年(1623))等。作《思賢操》者如明代《西麓堂琴統》、黃龍山輯:《新刊發明琴譜》(印於嘉靖十年(1530))、朱厚爝(1506—1550)撰輯:《風宣玄品》(嘉靖十八年(1539)刊)、李仁(1489—1552)編:《太音傳習》(嘉靖三十一年(1552)刊)、朱土呈輯:《五音琴譜》(成於萬曆七年(1579))、楊表正(1520—1590)撰輯:《重修眞傳琴譜》(成於萬曆十三年(1585))、《琴書大全》、張進朝:《玉梧琴譜》(成於萬曆十八年(1589))、郝甯、王定安輯:《藏春塢琴譜》(萬曆三十年(1602))、徐時祺:《綠綺新聲》(收於萬曆廿五年(1597)刊《夷門廣犢叢書》)、楊掄编撰:《眞傳正宗琴譜》(正集《太古遺音》有萬曆十七年(1588)序、續集《伯牙心法》有萬曆三十七年(1609)序)、張大任:《陽春堂琴譜》(有萬曆十七年(1588)序)、孫丕顯編:《琴適》(萬曆三十九年(1611)成書)、張廷玉輯:《理性元雅》(萬曆四十六年(1618))、陳大斌:《太音希聲》(天啟五年(1625))、朱常淓(1608—1646)纂:《古音正宗》(崇禎七年(1634))、明末陶鴻逵傳譜晏莊選刻:《陶氏琴谱》、〔清〕鄭正叔:《臣卉堂琴譜》(康熙四年(1665))、孔興誘:《琴苑心傳全編》(康熙六年(1667))、程雄:《松風閣琴譜》(康熙十六年(1677))及《松風閣琴瑟譜》(康熙二十六年(1687))、汪紱(1692—1759)輯:《立雪齋琴譜》(雍正八年(1730)成書)、《裛露軒琴譜》(嘉慶七年(1802)後)、釋空塵:《枯木齋琴譜》(光绪十九年(1893)刊刻)等。作《憶顏回》者見《西麓堂琴統》。《梧岡琴譜》、《琴譜正傳》又註“亦明《顏回》”。蕭鸞:《杏莊太音補遺》(成書於嘉靖三十六年(1557))作《顏回》,又稱《亞聖操》。《太音傳習》於《思賢操》下言,“一名《顏回》,一名《亞聖操》”。〔明〕胡文煥編:《文會堂琴譜》(萬曆二十四年(1596))作《顏回》,下註“亦曰《思賢操》”。《眞傳正宗琴譜》、《理性元雅》、《太音希聲》另收有《復聖操》一曲。〔清〕禹祥年輯撰:《一峰園琴譜》(康熙四十八年(1709))作《惜賢操》。以上具見於查阜西編:《存見古琴曲譜輯覽》中。

[82]《太古遺音》卷二,第7頁左—8頁右;收於《存見古琴曲譜輯覽》,第1冊。

[83]《重修眞傳琴譜》卷五,第2頁右,收於《存見古琴曲譜輯覽》,第4冊。

[84]收於《存見古琴曲譜輯覽》,第6冊。

[85]《西麓堂琴統》卷九,第16頁右,收於《存見古琴曲譜輯覽》,第3冊。

[86]如《太音希聲》於《亞聖操》下言:“夫子泣顏回,元律乃子昂譜。”見卷三,第37頁右。《松風閣琴譜》於《思賢操》標作者爲趙子昂;上卷,第39頁右。《一峰園琴譜》作《惜賢操》,趙子昂作,第49頁右。分別收於《存見古琴曲譜輯覽》,第9、12、13冊。

[87]見查阜西:《存見古琴曲譜輯覽》,《存見有譜古琴曲總表》,第13、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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