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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与弟子鼓瑟与琴的问题分析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論語》中孔子及弟子子路、曾點皆鼓瑟,未聞援琴。然其他文獻多以孔門鼓琴,少數文獻琴瑟穿雜,顯然有一傳鈔校證的過程,因爲琴瑟不同十分顯著。琴之作,後於瑟也。口舉其辭而琴瑟以詠之,猶作樂者升歌而有琴瑟從之也。故知子與人歌而善,必有琴瑟以和聲;其警孺悲,必取瑟而歌。

孔子与弟子鼓瑟与琴的问题分析

《論語》中孔子及弟子子路、曾點皆鼓瑟,未聞援琴。然其他文獻多以孔門鼓琴,少數文獻琴瑟穿雜,顯然有一傳鈔校證的過程,因爲琴瑟不同十分顯著。東漢初《白虎通德論·禮樂》言:

瑟者,嗇也,閑也,所以懲忿,宮商角則宜。君父有節,臣子有義,然後四時和;四時和,然後萬物生,故謂之瑟也。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39]

瑟的地位明顯甚高,指向人事節儀、時和物生的天人相感。琴則僅是用來自我禁制心中的淫邪,以端正人心之器。然東漢末《風俗通義》卷六言:“今瑟長五尺五寸,非正器也。”又謂:“雅琴者、樂之統也,與八音並行。然君子所常御者,琴最親密,不離於身,非必陳設於宗廟鄉黨,非若鐘鼓羅列於虡懸也。……今琴長四尺五寸,法四時五行也。七絃者、法七星也。”[40]已然將《白虎通》中瑟之地位賦予了琴,琴瑟地位有了相反的認知;此即可見由瑟轉琴的線索。

宋人史繩祖(1192—1274)有“瑟先於琴”說。

諸子之書最有害道而無稽者,如《韓非子》書有云:“齊宣王問巨倩曰:‘儒者鼔瑟乎?’對曰:‘不也。瑟也者,以小絃爲大聲,以大絃爲小聲,是細大易序,貴賤易位,儒者爲害義,故不能。’宣王曰:‘善。’”余因涉獵至此而大哂之!烏乎!非何爲出是言?且《魯論》一書,孔子所言,諸弟子所述,言瑟而不言琴。如孔子取瑟而歌,曾點鼓瑟希,由之瑟奚爲於某之門,而非乃設巨倩之辭以爲儒者不能,其誰欺乎?或者又曰:《六經》言皆兼琴瑟,而孔門言瑟而不及琴,何也?曰:示有先也。舉瑟而琴可知矣!亦由《六經》兼言鳳凰,《論語》止言鳳而不及凰;蓋言瑟而琴可知,言鳳而凰可見矣!按《世本》曰:“伏羲作瑟,黃帝作琴。”琴之作,後於瑟也。又按《爾雅註疏》:“瑟者,登歌所用之樂器。故先釋之。”琴爲樂器,通見《詩》、《書》,故此釋之詳此,則見先後之序。又如《詩》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又如《鹿鳴》首章則曰“鼓瑟吹笙”,其三章曰“吹笙鼓琴”,琴固次於笙下,義可見矣!又《禮記》曰:“清廟之瑟,朱絃疏越,一倡而三歎,有遺音也!”註謂此雅淡之樂。《世本》又謂:“瑟者,潔也。使人精潔於心,淳一於行。”而《尸子》亦謂:“夫瑟,賢者以其義鼔之,雖有暴君,爲之立變。”則《尸子》之審音過於非逺矣!因並識之,以洗韓非刑名之陋![41]

《韓非子》之說見於《外儲說左下》,[42]爲詆毀儒家之論,自不足爲憑。史繩祖以《論語》三言瑟而不言琴,證之“示有先”,“言瑟而琴可知”。復引《世本》、《爾雅註疏》、《詩經》、《禮記》爲據,然《尸子》所言則過於非遠。此“瑟先於琴”之說,爲宋末元初熊朋來(1246—1323)所延續。熊朋來說:

《爾雅·釋樂》曰:“瑟者,登歌所用之樂器也。”古者歌詩必以瑟,《論語》三言瑟而不言琴,《儀禮》(《鄉飲》、《鄉射》、《大射》、《燕禮》),堂上之樂,惟瑟而已。歌詩不傳,由瑟學廢也。[43]

又明朱載堉(1536—1611)亦言:

《曲禮》曰“士無故不徹琴瑟”,《燕》、《射》及《鄉飲》皆有瑟,《樂記》稱“清廟之瑟”;《詩》云“並作鼓瑟”,《鹿鳴》先瑟而後琴;《魯論》言瑟再三,而不及琴。以此觀之,瑟之於琴,尚矣![44]

就“禮”而言,“堂上之樂,惟瑟而已”,可見瑟在先秦時代的地位及意義顯然都高於琴。朱載堉亦主張古者歌詩必以瑟,《論語》三言瑟而不言琴,可證瑟先於琴。熊朋來稱“歌《詩》不傳,由瑟學廢也”,此指《詩經》有目有詞者三百五篇皆可絃歌,即以瑟伴奏;但在漢人“訓詁之學”的影響下,強調“序訓”、“義理”,“遂使聲歌之者,湮沒無聞”,故作《瑟譜》。[45]對於《詩經》皆可絃歌,古人並無異議。史繩祖,《學齋佔畢》,卷二“瑟先於琴”條,頁一上——二上;收於《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854冊。[46]但古人並不徒歌,各種場合之升歌必有絃樂伴奏。如陳士元(1516—1597)說:

元按:《周禮》:“瞽矇,掌絃歌。”《爾雅》云:“徒歌曰謠。”蓋古人不徒歌,必合琴瑟而後謂之歌。口舉其辭而琴瑟以詠之,猶作樂者升歌而有琴瑟從之也。《記》云:“無故不徹琴瑟。”故知子與人歌而善,必有琴瑟以和聲;其警孺悲,必取瑟而歌。此古人所以不徒歌也。[47]

絃歌樂器,後人多註解爲琴瑟,熊朋來、朱載堉則主張是瑟。

熊朋來指出,“東漢之末,禮樂蕭然”,三國時雅樂郎杜夔僅得《鹿鳴》、《騶虞》、《文王》、《伐檀》四篇,而後左延年衹傳《鹿鳴》,至晉代連《鹿鳴》“又無傳焉”。[48]故依禮圖樂書,著錄了《詩舊譜》十二篇、[49]自補《詩新譜》二十篇、《孔子廟釋奠樂章譜》十八曲。最後言:“《魯論》專言瑟。今《瑟譜》不以他曲而以歌詩,去古雖遠,按譜鼓之,必聞頌詩之聲。倚瑟詠歌,亦興觀之一助。[50]朱載堉亦言:(www.xing528.com)

《論語》曰“取瑟而歌”,又曰“子於是日哭則不歌”,其非病非哭之日蓋無日不絃不歌。由是而觀,則知絃歌乃素日常事,所謂不可斯須去身,信矣。至若子游、子路、曾皙之徒,皆已絃詠相尚;伯魚未學《周南》、《召南》,則以面牆之喻規之;其諄諄誘以《詩》樂而無間也。[51]

古《詩》存者三百餘篇,皆可以歌。而人不能歌者,患不知音耳。苟能神解意會,以音求之,安有不可歌之理乎?臣嘗取三百篇《詩》一一絃歌之,始信古樂未嘗絕傳於世,但人自畫不求之音耳。[52]

故而爲《詩經》撰述《瑟譜》。朱載堉更言:“古人所謂鄭魏之音,正乃琴耳。”如朱權(臞仙)《琴譜》,“左手有吟猱綽注”,“但其左手指法多用繁聲,先王之樂無此也”,故“呻吟淫溢之音謂之沉,吟猱等聲是也,事皆先王禁之不容彈也”,因此說“琴無吟猱謂之正,有吟猱謂之淫;合簫管協竽瑟者,琴之正聲也,不合簫管、不協竽瑟者,琴之淫聲也”。[53]又說:“予按《論語》言瑟而不言琴,今人卻反之,何哉?蓋謂瑟譜失傳故耳。殊不知世傳琴譜,乃郭楚望等所謂偽作,亦非古曲也。”[54]所述旨皆在明證“瑟”才是正樂。

今人李守奎《先秦文獻中的琴瑟與《周公之琴舞》的成文時代》一文,[55]通過文字構形、出土文獻、傳世經籍與出土實物的調查,得到瑟早於琴的結論;同時指出瑟、琴兩種樂器不是如夫妻相伴,而是興衰交替的,這交替過程是從春秋至戰國漸進的演變。就文字而言,段玉裁即指出:“玩古文琴、瑟二字,似先造瑟字而琴從之。”[56]從目前出土實物中可見,直到戰國時期瑟依舊是陪葬的主體,琴在數量上很少,年代也略晚於瑟。從傳世文獻而論,若以琴、瑟是否可獨奏爲標準,得以區分兩類:一是瑟可獨奏,兼與竽(笙)合奏,但琴無,此以《儀禮》、《詩經》、《論語》爲代表;前文指出的熊朋來、朱載堉的主張依據亦即在此。二是琴可獨奏,瑟無,此以《左傳》、《禮記》、《孟子》爲代表,如《孟子》書中衹有琴而無瑟,所記載舜時絃樂都是指琴,《左傳》、《禮記》中單言鼓琴,證明琴逐漸佔據主體地位。基本上,戰國中期以前瑟是絃樂的主體,琴的使用不像瑟那樣普遍,是以較早的文獻中衹說“鼓瑟”而不說“鼓琴”;但戰國中期之後,文獻記載則多用琴而少用瑟。秦漢以降,琴即成爲絃樂的主流,因此文獻記載琴的篇幅遠多於瑟。如是更證明“瑟先於琴”之說。那麼,孔門狀況爲何呢?

按孔子一生的理想,是恢復如周文般貴賤有等的秩序社會,因而其對周公“制禮作樂”之周文的孺慕之情不時溢於言表。[57]因此,我們得以理解,魯哀公十一年(474 B.C.)冬孔子周遊列國自衛返魯後曾言:“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子罕》)[58]其意當指孔子重整樂音之正乃在於符合周文之禮的音樂,是以司馬遷說:“三百五篇孔子皆絃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59]但古樂既然已存,孔子何以又“皆絃歌之”?司馬遷亦未多作說明。考孔子“吾從周”(《八佾》)的祈向,其對三百五篇“皆絃歌之”的意義,其一在修復散於四方的“周樂”,並以之作爲“樂教”的依據;其二宣揚王道之雅樂,反對鄭衛的俗音。[60]《論語·八佾》有言:“子語魯大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宋翔鳳(1779—1860)於《論語說義》中說:

謹案:《孔子世家》於哀公十一年孔子反魯後,記“孔子語魯大師: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縱之純如,皦如,繹如也,以成。”“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據此知語魯大師者,即樂正《雅》、《頌》得所之事。始作,是金奏頌也。攷《儀禮·大射儀》,納賓後乃奏《肆夏》,樂闋後有獻酢旅酬諸節,而後升歌,故曰從之。“從”同“縱”,謂縱緩之也。入門而金作,其象翕然變動。緩之而後升歌,重人聲,其聲純一,故曰純如。即《樂記》所謂“審一以定和”也。繼以笙入,笙有聲無辭,然其聲清別,可辨其聲而知其義,故曰皦如。繼以間歌,謂人聲笙奏間代而作,相尋續而不斷絕,故曰繹如。此三節皆用《雅》,所謂“《雅》、《頌》各得其所”也。有此四節而後合樂,則樂以成。[61]

此已明證孔子自衛返魯後“《雅》、《頌》各得其所”,乃是使三百五篇“皆絃歌之”的目的在於恢復符合周文的禮樂。

顧頡剛在《〈詩經〉在春秋戰國間的地位》中分析了《詩經》原本前的狀況以及在孔子心中的地位。就《詩經》的狀況,顧頡剛指出:

《詩經》是爲了種種的應用而產生的,有的是向民間采來的,有的是定做出來的。牠是一部入樂的詩集;大家對於這些入樂的詩都是唱在口頭,聽在耳裏,記得熟了,所以有隨意使用牠的能力。他們對於詩的態度,衹是一個爲自己享用的態度;想怎麼用就怎麼用。但他們無論如何把詩篇亂用卻不豫備在詩上推考古人的歷史,又不希望推考作詩人的事實。正如現在一般人看演戲,衹是爲了酬賓、酬神,和自己的行樂,並不想依據了戲中的事去論古代,也不想推考編戲的人是誰。所以雖是亂用,卻沒有傷損《詩經》的眞相。[62]

旨在指出《詩經》皆可絃歌,如於宴會中賦《詩》交換情意,而“斷章取義”是其中慣例,即賦詩人的心意不是作詩人的心意,賦《詩》者甚至會扭曲作詩之人的詩意以言其志,是爲“賦《詩》言志”,此即是顧頡剛所言的“隨意使用”。是以孔子才說:“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爲?”(《子路》)孔子對《詩經》是十分看重的,[63]但其所處的年代詩樂似乎已然哀微了。顧頡剛分析有三個原因:一是僭越,故而禮崩樂壞;二是“新聲”的流行,指不合於禮的複雜音樂,可能是孔子厭棄的鄭魏之音;三是雅樂的敗壞。孔子正是對於如上趨勢逆流爲之,欲恢復雅樂的中正平和,故返魯之後使“《雅》、《頌》各得其所”。衹是,孔子及其弟子努力所正的樂調,至戰國時已不太有人說起了。如儒家承繼者之一的孟子,其說《詩》僅講其義,甚至“亂斷詩”,但沒有一回講到《詩》的音樂性,呈顯了說《詩》已脫離了春秋時代的實用性了。

孔子絃歌教育,除重視《詩經》樂詩外,也強調其實用性,如前言從事外交工作,又如《論語·陽貨》提及“子游爲武城宰,子之武城,聞絃歌之聲”的絃歌治理,功效良善。除此之外,古籍中亦記載孔子絃歌教育的景況,例如《墨子·非儒下》說“孔某盛容脩飾以蠱世,絃歌鼓舞以聚徒”,[64]《莊子·漁父》言:“孔子遊乎緇帷之林,休坐乎杏壇之上。弟子讀書,孔子絃歌鼓琴。”[65]《孔子家語》言孔子於陳蔡之間遭厄,“絕糧七日,外無所通,黎羹不充,從者皆病,孔子愈慷慨講誦,絃歌不衰”(《在厄》)、“絕糧七日,弟子餒病,孔子絃歌”(《困誓》),於環境惡劣之際,仍能絃歌不已。孔門弟子深受孔子教誨,學樂者多矣,亦或以之爲教或自學自惕,《墨子·公孟》即言儒家“絃歌鼓舞,習爲聲樂”,又如《禮記·樂記》子夏對魏文侯(472—396 B.C.)說:“天下大定,然後正六律,和五聲,絃歌詩頌,此之謂德音。”[66]《韓詩外傳·卷一》、《新序·節士》皆提到“原憲居魯”,指原憲在極惡劣的生活環境下猶能“匡坐而絃歌”。至劉邦(265—195 B.C.)誅殺項籍(232—202 B.C.),舉兵圍魯,“魯中諸儒尚講誦習禮樂,絃歌之音不絕”,[67]或如《琴史》所述孔門諸人,皆以絃歌相尚,顯見孔子樂教之深。朱長文說:“孔子氏之門人蓋未有不知樂者。”衹是從上述的探究當已可得知,此“樂”之器恐怕是指“瑟”而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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