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学依据知识内化途径(皮亚杰认为有同化和顺应两条)的不同,把学习方式分为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两种。在接受学习中,学习内容是以定论的形式直接呈现出来的,学生进行学习的心理机制或途径是同化,学生是知识的接受者。在探究学习中,学习内容是以问题形式间接呈现出来的,学生进行学习的心理机制或途径是顺应,学生是知识的发现者。两种学习方式都有存在的价值,彼此也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是传统学习方式过分突出和强调接受和掌握,冷落和贬低发现和探究,从而在实践中导致了对学生认识过程的极端处理,使学生学习书本知识变成仅仅是直接接受书本知识(死记硬背书本知识即为典型),学生学习纯粹成了被动接受、记忆的过程。这种学习窒息人的思维和智力,摧残人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它不仅不能促进学生发展,反而成为学生发展的阻力。转变学习方式就是要改变这种状态,把学习过程之中的发现、探究、研究等认识活动突显出来,使学习过程更多地成为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基于此,新课程倡导探究学习。探究学习具有以下本质特性:
第一,问题性。问题是科学研究的出发点,是开启任何一门科学的钥匙。没有问题就不会有解释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和知识,所以说,问题是思想方法、知识积累和发展的逻辑力量,是生长新思想、新方法、新知识的种子。探究学习是一种以问题为中心的学习。现代教学论研究指出,从本质上讲,产生学习的根本原因是问题。没有问题也就难以诱发和激起求知欲,没有问题,感觉不到问题的存在,学生也就不会去深入思考,那么学习也就只能是表层和形式的。所以探究学习方式特别强调问题在学习活动中的重要性。一方面强调通过问题来进行学习,把问题看作是学习的动力、起点和贯穿学习过程中的主线;另一方面通过学习来生成问题,把学习过程看成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第二,过程性。结论与过程的关系是教学过程中一对十分重要的关系,它反映的是学科内部知识、技能与过程、方法的关系。相对而言,接受学习重结论,探究学习重过程。从学科本身来讲,过程体现该学科的探究过程与探究方法,结论表征该学科的探究结果(概念原理的体系)。二者是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关系。如果说,概念原理体系是学科的“肌体”,那么探究过程和探究方法就是学科的“灵魂”。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体现一门学科的整体内涵和思想。从学习论来讲,所谓学习的结论,即学习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所需获得的结果;所谓学习的过程,即达到学习目的或获得所需结论而必须经历的活动程序。毋庸置疑,学习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理解和掌握正确的结论,所以必须重结论。但是,如果不经过自己学生一系列的质疑、判断、比较、选择,以及相应的分析、综合、概括等认识活动,即如果没有多样化的思维过程和认知方式,没有多种观点的碰撞、论争和比较,结论就难以获得,也难以真正理解和巩固。更重要的是,没有以多样性、丰富性为前提的学习过程,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就不可能培养起来。所以,不仅要重结论,更要重过程。这正是探究学习立论的基本依据。(www.xing528.com)
第三,开放性。人是开放性的、创造性的存在,教育不应该用僵化的形式作用于人,否则就会限定和束缚人的自由发展;人是未完成的非终极的存在,教育不应该把培养中的中点当作终点,以目标取代目的,否则就会阻隔人的发展;人是不可限定的,教育不能限定人,只能引导人全面、自由、积极地生成。这是开放性立论的科学依据。可以说,开放性的精神正是陶行知先生所提倡的所谓“六大解放”,即解放儿童的眼睛,解放儿童的嘴巴,解放儿童的头脑,解放儿童的双手,解放儿童的时间,解放儿童的空间。“六大解放”表面上看解放的是学生的身体,实质是解放学生的心理,给学生创造一个宽松、和谐、民主的心理氛围,给学生一种心理安全感,而心理安全、心理自由正是学生主动、生动发展的摇篮,在这样的环境里,学生能自由的想象而不担心其怪诞离奇;能大胆的思考而不考虑其是非正误;能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全面展示自己的个性。这正是探究学习的精神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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