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有着近300年移民历史的国家,由于殖民早期以英格兰的清教徒人数最多,奠定了以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新教文化(WASP)为主体的美国文化的基调,清教徒领袖又身兼文化领袖,将文学艺术视为宗教的工具。美国最早的音乐主要是新教礼拜时吟唱的赞美诗,清教徒反对在教堂使用乐器,全靠领唱来定调。1722年在波士顿开办歌唱促进会和歌唱学校,才有所改进。18世纪中叶,随着宾夕法尼亚的德国移民增多,他们举办大众音乐会吸引了更多的听众。1780年美国各教派兴起第二次觉醒的信仰复兴运动,在森林或树林中举行的露营布道会上所唱的圣歌和福音歌已具有浓厚的民歌风格,歌词自由,不拘一格。18世纪末,清教徒不再限制世俗音乐的传播,允许在教堂里使用乐器。随着欧洲移民的增加,小提琴、吉他、长笛、羽管键琴等也开始流行起来,1768年在东部城市查尔斯顿成立美国第一个音乐协会。19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了一场深刻的思想解放运动,冲破了清教徒狭隘的加尔文教义的束缚,扬弃了清教徒的传统。清教徒Puritans,原是16世纪英国国教圣公会内以加尔文(Jean Calvin,1509~1564,法国籍的宗教改革家)的宗教思想为旗帜的改革派,代表着中产阶级和中小贵族的利益,他们广泛参加社会政治活动。17世纪20年代,为了躲避国内宗教教派斗争,有不少英国清教徒远渡大西洋移民到美洲。他们提倡加尔文的教义,不吸烟,不喝酒,不看戏,不跳舞,严守清规戒律。他们不允许在教会仪式中有任何音乐。南北战争前后,欧洲音乐在东部城市得到广泛传播,瑞典女高音歌唱家、荣称“瑞典夜莺”的詹尼·林德(Jenny Lind,1820~1887)于1850年至1852年访问过美国举行独唱音乐会。法国指挥家路易·朱利安(Louis Jullie,1812~1860)于1853年至1854年在美国巡回演出,使交响乐得以传播。欧洲1848年革命后,有一些德国音乐家移居美国,任教于哈佛、耶鲁等名牌大学,提高了美国的音乐教育,培养了不少音乐人才。19世纪下半叶,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各地纷纷建立专业音乐院校、团体和剧院,促进了音乐文化的普及和发展。纽约成了全国音乐演出的中心,波士顿则是音乐思想和理论的研究中心。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美国中小学音乐教育有了重大的改革,学校课堂教学内容已包含音乐欣赏、器乐演奏、多声部合唱和人体律动训练,实施全面的音乐普及教育。
19世纪美国最重要的作曲家是斯蒂芬·福斯特(Stephen Foster,1826~1864),在短促的一生中写了200多首歌曲,还改编、翻译、填词了100多首歌曲,大部分是旋律优美动听的抒情歌曲。出于对黑人贫困生活与低下的社会地位的同情,他写了一些优秀的黑人歌曲,如《故乡的亲人》(1851)、《老黑奴》、《我的肯他基故乡》(1860)和《噢!苏珊娜》(1848)等。他的歌曲在美国风行一时,并流传至今。(www.xing528.com)
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沃夏克于1892年至1895年就任美国纽约民族音乐学院院长期间,通过教学、创作、谈话和发表文章大力倡导发展美国民族音乐,对年轻的一代作曲家有很大的影响。亨利·吉尔伯特(Henry Gilbert,1868~1928)就是在他的启迪下,对民间音乐和黑人歌调产生浓厚的兴趣,写有《黑人主题喜剧序曲》(1905)、《美国舞曲3首》(1911)、和《黑人狂想曲》(1913)等。德沃夏克的两名白人学生威廉·阿姆斯·费舍(William Arms Fisher,1861~1948)和卢宾·戈尔德马克(Rubin Goldmark,1872~1936)在致力于民族音乐方面都有所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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