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艺人(Minstrels,有译游吟诗人、流浪歌手)指各种不受法律约束的卖艺人,包括以音乐表演为职业的流浪艺人在内。他们浪迹江湖,无家可归,三五成群或多至十来人临时组班,靠歌舞表演、乐器演奏和玩耍杂技等谋生,供城镇、农村的人们娱乐。封建贵族、教会僧侣视他们为贱民,竭力加以迫害、排斥。法国人用贬义的“戎格勒”(Jongleur,玩杂耍的人)称呼他们。20世纪初著名法国作曲家马斯内取材于阿纳托尔·法朗士(Anatole France,1844~1924)的小说,写了一部歌剧名为《巴黎圣母院的“戎格勒”》(Le jongleur de Notre Dame,1902),按照中世纪“圣迹剧”(miracle play,有译奇迹剧)模式,全剧用男演员来演唱。故事情节叙述一个流浪艺人热昂除他的杂耍手艺之外,没有可奉献给圣母的任何东西,他受到僧侣的斥责。当他出于虔诚的信仰忍着饥饿向圣母献艺时,奇迹突然出现,圣母显灵伸手抚摸他的眉额。最后热昂乐极生悲,笑归天堂。原小说借古讽今,有一定的社会批判性,其情节生动地描绘了中世纪流浪艺人的悲惨生活。
16世纪,英国都铎王朝(1485~1603)实行圈地运动,迫使广大的失地农民沦为乞丐和流浪汉。为了维持社会治安,曾颁布惩办流浪行乞者的《流浪法》,把流浪艺人(“吉格勒”Juggler,即指玩杂耍的人、魔术师、骗子)也列入惩办的对象。从此,在英国凡以音乐表演为职业者不得不自称为“音乐家”(Musician,亦指乐师)。
各大中城市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市民阶层自觉性的阶级意识逐渐增强,萌发了人文主义思想,兴办学校,发展世俗、民间文学艺术,力图摆脱封建专制和神学思想的束缚。在市民阶层的直接支持下,不少流浪艺人逐渐集中到城市从事他们的民间艺术活动。其中有一部分人在城市定居下来,像手工业者一样组成行会,变为职业的演员和艺术家。他们的艺术活动亦成了城市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其音乐创作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乐观精神,生动地反映了市民、农民和下层劳动群众的生活。他们用群众熟悉的民间曲调配上不同的世俗歌词,以乐器伴奏来演唱。歌词用押韵的诗句,旋律定型、分句清楚,节奏以三拍子为主,调式趋向伊奥尼亚(Ionian)和爱奥利亚(Aeolian,即大、小调的前身)。他们采用的体裁形式有:“埃斯坦比耶”(Estampie,即踏舞歌)是由几个段落组成的舞曲形式,每一段有第一、第二结尾;轮唱曲(Rondeau,又译回旋诗)其结构为aAabAB,每一首都有叠歌在同一节中出现二三次;叙事歌(Ballad)供独唱的,每一节末尾都有叠歌;赞歌(Ode,有译颂歌)是由宗教歌曲演绎而来的世俗抒情歌,按诗的音步而定曲调。(www.xing528.com)
13世纪,法国阿拉斯城的市民作家亚当·德·拉·阿莱(Adam de la Halle,1231~1288)写了一部音乐歌舞剧《罗班与玛丽庸的故事》(Le Jeu de Robin et Marion),情节讲述一个牧羊姑娘挫败骑士的诡计和暴力,忠实地维护她与牧羊人罗班的爱情故事。剧中有对白、对唱、独唱和舞蹈,具有浓郁的民间喜剧色彩。这部作品在当时是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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