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上文两个层次的安全生产监管博弈模型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企业和政府的单次监管博弈既有纯策略纳什均衡,也有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在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中,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概率与政府预防性监管净收益、可能的事故后监管净收益和预防性监管的效果(由的大小体现)的大小密切相关。当越大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概率越大,反之,企业进行不安全生产的概率越大;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政府预防性监管的效果越差(即越大)时,企业将越倾向于采用安全生产的策略;反之,则企业将越倾向于采用不安全生产的策略。对于政府而言,当政府认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投资在短期内得到的收益越大时,政府采用监管策略的可能性就越小。(2)对于企业和政府的无限次监管博弈而言,为了让企业从第一回合开始,一直采用安全生产的策略(同时,政府采用不监管的策略),必须使得折现率满足一定的取值要求,如前文所述,当安全生产净收益为正(在长期中,安全生产投资收益的滞后性消失,故而企业安全生产净收益有可能出现正值)时,可以取区间[0,1]中的任意值,从而折现率的大小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很小。当安全生产净收益为负时,实现最优策略组合[即纯策略纳什均衡组合(不监管,安全生产)]所需折现率的大小会受到安全生产净收益大小的影响:当企业的安全生产净收益逐渐增大时,所需折现率的下限会逐渐降低;反之,的下限会逐渐提高。其相关政策含义在于:在长期中,为了激发和保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增加企业的安全生产投资净收益(从政府方面来说,既可以适当增加对事故后罚金的收取,也可以通过加强科研资金投入以促进安全生产设备更新及安全生产管理方法的改进,从而帮助企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达到降低安全生产投资的目的),当安全生产投资净收益为正时,企业将有足够的动力(因为此时,实现最优策略组合所需折现率可以是区间[0,1]中的任意值)进行安全生产,从而为实现最优的政府与企业策略组合[即实现策略组合(不监管,安全生产)]提供充分的保证。(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