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进行的安全生产监管博弈模型研究,从本质上看,是对安全生产监管效果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的研究。中西方学者偏好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效果的研究:中方学者偏好使用博弈论方法进行研究,而西方学者则偏好使用统计方法进行研究。下面分别对中西方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阐述。
就西方学者的研究而言,John Mendeloff 采用时间序列数据,首次将OSHA 的影响剔除,着重分析管制政策实施后对制造业事故发生率的影响,最后并未发现统计意义上显著的积极影响,只发现了一项工人伤害指标的下降趋势与OSHA 标准的实施有关。Smith,Robert S 采用横截面数据对受到管制后的企业进行分析,并没有发现管制前与管制后伤害发生率的显著变化。Viscusi使用横截面数据分析了监察概率对事故发生率的影响,发现结果也不明显。他们的实证研究也存有不足,就是数据集太少,影响了OSHA 潜在作用的发挥范围和程度,同时也可能造成较大的统计偏差,影响估计结果的稳定性和无偏性。与先前一些学者研究方法不同,随后Smith 采用大样本,分析了1973~1974年间OSHA 对制造业的事故发生率的影响。由于样本数比较大,可以允许选择有效的对比组进行计量分析,同时还可以对监察行为的实施和事故发生后的时滞进行估计。分析结果表明,1973年OSHA 对抑制伤害发生率的效果显著,减少了16%,而1974 的下降效果并不显著,大约在5%左右,并且OSHA 政策的效果还有3 个半月的时滞期。作者的结论认为,OSHA 的安全管制的效果还是良好的,轻言OSHA 没有良好效果是不谨慎的。
William P.Curinton 推测OSHA 的安全管制只是减少了作业场所伤害的严重性,而并非事故发生的频率。随后,他使用面板数据,区分不同的行业以及不同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不同伤害,对安全管制进行经济计量分析。结果表明,考虑到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的伤害种类,政府安全管制的作用并非简单地一定就是减少事故发生率或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安全管制在降低事故发生率的同时并非绝对就能降低伤害的严重性;安全管制的作用,需要详细加以分析。Paul Lanoie 模仿Cruinton 的方法对加
拿大魁北克OSH 委员会(Commission de la santé et de la sécurité du travail)安全管制的绩效进行了计量分析,考虑到加拿大还采用了不同于美国OSHA 的强化职业和作业场所安全的措施,例如工人拒绝危险工作的权力、组建由工人和资方组成的“作业场所安全委员会”等。作者将加拿大独有的安全措施也纳入进行分析,观察这些政策措施对安全是否有显著影响。此外,Paul Lanoie 的模型更具有一般性,他建立了委托—代理模型来分析安全管制的影响,模型不仅考虑了企业行为对安全事故的影响,而且考虑到了工人对安全事故的影响,这比Cruinton 仅考虑企业的单边影响更为符合现实情况。
就国内学者进行的双主体(企业和政府)监管博弈研究而言,周敏、肖忠海在《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的博弈分析》中,针对目前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效率低下情况,应用经济博弈论构建了两阶段博弈模型,探讨了安全监管制度层面的内在机理,对煤矿业主与安全监管部门之间动态博弈关系及安全监管部门与一线操作员工严格竞争博弈关系的策略集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实现上策均衡的条件;在此基础上求出了三方合作博弈的安全收益分配的可行解集及形成有效合作的公平解;结果表明:对监管者与操作者的处罚与安全收益公平分配相结合能够实现违章作业零概率,杜绝违章行为。在本段所述文献中,相关研究者都强调了安全生产管制惩罚措施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行为的促进作用。所不同的是,卢晓庆,赵国浩强调加强惩罚力度只能在短期内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产生影响,而在长期内,加大严查力度才应该是政府为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所需采取的主要措施;而周敏,肖忠海则认为实行有效的激励性管制措施对于实现违章作业零概率的目的而言,也是很有必要的。(www.xing528.com)
谭玲玲、宁云才在《煤矿安全步出“囚徒困境”的博弈分析》中,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囚徒困境”以及制度缺陷,用博弈论阐述了要走出“囚徒困境”必须设计一种新的机制,从政府安全监管、安全生产责任划分等方面提出新的制度安排。作者认为,要避免监管部门与矿主之间形成“智猪博弈”,必须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变地方政府干部的“无限安全生产责任”为“有限责任”,大力支持直选工会,依法维护矿工的安全权益。谭玲玲、宁云才的研究相对于其他学者的研究而言,其独到之处在于:其他研究者往往将研究的重点放在管制者政府上,研究政府采取怎样的管制措施以促进企业改善其安全生产行为,而谭玲玲、宁云才却将研究重点放在被管制者企业上,强调如何激发企业的主观能动性以保证顺利实现政府安全生产管制目标。
在上述两篇论文中,都假设政府和企业拥有完全信息。也有一些学者基于不完全信息假设来对企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博弈行为进行研究。如:彭秋玲、李丽娜基于不完全信息假设对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动态博弈行为进行了研究。在彭秋玲等的论文中,首先假定企业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自然状况”不能完全了解,只知道是强监管和弱监管之间的一种。通过建立相关动态博弈模型发现,靠一场场运动和整顿无法长期解决煤矿生产事故问题。
虽然,大多数学者的安全生产管制相关主体策略选择研究的研究对象是煤矿行业企业,但也存在一些以其他行业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管制相关主体策略选择研究的研究对象的文章。曹东平,王广斌建立了一个以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和建筑企业为参与者的安全监管博弈模型,结合我国建筑生产安全的现状,从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和建筑企业的角度分析了导致我国建筑生产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并通过模型分析得出六条推论:(1)如果建筑企业采取安全措施所能给其带来的收益不小于其所付出的成本,此时建筑企业将采取安全措施,政府监管部门则无需对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这种情况对社会(政府)、企业均有利。(2)建筑企业的安全技术越差,其采取安全措施的成本越高,建筑企业采取安全措施的概率就越小,政府监管机构的检查必要性越大,检查概率也就越大,反之亦然。(3)建筑企业通过采取安全措施所给自己带来的收益越高,建筑企业就越积极于采取安全措施,政府监管机构的检查必要性就越小,检查概率也就越小,反之亦然。(4)政府监管部门对检查出的未采取安全措施建筑企业的罚款额越高,建筑企业因震慑作用就越积极于采取安全措施,其采取安全措施的概率就越大,政府监管机构的检查必要性就越小,检查概率也就越小,反之亦然。(5)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的成本越高,建筑企业采取安全措施的概率就越小,建筑事故发生的概率就越大,反之亦然。(6)上级部门对政府监管部门玩忽职守行为(对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建筑企业未进行严格检查)的惩罚额越高,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行为就越积极,建筑企业采取安全措施的概率就越大,建筑事故发生的概率就越小,反之亦然。文军在《航空运输安全监管的博弈分析》中,针对我国航空运输安全监管的现状,应用博弈论建立航空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的博弈模型,探讨航空运输安全监管制度的内在机理。通过对博弈模型的均衡分析,得到有关政府和企业博弈的4 个命题如下:①当中央政府从航空运输生产受益越大或从航空运输生产事故中受到的损失越大,则航空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的可能性越大;②加大对航空公司不安全生产的惩罚力度,可以降低政府的监督检查必要性,同时航空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的可能性增大;③当航空公司不安全生产的收益与安全生产的收益差额越大,越应该加大对航空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管;④当航空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投入额越大,则政府监管检查的必要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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