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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安全生产投资决策及双赢模式研究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书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结合对安全生产投资周期性和滞后性的考虑,分别分析了企业长期和短期安全生产投资的决策临界点,并对政府实现管制成本最小化的途径进行了论述。当时,必须具体分析企业的事故发生率及预期事故损失大小对企业安全生产投资决策的影响。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安全生产投资决策及双赢模式研究

本书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结合对安全生产投资周期性和滞后性的考虑,分别分析了企业长期和短期安全生产投资的决策临界点,并对政府实现管制成本最小化的途径进行了论述。对于企业和政府来说,其对完全安全状态点的理解往往是不同的,企业理解的完全安全状态点位于点与点之间,而政府则倾向于将点设定为完全安全状态点。政府和企业都接受的安全状态点位于点与点之间,之所以政府会接受以此点作为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状态点,主要是因为:①完全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是不可能也是不经济的;②只有适当考虑企业的意见,才能充分激发企业的安全生产投资积极性。对于进行第Ⅰ类安全生产投资行为的企业来说,在长期内,企业是有进行安全生产投资的动力的,而在短期内,只有当时,企业才会有进行安全生产投资的动力。对于进行第Ⅱ类安全生产投资行为的企业来说,在长期内,企业实际安全生产投资净收益既可能高于企业达到完全安全状态时获得的安全生产净收益,也可能低于企业达到完全安全状态时获得的安全生产净收益,即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的情况和的情况。当时,基于此前提条件建立的委托-代理模型的分析与基于第Ⅰ类安全生产投资行为的代理—委托模型的分析相同。当时,必须具体分析企业的事故发生率及预期事故损失大小对企业安全生产投资决策的影响。从不等式可以看出,在短期内,由于安全生产投资现状较好的企业的预期损失较小,因而,如果达到完全安全状态所需投资额P*相同,则相对于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企业而言,其安全生产投资的紧迫性更小,从而安全生产投资动力也更小(该结论也适用于进行第Ⅰ类安全生产投资行为的企业)。

委托人政府来说,当企业进行第Ⅰ类安全生产投资行为时,由于从长期来看企业有动力进行安全生产投资以消除所有安全生产隐患,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在长期,政府所付出的管制总成本应该为0。在短期内,由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投资不产生收益(原因是安全生产投资收益具有滞后性),因此,相应的政府管制成本只有监督成本一项,政府管制的目的在于以最小的监督成本来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管制。当企业进行第Ⅱ类安全生产投资行为时,在长期,委托人实现管制成本最小化的条件为:。(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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