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社会管制方法经历了从“命令—控制”方法向“成本—收益”方法转变的过程。目前,“成本—收益”方法已成为衡量管制效果的有效手段,得到了主流学者的认可。
“命令—控制”型方法是一种直接管制方法,是指政府运用行政权力直接处理市场失灵问题的方式。当政府发现经济主体的活动造成了社会福利的损失,政府就会制订“规则”或采取“特殊行为”来限制该行为的发生。这些“规则”和“特殊行为”统称为直接管制方法。“命令—控制”型方法通常是通过行政与法规来实现的,在实践中这两者既可独立实施也可结合实施,法规措施比单独的行政措施更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学者们普遍认为,这种直接管制方式是实施社会性管制最基本、最常用的方式。植草益指出,“禁止特定行为、对营业活动进行限制”是社会性管制的主要管制方式。
“成本—收益分析”源于法国工程师Jules Dupuit 在1848年撰写的一篇文章,后经英国经济学家Alfred Marshall 等学者的发展,成为一种为组织提供决策支持服务的方法,从20世纪50年代起用于项目决策。而“成本—收益分析”法用于政府决策则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对社会性管制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实质上是从经济学视角认识生产安全社会性管制,体现了市场理念。通过成本与收益的比较,进而采取最有效率的方式来消除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可以提高社会性管制的有效性。
美国社会性管制机构过去习惯于采取技术标准,即制定管制标准时,总是同时指定实现管制目标的技术,强制被管制者按其指定的技术去达标。这种管制方法既费时费钱,又有可能阻碍更好地达标方法的探索,而且还会提高被管制者达标的成本。例如,OSHA 在对砂轮的联合防护装置的管制中,曾经就具体的厚度、铆钉的最小直径和中心铆钉之间的最大距离作出了严格规定。现在,美国社会性管制机构开始更多地取业绩标准,即在制定管制标准后,允许被管制者在达到管制标准的前提下,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成本较低廉的技术,这有助于节省管制成本。例如,为降低谷物升降机中的尘土引起爆炸的风险,OSHA 允许厂商可以选择以下方式:(1)当尘埃超过1/8 英寸时清扫。(2)至少每轮一次班清扫一次。(3)使用风力控制尘埃的设备(Viscusi,Vernon and Harrington,2000)。从美国的社会管制情况中不难看出美国社会性管制方法理念的变化,即从“命令—控制”型方法理念向“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理念的转化。
纵观管制效果分析的论文和专著,可以看出相关文献主要包括这样几类:基于人—机原理的安全生产标准效益研究、基于统计学原理的管制收益和管制成本研究、基于博弈论原理进行的研究、非正常管制行为条件下的收益成本研究(包括政企不分条件下的管制收益成本研究和存在贿赂条件下的管制成本收益研究)。如前文所述,“命令—控制”型方法是一种直接管制方法,政府的职责是设计良好的安全生产执行标准,这样的标准往往是比较详细的,说明了人—机之间应该如何达到互相配合,但详细的标准往往带来执行上的不灵活性。而基于“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制定的管制准则往往只是提供一个相对宽泛的执行标准,而企业则可以较为灵活地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因此,可以看出,第一种类型的安全生产管制文献是基于“命令—控制”型方法理念进行的研究,而后三种类型的文献主要是基于“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理念进行的研究。在本章中,将分别对这四类文献进行讨论分析。
1.3.4.1 基于人—机原理的安全生产标准绩效研究
杨金廷在其博士论文中,首先,建立了基于霍尔的三维思想—时间域、对象域和功能域的集成管理模型,为分析煤矿生产的安全与风险起到重要作用。这里,时间域包括煤矿生产开拓过程、掘进过程、采煤过程和运输过程。对象域包括装置设备风险、地质环境风险和人及其行为风险。功能域包括风险规划、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六阶段管理过程。相对于传统的风险分析具有较好的优势,为煤矿进行风险管理提供了分析的框架。进而,建立了基于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的模糊特征及其集成管理的三维模型,以风险概率、风险损失、风险暴露三因素估计单个风险水平,提出了以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整体水平为总目标,装置设备风险、地质环境风险、人及其行为风险为分目标,煤矿生产过程与风险对象集成的风险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在建立上述两个模型的基础上,基于集成管理的理论模型与思想,对煤矿安全风险集成管理机制进行了流程再造,构建了包括煤矿企业外部监管机制再造、内部监控机制再造、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再造、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系统业务流程再造、安全战略决策运行机制再造等内容的风险集成管理流程再造体系与结构化运行机制模型。该文重要的创新之处在于:从人、机、环(即指煤炭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环境、装置设备和人及其行为的变化或偏差导致的煤矿企业可能的生命、财产损失)配合的角度来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
1.3.4.2 基于统计学原理的管制收益和管制成本研究
在基于统计学原理进行的安全生产管制效果研究方面,大多数学者关注安全生产管制对事故发生率或工伤率、作业场所伤害严重性、生产率及不同规模类型企业的影响。运用统计学原理进行的研究,对数据的可得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比较严格。
(一)安全生产管制对事故发生率或工伤率的影响
John Mendeloff 采用时间序列数据,首次将OSHA 的影响剔除,着重分析管制政策实施后对制造业事故发生率的影响,最后并未发现统计意义上显著的积极影响,只发现了一项工人伤害指标的下降趋势与OSHA 标准的实施有关。Smith,Robert S 采用横截面数据对受到管制后的企业进行分析,并没有发现管制前与管制后伤害发生率的显著变化。Viscusi 使用横截面数据分析了监察概率对事故发生率的影响,发现结果也不明显。他们的实证研究也存有不足,就是数据集太少,影响了OSHA 潜在作用的发挥范围和程度,同时也可能造成较大的统计偏差,影响估计结果的稳定性和无偏性。与先前一些学者研究方法不同,随后Smith 采用大样本,分析了1973~1974年间OSHA 对制造业的事故发生率的影响。由于样本数比较大,可以允许选择有效的对比组进行计量分析,同时还可以对监察行为的实施和事故发生后的时滞进行估计。分析结果表明,1973年OSHA 对抑制伤害发生率的效果显著,减少了16%,而1974 的下降效果并不显著,大约在5%左右,并且OSHA 政策的效果还有3 个半月的时滞期。作者认为,OSHA 的安全管制的效果还是良好的,轻言OSHA 没有良好效果是不谨慎的。(www.xing528.com)
余国华在其硕士论文中,对昆明市东川区的矿山企业进行了综合抽样调查,选取三个乡(镇)作为调查对象,每个乡(镇)选择10 户矿山企业,每户企业随机抽取10 名从业人员作为调查样本。在进行调查时,作者首先设计出调查问卷,问卷共设计问题12 个。然后在每个乡镇选取10 户企业,包括1 户中型企业和9 户小型企业,9 户小型企业的选取是分别在从业人员100 人以上、100 人至50 人、50 人以下三类企业中各随机抽取3 户。选定企业后,作者分别委托这三个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对这些企业2004年全年发生的大小生产事故数进行统计,并分别在每户企业中随机抽取10 名从业人员填写调查问卷。最终,按要求发放并回收问卷300 份。通过对调查资料进行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确定了在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矿山事故率的影响因素有:职工的文化程度、安全培训、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决策者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企业对安全先进的表彰、对“三违”行为的处罚、安全标语等警示标志的设置、安全检查等。其中主要影响因素是决策者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安全标语等警示标志的设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从而明确了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综合资料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果,作者提出预防和控制东川区矿山事故的思路: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运行机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重点抓好企业主(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企业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几方面的工作。
由上述论文介绍可以看出,余国华的论文分析了具体管制措施对事故发生率或工伤率的影响,而西方文献则相对笼统地分析了安全生产管制行为或标准对事故发生率或工伤率的影响。显然,对相关管制行为或标准进行区分以分析具体管制措施对事故发生率或工伤率的影响,其针对性更强,对实际管制工作的指导意义也更大。
(二)安全生产管制对作业场所伤害严重性的影响
就国外研究情况而言,William P.Curinton 推测OSHA 的安全管制只是减少了作业场所伤害的严重性,而并非事故发生的频率。随后,他使用面板数据,区分不同的行业以及不同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不同伤害,对安全管制进行经济计量分析。结果表明,考虑到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的伤害种类,政府安全管制的作用并非简单地一定就是减少事故发生率或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安全管制在降低事故发生率的同时并非绝对就能降低伤害的严重性;安全管制的作用,需要详细加以分析。Paul Lanoie模仿Cruinton 的方法对加拿大魁北克OSH 委员会(Commission de la san ét et de la sécurité du travail)安全管制的绩效进行了计量分析,考虑到加拿大还采用了不同于美国OSHA 的强化职业和作业场所安全的措施,例如工人拒绝危险工作的权力、组建由工人和资方组成的“作业场所安全委员会”等。作者将加拿大独有的安全措施也纳入进行分析,观察这些政策措施对安全是否有显著影响。此外,Paul Lanoie 的模型更具有一般性,他建立了委托—代理模型来分析安全管制的影响,模型不仅考虑了企业行为对安全事故的影响,而且考虑到了工人对安全事故的影响,这比Cruinton 仅考虑企业的单边影响更为符合现实情况。
以往对美国OSHA 安全管制实施效果的研究和分析多集中于1979~1985年,通过这一时期数据来分析OSHA 监管对减少制造业工人伤害率的影响。但是,从更长的时期来看OSHA 的效果如何,限于数据条件则很少有学者触及。Wayne B·Gray 和John M·Mendeloff 两位长期研究美国OSHA 监察效果的学者对此作了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尤其是他们分析了1992~1998年OSHA 的管制效果。他们的估计结果发现,OSHA 以罚款形式进行的监察减少了1979~1985年期间的损失工时性工伤的约19%,但这种效果在1987~1991年减至11%,到了1992~1998年间,只有1%,并且在统计意义上也不显著。基于企业和监察本身特点的不同,安全管制的效果也不同。一般来说,处罚性质的监察效果更好些。
(三)安全生产管制对生产率的影响
上述安全管制侧重于分析安全管制对于抑制外部性和内部性的社会效果问题。然而政府安全管制本身需要通过制定一系列法规、准则、标准强制被管制企业服从和遵守这些规定,从而达到政府安全管制的目的。由于政府通过规定、标准和经济处罚来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企业的运行过程,因此,政府的安全管制有可能会损失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Denison 分析了不同要素对20世纪70年代美国生产率的影响,发现有很多因素导致了70年代美国生产率的下降。他估计政府的管制对1972~1975年间的生产率下降的贡献率为0.35%,在其后的研究中又发现1973~1981年期间政府管制对生产率下降的贡献率降为0.15%。随后又有不同的学者对政府管制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这些研究的绝大部分结论都表明政府安全生产管制导致了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生产率的下降。
(四)安全生产管制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影响
Wayne B·Gray 和John M·Mendeloff 研究了OSHA 监察对不同规模企业的效果,研究后认为,OSHA 的效果对小企业更明显,而大型企业由于通常安全管理较严格、工会的组织程度较高、工人的安全意识较强、发生事故后对企业的工时损失及诉讼成本较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小于小企业,导致OSHA 监察对大企业的效果不是很明显。其分析结果对OSHA 的政策意义在于,OSHA 应该将稀缺的管制资源投入到更需要帮助的(例如小企业和工会组织程度较低的企业)地方去。
国内学者马宇等对我国不同所有制类型的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政策的效果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监管政策对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起到了显著效果。分类型煤炭企业的检验结果显示,监管政策对全部煤炭行业、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和乡镇煤炭企业都具有显著的效果,而对国有地方煤炭企业的效果不够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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