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哲学家、心理学家皮亚杰提出:“如果认识了一个概念的心理学基础,也就意味着从认识论上理解了这个概念。”因此,对思维作心理上的分析,弄清数学思维的心理根源,从而把握数学思维的心理本质,对于数学教学实践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关于数学思维的心理本质的研究,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我们认为比较合理,比较符合数学教学实际的是皮亚杰对思维本质所作出的深刻阐述。他不仅强调了行为、动作是思维的基础,而且对动作产生思维的具体机制和过程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
皮亚杰认为,数学知识并不是建立在事实上,而是建立在人对自身能动的活动、运算过程的抽象上,这种看法对我们研讨数学理论的性质大有裨益。事实上除了数的概念外,运算的交换律、结合律是从运算过程中演绎出来的;极限的定义是运算性质的;变换群理论是以变换这类运算为研究对象、对运算进行运算而得出的结论。所以数学的研究对象与其说是数量和空间关系,还不如说是数量和空间的运算关系、转换过程,整个数学理论就是这种运算、转换规律的总结。(www.xing528.com)
皮亚杰认为,数学思维是物质动作以心理运算为形式的内化,这个观点对于我们认识数学思维的来源很有帮助。数学思维、数学演绎的本源是活动、运算,不能仅仅归结为大脑的推理;由物质上的运算内化为心理上的运算,是数学思维赖以存在的土壤,是数学思维的本质;数学知识的积累和系统化并不是数学思维产生的源泉,因为它们仍要依赖思维运算和抽象;数学知识的组织、整理,相对知识获得来说需要更多的理性思辨和逻辑,而从本质上看,逻辑也还是思维运算和抽象的结果。
皮亚杰认为,数学的抽象是对活动过程的抽象和数学形式化,这个论断对于我们认识和理解数学、数学思维的抽象性和形式化的特征也颇有启示。从数学史来看,人类产生数学的最原始的起点是离不开物质的,需要对实际对象进行活动和运算;但由于数学抽象是对活动过程的抽象,这就使它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游离于外界物质,将活动施加到思维材料上。于是,运算完全可以在头脑中进行,对思维中的具体物质、对概念进行心理运算,并作出抽象,依此进行,就产生了数学特有的层层抽象和数学思维的高度抽象性。为了把被抽象的过程表达出来,就须借助语言、文字和其他符号等形式来描述;并且,数学思维总是将前一层次的形式作为后一层次的内容、对象来进行运算,从而得出后一层次的形式,因此数学的形式化成了运算思维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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