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稷与宗庙具有宫室的宗教护法作用,也是左右对称的空间布局,它们之间也有紧密的礼制关联性,所以下面考察北魏的社稷礼制来源,更有助于从宏观角度了解宗庙特点。西汉建国初期基本上承袭了秦代的“一社一稷”,也是受到《周礼》的“右社稷,左宗庙”的建筑理念影响。[134]关于东汉时期的社稷,《续汉书·祭祀志下》记载:“建武二年,立大社稷于洛阳,在宗庙之右,方坛,无屋,有墙门而已。二月、八月及腊,一岁三祠,皆太牢具,使有司祠。”[135]这说明东汉也是采用“一社一稷”的礼仪制度。有关曹魏初期的社稷,通过曹植撰写的一篇赋,能够看到当时的礼制风貌。《初学记·社稷第五》引《魏曹植社颂》曰:“于惟太社,官名后土。是曰句龙,功著上古。德配帝皇,实为灵主。克明播植,农正具举。尊以作稷,丰年是与。义与社同,方神北宇。建国承家,莫不修叙。”[136]这里面列举了“太社”和“稷”,说明曹魏的文帝时期,应该采用“一社一稷”的礼制。但是曹魏政权的社稷礼制降至魏明帝时期开始发生变化。《通典·吉礼四》“社稷”条载:“魏自汉后,但太社有稷,官社无稷,故常二社一稷也。至明帝景初中,立帝社。博士孔晁议,汉氏及魏初,皆立一社一稷。至景初之时,更立太社、太稷,又特立帝社。”[137]关于曹魏社稷礼制的发展变化,《三国会要·礼上·社稷》“至明帝景初中立帝社”条引《续汉志》曰:“孔晁谓汉及魏皆立一社一稷,至景初时,更立太社、太稷,又特立帝社。”[138]这说明魏明帝时期把“一社一稷”改为“二社一稷”。关于西晋时期的社稷礼制,《晋书·礼志九》记载:“前汉但置官社而无官稷,王莽置官稷,后复省。故汉至魏但太社有稷,而官社无稷,故常二社一稷也。晋初仍魏,无所增损。”[139]这说明西晋继承了曹魏的“二社一稷”。关于东晋的社稷,《通典·礼五·吉四》记载:“东晋元帝建武元年,又依洛京立二社一稷。”[140]有关北魏的社稷礼制,《魏书·礼志一》记载:“置太社、太稷、帝社于宗庙之右,为方坛四陛。祀以二月、八月,用戊(日),皆太牢。”[141]所以北魏营造的“二社一稷”,主要吸收了曹魏的礼仪制度。因为“太社”是祭祀土地神的神主之位,所以建造方坛符合汉文化的天圆地方的宇宙观。
有关祭祀社稷的具体时间,《魏书·礼志一》记载,北魏的社稷时间在“二月”和“八月”的“戊日”。鉴于曹魏、北魏和唐朝都崇尚土德,下面试加比较唐代的社稷特点。《通典·礼五·吉四》“社稷”条载:“仲春、仲秋二时戊日,祭太社、太稷。社以勾龙配,稷以后稷配。武太后天授三年九月为社,至长安四年三月,制社依旧用八月。神龙元年,改先农坛为帝社坛,于太坛西立帝稷坛,礼同太社、太稷,其坛不备方色,异于太社。”[142]这说明唐初是“一社一稷”,但唐中宗神龙元年(705)改为“二社一稷”。鉴于唐朝的正朔是夏正建寅,所以“仲春”和“仲秋”换算成月份应该为“二月”和“八月”,并且社稷在“戊日”的礼制特点与北魏完全相同。由于“二社一稷”的整体建筑理念肇始于魏明帝,所以北魏和唐朝的社稷月份以及相关礼制,很可能与曹魏的典章制度有直接的传承关系。(www.xing528.com)
由此可见北魏的“二社一稷”和三庙各有三个神主之位,它们分别立于宫室左右,起到重要的宗教护法作用。这种二维空间布局,体现出左右对称或者两翼平衡的几何学原理,即体现出以统治者的政治中心为主体,又有祖先宗庙神灵和社稷神灵双重护佑的宗教思想,也与游牧文化的两翼军事单位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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