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十力的宇宙论的两个基本概念是“翕、辟”。他说:“翕辟云何?实体变成大用,决不单纯。定有翕辟两方面,以相反而成变。翕,动而凝也,辟,动而升也。凝者,为质为物。升者,为精为神。盖实体变成功用。即此功用之内部,已有两端相反之几,遂起翕辟两方面之显著分化。万变自此不竭也。”(《体用论》,第124~125页)又说:“精神与物质本非两体,不可剖析,实体变成功用,即此功用之内部起分化,而为翕辟两方面。辟,为精神。翕,为物质。质则散殊。精乃大一。翕辟以相反而归统一,完成全体之发展。”(《体用论》,第127页)
熊十力在《新唯识论》中,对于“翕、辟”,有比较详细的说明。他说:“本体是显现为万殊的用的,因此,假说本体是能变,亦名为恒转。”(《新唯识论》,第317页)又说:“恒转现为动的势用,是一翕一辟的,并不是单纯的。翕的势用是凝聚的,是有成为形质的趋势的,即依翕故,假说为物,亦云物行。辟的势用是刚健的,是运行于翕之中,而能转翕从己的,即依辟故,假说为心,亦云心行。据此说来……物和心是一个整体的不同的两方面……因为翕和辟,不是可以剖析的两片物事,所以说为整体。”(《新唯识论》,第319~320页)
熊十力还指出:“本体现为大用,必有一翕一辟。而所谓翕者,只是辟的势用所运用之具。这方面的动向,是与其本体相反的。至所谓辟者,才是称体起用……譬如冰,毕竟不失水性,故云称也。辟却是和翕反,而流行无碍,能运用翕,且为翕之主宰的。然翕虽成物,其实亦不必果成为固定的死东西,只是诈现为质碍的物,只是一种迹象而已。我们应知,翕辟是相反相成,毕竟是浑一而不可分的整体。所以,把心和物看作为二元的,固是错误。但如不了吾所谓翕辟,即不明白万变的宇宙底内容,是涵有内在的矛盾而发展的,那么,这种错误更大极了。哲学家中,有许多唯心论者,其为说似只承认吾所谓辟的势用,而把翕消纳到辟的一方面去了。亦有许多唯物论者,其为说又似只承认吾所谓翕的势用,而把辟消纳到翕的一方面去了。他们唯心和唯物诸论者,均不了一翕一辟是相反相成的整体。至我之所谓唯心,只是着重于心之方面的意思,并不是把翕的势用完全消纳到辟的方面去。现在有些盛张辩证法的唯物论者,他们又把辟消纳到翕的方面去,不知物和心(即翕和辟)是相反相成的,不可只承认其一方面,而以他方面消纳于此的。我们只能说,翕和辟不可析为二片,近似二元论者所为。但于整体之中,而有两方面的势用可说,这有不容矫乱的。一切事物,均不能逃出相反相成的法则。我们对于心物问题(这是哲学上的根本问题),何独忘却这个法则(相反相成的法则),而把心消纳到物的方面去,如何而可呢?”(《新唯识论》,第323~324页)
熊十力又说:“我们要知道,实体显现为分殊的用或一切行的时候(此本无时候可说,但为言词之方便,须着此时候一词),一方面,决定有一种收摄凝聚的势用,即所谓翕。这种收凝的翕,其端绪虽很微细,很深隐,而由微至著,由隐至显,便成为一切物或物界了。然当其翕而成物时,另一方面,决定有一种刚健而无所不胜的势用,即所谓辟。这个辟,是与翕同时俱现的,亦即是运行于翕或一切物之中,而主宰乎一切物的。辟不是超脱于一切物之外的大神,却也不妨叫他做神,因为他很微妙的缘故。辟本是和物同体,而于同体之中却有分化,遂和物形成对立的样子。”(《新唯识论》,第325页)(www.xing528.com)
熊十力另外指出:“物者,只是我所谓收凝的势用所诈现之迹象而已。收凝的势用,名为翕,翕即成物(翕便诈现一种迹象,即名为物)。所以,物之名依翕而立……所谓辟者,亦名为宇宙的心。我们又不妨把辟名为宇宙精神。这个宇宙精神的发现,是不能无所凭借的。必须于一方面极端收凝,而成为物即所谓翕,以为显发精神即所谓辟之资具,而精神,则是运行乎翕之中,而为其主宰的。因此,应说翕以显辟、辟以运翕。盖翕的方面,唯主受,辟的方面,唯主施。受是顺承的意思,谓其顺承乎辟也。施是主动的意思,谓其行于翕而为之主也。须知,翕便成物,此翕也就是如其所成功的样子(意谓直是物化而已,此处吃紧),只堪为精神所凭借之资具。若无此翕,则宇宙精神无所凭以显。如果精神要显发他自己,他就必须分化,而分化又必须构成一切物。他才散著于一切物,而有其各别的据点,否则无以遂其分化了。所以说翕以显辟,只是理合如此,而翕之所以必须顺承乎辟者,亦以其止堪为辟之资具故……至于辟呢,他本是不物化的至刚至健的一种势用。他是包乎翕之外而彻乎翕之中,是能转翕而不随翕转的(转者,转化义,如甲令乙相与俱化之谓)。所以说辟以运翕,所以说辟为施,谓其行于翕而为之主也。翕和辟,本是相反的,而卒归于融和者,就在其一受一施上见得。受之为义,表示翕随辟转。施之为义,表示辟反乎翕而终转翕从己(己者,设为辟之自谓)。所以,翕辟两方面,在一受一施上成其融和。总之,辟毕竟是包涵着翕,而翕究是从属于辟的。”(《新唯识论》,第328~329页)
熊十力认识到,宇宙及其间事物的发展,是因为其本身内部涵有矛盾。这是内因论。矛盾的两个对立面,相反相成,斗争而统一。这是辩证法。他把翕辟的对立和“心”“物”联系起来,他说,翕假说为物,辟假说为心。这个“假”是“假借”之“假”,不是“真假”之“假”。他反对唯物论者把“心”消纳于“物”,也反对唯心论者把“物”消纳于“心”,但他的哲学体系并不是心物二元论,因为心、物并不是他的体系中的最高范畴。
熊十力又说:“余持全体分化之论,实宗主《大易》,非余一己之臆说也。《易》明乾元,分化为乾坤。乾坤虽分,而实互相含(乾卦中有坤象,明乾阳主动以运乎坤,是阳含阴也。坤卦中有乾象,明坤阴承乾而动,是阴含阳也)。乾坤不可剖作两体(只是功用之两方面,不是二元)。更不可于此两方面,任意而取其一,如唯心唯物诸戏论(唯心论者,只取精神为一元,是有乾而无坤也。唯物论者,只取物质为一元,是有坤而无乾也)。大化之流,不有反对,无由成变。不极复杂,何有发展(大化,犹云大用。流者,流行。乾阳,坤阴,以相反对而成变化。可考《大易》)。此乃法尔道理,不容疑也。本论谈翕辟义,唯《大易》之乾坤而立。理见其真,后先相应(后学与先哲相应合也),胡可自标异乎?”(《体用论》,第127~128页)由此可见,熊十力所说的翕、辟,就是《周易》的乾、坤两卦所表示者。熊十力晚年著了一部书,叫《乾坤衍》。其实上面引的诸段引文所讲的翕、辟,是真正的“乾坤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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