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第三章的标题是《现实底个体化》。这是从可能到现实的历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该章第三条说“现实底具体化是多数可能之有同一的能”。“具体化”和“个体化”意思是一样的。每一个体都有许多的性质,这就是同一的能套入许多可能。金岳霖解释说:“普通所谓具体是与抽象相反的。它有两成分:(一)它是可以用多数谓词去摹他底状的;(二)无论用多少谓词去摹他底状,它总有那谓词所不能尽的情形。后面这一成分似乎是哲学方面的一个困难问题。如果具体的东西没有后面这一成分,我们可以说它就是一大堆的共相,或一大堆的性质,或一大堆的关系质;但具体的东西既有后面这一成分,它不仅是一大堆的共相,或一大堆的性质,或一大堆的关系质。它有那非经验所不能接触的情形,而这情形就是普通所谓‘质’、或‘体’、或‘本质’、或‘本体’。”(《论道》三·四,第69~70页)这里所说的后一成分,就是那“同一的能”。任何一个个体都有难以数计的性质,这就是同一的“能”套入了那难以数计的“可能”。这种情况就是该章第一条、第二条所说的“现实并行不悖”和“现实并行不费”。同一的能可以同时套入那难以数计的可能,这些可能,必然是并行不悖。这些可能的现实,只需要同一的能,这就是并行不费。
该章第九条说:“共相是个体化的可能,殊相是个体化的可能底各个体。”解释说:“普通所谓共相是各个体所表现的、共同的、普遍的‘相’;或从文字方面着想,相对于个体,共相是谓词所能传达的情形;或举例来说,‘红’是红的个体底共相,‘四方’是四方的个体底共相……等等。共相是哲学里的一个大问题,尤其是所谓共相底实在问题……共相当然是实在的。相对于任何同一时间,可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现实的,一是未现实的。未现实的可能没有具体的、个体的表现,它根本不是共相;因为所谓‘共’就是一部分个体之所共有;未现实的可能,既未现实,不能具体化,不能个体化,本身既未与个体相对待,所以也无所谓‘共’。如果世界上没有个体的鬼,‘鬼’不是共相;七十年前没有一个一个的飞机,‘飞机’在那时候仅是可能,不是共相,现在既有个体的飞机,‘飞机’不仅是可能,而且是共相……共相当然实在,不过它没有个体那样的存在而已。一方面它是超时空与它本身底个体的,另一方面它既实在,所以它是不能脱离时空与它本身底个体的。这两方面的情形没有冲突。设以φ为共相,而X1,X2,X3……Xn……是φ共相下的个体,φ不靠任何X底存在或任何X所占的时空才能成其为共相,那就是说X1,X2,X3……Xn……之中,任何个体的X不存在,而φ仍为共相,可是,φ不能脱离所有的X1,X2,X3……Xn……而成为共相,因为如果所有的X1,X2,X3……Xn……都不存在,则φ不过是一可能而已。这两方面的情形都很重要。由前一方面说,共相超它本身范围之内的任何个体,由后一方面说,它又不能独立于本身范围之内的所有的个体。由前一方面说我们可以说共相是Transcendent的,由后一方面说,我们也可以说它是Immanent的。至于可能,无论从那一方面看来,总是Transcendent的。共相没有个体所有的时空上的关系,一本黄书在一张红桌子上,并不表示‘黄’共相在‘红’共相之上,在东边的东西比在西边的东西多,并不表示‘在东’这一共相比‘在西’这一共相多。如果我们老在这一条思路上走,我们可以说出许多表面上似乎玄妙而其实没有什么玄妙的话,例如:‘变’不变,‘动’不动,‘在东’不在东,‘在西’不在西,‘大’不大,‘小’不小……等等。这些话里面看起来似乎有矛盾,而其实也不过是表示共相没有个体所有的时空上的关系……等等。殊相是与共相相对待的。这本黄书底‘黄’,这张红桌子底‘红’都是此处的殊相。它们虽是相,而免不了为殊。”(《论道》三·四,第73~74页)(www.xing528.com)
在30、40年代,关于共相的讨论是中国哲学界都感到有兴趣的问题,特别是共相存在的问题。冯友兰主张共相先个体而“潜存”,认为未有飞机已有飞机之理。金岳霖对于这个问题作了进一步的分析,指出:共相是现实的,现实必然个体化,而共相又不是一个一个的个体。一个一个的个体是殊相,殊相必然在时间空间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共相不是殊相,不在时间空间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它超越殊相和时空。就这一方面说,它是Transcendent。但共相又不能完全脱离殊相,如果完全脱离,那就只是一个可能,而不是现实的了。就这方面说,共相又是Immanent,这种情况就是所谓“一般寓于特殊之中”。经过这样的分析,不但当时争论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理学中关于“理在事上”“理在事中”的争论也成为多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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