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学校,一个班级会设有班委会、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正副组长等职务,有职务的学生要占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一还多。
对此,宜阳县双语实验学校校长葛徽认为,一个老师管理几十个学生尚且都有困难,让一个学生管理几十个学生等于让他什么都管,到最后什么都管不了,根本谈不上管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还容易培养出“小官僚”。
针对此种情况,葛徽想出了一个“妙招”:把原来的学习小组改造成学队,让学生自己选举最有能力的学生做学队长,建立班主任领导下的学队长负责制,分块包干,分工负责,一个人管理5至8人。学队在学队长的带领下实现集体预习、集体自学、集体执行任务。队长与队员之间、队员与队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实现真正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学队与小组有什么质的区别?葛徽校长认为:学队是由班级中5至8名学生组成的“基层学生自治机构”,以自我管理、合作学习、共同成长进步为目标的成长小分队,带有明显的任务性质,而原来的小组则是班级中最低的行政机构,带有明显的行政性质;学队作为学生的基层自治机构,有着明确的组织目标、组织原则、议事规则、独特的学队文化,每个队员都有强烈的归属感,而小组则没有或者不完全有。
学队长制与班长制有哪些区别?常洪涛老师总结了三点:(www.xing528.com)
一是学队长由队员选举产生,实行竞争上岗,而班长往往由老师任命。学队选举产生一名队长,其他队员在学习、生活、纪律、卫生、就餐等方面详细分工,每位队员都是学队的主人,人人参与,共同进步。学队每天都要进行评比,学队长在学队会时间总结汇报一天的综合情况。
二是学队长综合素质提升很快,没有“行政化”作风。学队长经常和队员沟通,培养了语言表达、领导合作等多种能力。他时刻以榜样要求自己,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所有成员地位平等,不会有“行政化”的影子。
三是学队内部既有合作又有竞争,荣辱与共。学队队员之间既是竞争对手,也是团结合作为本队争光的合作伙伴。学队成员做得好,会得到荣誉和掌声;做得不好,即使老师不批评,队长和其他队员也会督促其改正或写错误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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