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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事故学习及实践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对多起重大工程事故进行资料调研中,我们发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事故存在很多共性问题,比如,典型情况是,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严重违反国家建筑施工规范标准以及工程现场规章制度最终导致工程事故发生。

工程事故学习及实践研究成果

在对多起重大工程事故进行资料调研中,我们发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事故存在很多共性问题,比如,典型情况是,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严重违反国家建筑施工规范标准以及工程现场规章制度最终导致工程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材料显示[27],典型工程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包括:违规(违法)生产建筑行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地基桩体结构失稳、施工指挥及操作失范、偷工减料、桁梁等支撑系统未形成整体稳定结构、断裂、外力冲击、设计不规范、生产设备突发故障(比如起重臂瞬间下沉,起吊钢丝断裂)、气体爆炸、坍塌处地质水文环境极差(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这些工程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大多数为施工方原因(60例/81例,占74%以上),其他21例的责任方为设计方及其他因素所致(包括自然原因、军事原因,等等。)工程设计方与工程施工方都对工程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的事故责任,工程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学习既与日常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的学习积累密切相关联,也和工程事故现场随机应变的变通能力直接相关,还应当善于从工程事故现场对工程生产环境进行思考与研究。另外,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低下,也是导致工程事故的重要因素,如果施工现场一片混乱,工件到处乱堆乱放,工人着装不整,安全用具不全,安全意识淡薄,其结果必然是工程质量低劣、工程效率低下、工程资源浪费,同时,这样的施工条件与环境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项品质优良的工程,其工地的环境、设备、机器、安全防护装备(工程施工硬件)、管理、制度、组织水平(工程施工软件)都应当是基本完备的。具备足够的工程安全意识是十分有必要的,树立工程意识使人们更自觉、更系统、更科学地以正确的意识来指导工程实践活动。

李伯聪提出了工程活动三个阶段理论,即“工程活动的计划阶段、工程活动的实施阶段以及用物和生活阶段”[28]。

在工程活动的计划阶段,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事先进行规划设计,对于工程的未来形象以及结构在自己的头脑中勾勒出“蓝图”,在大脑中对事物进行客观反映,从而更好地指导工程实践。(www.xing528.com)

在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工程活动的工程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保证工程实施过程的人身安全。工程项目各个环节的管理人员要树立对民众负责的意识,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杜绝偷工减料,尽量避免出现工程事故。因此,要培养工程共同体的责任意识,避免主观主义、政绩工程、拍脑袋工程、豆腐渣工程。

在工程活动的用物和生活阶段,工程主体应树立整体意识和全局意识。马克思曾经引用拉德纳在《铁路经济:论交通运输的新形式》中的一段话:“比较坚固的工程经过时间的缓慢的影响也会引起损耗,但这种损耗在较短时间内几乎是看不见的;然而,经过很长时间以后,例如数百年,甚至那些最坚固的建筑物,也必须进行全部的或局部的更新。这种看不见的损耗和铁路其他部分的较易察觉的损耗相比较,类似天体运动中的长期差和周期差。时间对于桥梁隧道高架桥等等相当坚固的铁路建筑的影响,可以作为长期损耗的例子。较快的和较为明显的、可以在较短期间内通过修理或替换而恢复的损坏,则与周期差相似。即使相当耐久的建筑物的表面,有时也会遭到偶然的损伤。对这种损伤进行的修补,也包括在常年的修理费用中。但除开这种修理不说,这些建筑物也不会不受年龄的影响;总有一天,它们的状况会使重建成为必要,尽管这个时间还很遥远。诚然,从财政和经济方面来说,这个时间也许离得太远了,不必在实际上加以考虑。”[29]对于有些工程项目,短期的磨损肉眼或许很难发现,但是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和环境的长期作用,会使工程本来的价值减损,需要定期对工程进行检修。因此,这就需要工程主体树立全局意识,从而更好地保证工程的使用价值、提高工程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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