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一现象表明,矿井领导缺乏危情意识,处理事故效率极低。
从工程技术专业角度看,如果及时采取相关安全措施,或许这场隐患重重的工程事故可以避免,至少可以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比如: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章条例作业;合理通风(设计必要的进风井和回风井)并安装大功率风机(在小煤矿工程安全事故中,由于通风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导致工程事故的案例尤其多),保证井下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把瓦斯的浓度冲淡到允许的浓度以下;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测制度,必须配备专门的瓦斯检查人员;局部通风机恢复启动时,不能将高浓度瓦斯集中一次排出,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步骤、按流程逐步排出,并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绝对不允许在瓦斯超限情况下继续作业。
从工程伦理学和工程社会学的角度分析,第一,三交河矿井一直是低瓦斯矿井,但是在承包给个人后,对工作环境缺乏相应改造,重视经济效益完全漠视社会效益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矿井结构与通风系统没有得到及时修缮与有效维护,致使工作面排放瓦斯能力逐渐降低,工程隐患就此形成;第二,绝大多数工程操作人员面临即将发生的工程灾难时(电钻失爆触发大量火花),思想上缺乏清楚认知和基本常识,发生第一波瓦斯爆炸时,没有及时采取相应自救措施,而是慌作一团,争先恐后想跑出矿井(据资料显示,现场有一位头脑尚且清醒的矿工,尝试寻找电闸开关,但当时混乱的环境使他连续找多台设备,也未找到开关),从而失去了自救的绝佳时机;第三,在矿井内部发生连续瓦斯爆炸后的1个半小时内,矿上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竟然既没有出现在现场指挥抢险,也没有发出紧急抢救红色指令,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这一现象表明,矿井领导缺乏危情意识,处理事故效率极低。(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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