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是一个抽象概念。古希腊时期德谟克利特的空间是指“虚空”,亚里士多德认为空间是由“‘与物体同在的和一切感觉到的物体所处的位置’的‘位置’这一概念而来……位置是物体所占空间的范围”[16],这里的“位置”即指场所;欧几里德则把空间定义为“无限、等质的基本次元,是人类认知的先验范畴”[17],等等。尽管如此,“空间从来就不是空洞的,它往往蕴涵着某种意义”[18]。人不论身处何种空间,其自身都存在着相对于人的视野所及的范围,也就是说,是通过人去观察、开拓并加以运用的区域,以使得特定空间与人的特定目的相互协调,在一定意义上,空间反映着人的情绪、行动,刻画着人的活动烙印。空间的基本意义在于它使一个具象的结构作为空间的支持物和物质平台成为可能,同时,空间的存在使场所得以通过点、线、面的几何形式明确地呈现出来。
空间大体可分为几何空间与生活空间。几何空间是对事物进行抽象思考的产物,是对世界点、线、面的直观表达,包含了空间具有的基本属性。但是“如果从这种具有普适性的数学抽象空间出发来考虑建筑空间营造的本质,那么这个意义上的空间就丧失了地点、场地、本质意义上的建筑物,也即丧失了天、地、神、人的聚集,丧失了人的定居”[19]。也就是说,对于理解人类经验而言,仅仅按照其几何意义描述空间是不够的。生活空间则指日常生活中的经验世界,尽管缺乏长、宽、高等尺度的精确性,但由于其对生活的生动描述,人们可以从中体验生活与世界的本质,具有主观与客观的双重属性。生活空间不仅是海德格尔“存在于世”理论的构成要素,也是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概念上讲,生活空间是抽象的,而场所则是明晰的可以量化的具体范畴,场所赋予人以“存在的立足点”(Existential foothold)。场所具有长、宽、高等几何要素并构成建筑的基本单位,任何具备这些要素的都可称为场所(而不局限于“房间”),比如床是为了休息而建造的场所,门是为了安全而建造的场所,等等。场所的主要意义在于,一方面,它可以为人的定居提供一处安宁而稳定的居所;另一方面,它恰恰可为定居于此的人体验此环境“是否有意义”提供所需的经验度量,“定居不只是‘庇护所’,其真正的意义是指生活发生的空间是场所”[20]。如果此环境供以的生活氛围与质量不能与人对于生活的诉求达成“基本的和谐”,那么,这样的场所就只能留存其“几何意义”。“我所处的空间”与“我”所处的场所位置则有着明确的距离关系,它表示“我”所处的位置之于空间的边界限定。“我的身体”是判断“我所处的空间”的物质基础,而空间由抽象形式转换为具体形式(场所)的重要中介是“我的体验”。也就是说,空间首先是由身体决定,再经由在场的瞬时体验及经验累积呈现出来。
就建筑现象学而言,空间是一种形式,而场所是建筑的载体,一切具体行为都是在“场所”而不是在“空间”发生。场所将“内容”填入空间使之具象化与功能化而成为“建筑实在”,这是存在空间的具体呈现。“空间在本质上是有空隙的东西,是被置入自身范围内的东西。有空隙的东西总是被某一场所(比如桥)聚合而成并提供出来……与此相应,诸空间不是从‘空间’那里而是从诸场所那里获得其在”[21]。如果没有场所,人们对空间的认知就是零散而空洞的。(www.xing528.com)
和谐安宁的场所是身心栖居的家园。正如《黄帝宅经》所言:“故宅者,人之本。人以宅为家,居若安,即家代昌吉。若不安,即门族衰微。……人因宅而立,宅因人得存,人宅相扶,感通天地。”[22]“场所与空间的关系存在于那些作为场所之物的本质中,而场所与生活在场所中的人的关系也在于此”[23],对场所的认知需要思维活动和身体的感觉和知觉共同参与。基于对场所的长期积累和体验,人在其中生成的感受以及生活态度、生活方式会与之逐渐取得和谐,从而使对场所产生归属感与认同感成为可能。身处陌生环境的人,无论这个环境多么繁荣发达,如果缺失归属感与认同感,对他而言,此地与其说存在“场所”,还不如说只是一个大“空间”。
海德格尔认为,“诸空间是从场所来领会其存在的,而不是从所谓‘空间’来领会的”[24]。在他看来,建造意味着居住。所谓“我在”“你在”就意味着我住着、你住着。居住是建筑存在的根本,而场所是建筑存在的核心。“我们把那些作为场所而提供留居之所的诸物称为建筑物……只有当我们对那些需要由这些建筑活动来建造的诸物已有所思时,我们才能认清这种建造——筑居——的本质”[25]。建筑与场所从环境与“诗意地栖居”两个层面共同构成一种联系,“建筑是依据场所特有的内涵设计的,建筑与场所相融合又可以达到超越物理和功能的要求”[26]。
空间、场所与环境汇聚而成特定意义,使建筑超越作为具象的物质功能之基本需求,并赋予场所诗意而深刻的景观效果与现实意义。尤其在诗意层面,它意味着建筑的固有内涵和表达方式与建筑师试图注入场所的理念交互贯通,并确保触发与之相关的认识主体的联想、回忆和反思,与建筑师赋予建筑的某种理念是在同一意向下得到不同层次的导引,从而逐渐获得对建筑完整的认知体验。因此,人们对于建筑物的观察、感受以及在居住和使用一段时间之后的体验等细节应当成为建筑师在构思、设计建筑工程时着重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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