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经在某年“六一”前夕,发布了一批侵犯青少年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尤为令人心痛。
2015年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徐某某进入了镇江某新城公交站台旁公共卫生间的女厕所,随后不久,一名17岁的女高中生自学校放学后,独自一人进入了厕所。
然而女生刚进到厕所,徐某某就趁四下无人,反锁了厕所门,一边阻拦女生反抗逃走,一边强行与女生发生了性关系。
后来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发现,其实这间公共卫生间离站台并不远,而且当时站台上还有很多乘客都在等公交车,而且卫生间外面也有很多路人经过。然而令人遗憾和痛心的是,在遭受侵害的整个过程中,女生竟然完全没有呼救过,这才导致没有人知道就在一墙之隔的卫生间里竟然发生了这样龌龊的事情,自然也就无人能及时阻止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虽然被告人最终被抓获归案并绳之以法,但这起案件给受害女生及其家庭都带来了巨大伤害,也给受害女生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案件讲解最后,法院庭长指出,“这起案件之所以会令人如此痛心,与被害女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安全教育严重缺失有很大关系,如果女生能够及时呼救,当时逃脱魔掌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
“自我保护”这个话题,放在女孩身上,其实是一个很现实却也很沉重的话题。因为我们无数次听到、看到或者被要求,“作为女孩,你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可是事实上,很多女孩对这一点的认知却是很肤浅的,就如案件中的这个女生一样,哪怕不法侵害都已经来临,依然不懂得应该怎样保护好自己。
可是对于有些女孩来说,关于自我保护的“理论知识”还是懂一些的,可真要说她们对这件事看得有多重要,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也就是说,自我保护这件事对于她们还只停留在知识层面,她们的内心却并没有把它当回事,真遇到了事情,也就不知所措了。所以,案例中的女孩有这样的遭遇,也是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一种表现。
可见,对于女孩来说,“自我保护意识”绝不可小视。所谓意识,就是“人的头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通俗来讲,就是当你看到、听到、遇到、了解到某些事之后,内心对那些事做到心里有数,然后在下次再遇见时或者遇见之前,就能快速反应过来要去怎么应对。在自我保护方面,意识显得更为重要,只有意识到位,才会发自内心主动地去想要保护自我,才会更主动地去注意到种种涉及安全的事项。所以,在生活中,一定要让自己提高警惕,在某些危险的事情发生之前,就能提前给自己发出预警,做好各种防御措施,在事情发生过程中,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这种意识并不是一种“限定模式”,不是说只在陌生环境中、面对陌生人要有这种意识。严格来说,不论在哪里,我们都不应该丢掉这种意识。每个人的安全,其实主要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当我们自己具备了极强的自我保护意识时,就会自动远离那些危险隐患,也会更好地躲避已经到来的危险,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
即便是在学校,在大多数人认为的“除了家以外最安全的地方”,这种安全意识也同样不能丢。在安全意识的指引下,我们的学校生活才会过得更纯粹精彩,才不会为各种危险所干扰。所以一个原则就是,在学校里,我们也要建立起自我保护意识,而且还应该是很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www.xing528.com)
学校其实也是一个拥有复杂情况的场所,我们可能会遭遇以下一些危险:
拥挤踩踏危险。学校内人员众多,上下楼时、出门时都有可能因为人多而造成拥挤,如果有人在拥挤中跌倒,就很容易发生踩踏事故。
动手操作危险。不论是参加校园劳动还是上实验课,或者是上需要肢体运动的体育课,如果没有自我保护意识,都有可能会出现异物扎伤、摔伤等各种危险。
同学之间的危险。人一多,关系就会变得复杂起来,这种复杂就可能引发种种矛盾,同学之间的争吵、闹矛盾,一旦升级就会变成暴力事件;还需要注意的是校园霸凌的存在,尽管学校明令禁止,但这种事情却总是屡禁不止。
校园内的环境危险。湿滑的地面、不牢固的栏杆、损坏的桌椅、漏电的电线等,环境中隐藏着种种可能存在的风险,一个不小心也会因为粗心而中招。
骚扰危险。校园性骚扰也是困扰女孩的一大校园危险,不懂得自我保护的女孩,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落入魔爪,这也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
有人会说,如此说来学校岂不也成了一个危险重重的所在?没错,很多危险都是一种小概率事件,并不会频繁出现。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一下,有些危险总是会大概率地发生在某一类人身上,这一类人就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那一群人。因为没有对自己安全问题引起足够重视,所以就会缺乏警惕,就会导致危险更容易“找上门来”。
所以,我们不要去做这种大概率会招惹上危险的人,而是要学着提高保护自我的意识,让自己时刻具备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更主动地去保护自己,与学校的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为自己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积极向上的校园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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