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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篮球运动教学研究:主裁判员职责与权力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规则条款主裁判员应:检查和批准在比赛中使用的所有器材。有权判定某队弃权。在比赛时间结束时认可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和联系。裁判员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此时他们的权力应开始,当裁判员批准比赛时间结束时他们的权力应结束。(二)教学指南明确规则条款中所陈述的主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主裁判员的弹性权力。

高校篮球运动教学研究:主裁判员职责与权力

(一)规则条款

主裁判员应:

(1)检查和批准在比赛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2)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计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

(3)从主队提供的至少2个用过的球中挑选比赛球。如果2个球中没有一个适宜作为比赛球,他可挑选最好质量的合用的球。

(4)不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可能对其他队员造成伤害的物品。

(5)执行跳球开始第1节和管理掷球入界开始所有其他节。

(6)当情况需要时有权停止比赛。

(7)有权判定某队弃权。

(8)在比赛时间结束时,或在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仔细地审查记录表。(www.xing528.com)

(9)在比赛时间结束时认可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和联系。裁判员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此时他们的权力应开始,当裁判员批准比赛时间结束时他们的权力应结束。

(10)在早干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或在比赛时间结束和核查及在记录表上签字之间发生了任何弃权、取消比赛资格犯规或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签字之前在记录表的反面记录该事件。在这种情况下,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必须向竞赛的组织部门送交详细的报告。

(11)每当有必要或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做出最终的决定。为做出最终的决定,他可与副裁判员、技术代表(如到场)和/或记录台人员商量。

(12)在他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有权批准和运用技术设备(如果提供)决定每一节或任一决胜期结束时的最后一投是否在比赛时间内。

(13)有权对本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项做出决定。

(二)教学指南

(1)明确规则条款中所陈述的主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2)主裁判员的弹性权力。有权对本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项做出决定,但必须在公平比赛的精神和意图以及规则的宗旨之内做出决定。

(3)主裁判员在他的决定(唯一)或教练员的请求(必须在下一节开始前或在主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字前提出)下,有权决定使用技术设备(必须是赛前经主裁判员的技术设备),以核实在一节结束时最后一次投篮是否有效(不是确定是2分还是3分投篮)。如果裁判员绝对地确信他们的决定(球中是否有效),主裁判员可拒绝教练员的请求。如果需重放复审,应由裁判员、技术代表(如到场)和计时员共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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