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提高学校办学效率和教育质量,现代学校就必须以建立新型的政府与学校关系、不断丰富学校社会资本、调整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为基本内容,真正确立学校的法人地位,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一、调整学校与政府的关系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其核心在于政府教育管理职能的转变与重新定位,在于学校自主办学动力的激活。因此,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
(一)传统学校与政府关系面临的挑战
1.计划经济体制下学校与政府关系及其弊端
在我国传统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下,政府被视为有能力支配一切、有能力直接配置资源的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不仅具有固有的政治及社会职能,同时还被赋予了全面参与组织管理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经济职能。相应的,计划体制下政府控制教育活动的行为动机,主要就是为了满足其全面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需要。因此,这种体制下的教育管理体制的显著特征是,政府与学校是直接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教育由政府出资举办,政府履行所有办教育的义务,也承担所有办学校的责任和权利,即政府扮演着投资者、管理者、办学者“三合一”的角色。学校虽然能独立从事教学、研究活动,但几乎只是政府的附属机构,被动地执行政府的行政决策,学校的办学只是一个简单的“上行下效”的线性过程。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资源严重匮乏,政府与学校二者关系的上述模式在保证必要而有限的教育供给方面,有其现实合理性。但在经济体制发生转变以及人们生活水平改善之后,其弊端日益凸显,既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也难以保证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一方面,政府直接参与学校的内部管理,使学校完全没有办学自主权,缺乏办学的积极性和动力;另一方面,学校封闭式办学,不能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提供教育服务,从而导致学校之间缺乏竞争、办学体制僵化和效率低下。此外,由政府单独负责提供教育服务,极大地加重了政府的负担,难以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教育服务需求与教育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
2.转型过程中学校与政府关系及其弊端
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中,人们认识到教育的发展也必须要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教育领域需要引入市场机制,但考虑到教育行业的特殊性,政府管制在教育发展中仍应起主导性作用。其理论根源在于人们虽然相信市场应该是资源配置最基础的方式,但市场是有缺陷的,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因此市场管不好的地方应该由政府来管,政府管制是市场必要的补充,也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转的重要条件。然而,正如前述政府失灵的存在一样,现代经济学研究表明,政府对某一行业的管制也是要付出成本的。在教育领域,政府具有双重角色,既是公办学校的所有者,又是教育行业的管制者。政府对教育的管制,加上双重角色的冲突与矛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办学校内部无效率,与管制有关的教育成本增加,产生教育寻租成本,由于管制滞后而产生福利损失等。这些现象只会增加学校教育成本,降低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因此,企图通过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管制来改善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无异于饮鸩止渴。相反,学校却因此而承受着来自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一方面,学校没有办学自主权和决策权,仍然是政府决策的执行者,政府与学校之间各自扮演的传统角色仍没有改变。由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缺乏联系,因此政府所做出的决策往往无法反映真实的市场信息,学校处于即使政府的决策偏离市场,却又不得不执行的尴尬处境。另一方面,学校的封闭式办学逐渐被市场打破,市场对学校的影响日益加强。学校虽然有自主发展的要求,但由于长期受制于现有的学校管理体制,缺乏竞争,从而削弱了自己面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对快速的市场变化难以做出及时的反应。
这种在夹缝中生存的状况,扭曲了作为办学主体的学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从学校产权的角度来看,政府并不是公办学校最终的所有者,学校真正的所有者是全民,全民才是学校最初的委托人,政府在这其中也只是最初的代理人。不过,政府被视为较之全民更为现实的所有者。这是因为政府是全民个体的唯一代表和全民整体的同义语,由政府来代理也有利于减少人人负责的制度成本并提高学校的运营效率。同时,学校产权的最终所有者的全民具有“初始委托人无行为能力”的特征,由并不天然地具备向自己的代理人传导学校运营效率提高、满足全民教育需求、并据此实施有效监督的强烈动机,因此现实的选择是通过全民的政治授权,政府在事实上成为学校产权的所有者,并将学校运营权力与学校管理权力一并委托给政府。这就很难想象,作为政治组织的政府会将提高学校运营效率作为根本目标,充其量这一目标也只是政府多元教育职能目标体系中的分项。因而,对于各种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政府在行为动机上并不会天然地追求效率。
从政府与学校的角色关系来看,政府又充当着双重角色。政府既是学校产权的所有者,又是学校经营的管理者。政府一方面要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健全教育法制,规范包括学校资产在内的各种财产关系;保证宏观教育发展稳态运行,对微观学校教育进行必要的管制;均衡全社会的教育机会分配;提供非赢利的公共教育。另一方面也要负责具体学校的经营运转状况,设立专门机构(如教育局和校长)作为学校产权的人格化代表;发展多种形式的学校教育,确保政府教育职能的实现。在目前的学校管理体制中,政府的这种双重职能从来就没有明确分工,几乎是“政校合一”。从学校运营方式来看,政府是以学校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出面,通过行政渠道,以行政性的权威关系从事着学校资源和权利的配置,履行其学校所有者的职能。这既保证了学校在一定区域内的垄断性质,同时也产生了学校过分依赖政府的必然性。
从政府与学校之间的权利——权力关系来看,在权利关系方面,政府是所有者的身份,以学校完成规定的教育目标为前提出让学校运营权。此时,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是横向的,二者之间也是对等的身份。但在权力关系方面,政府仍然是学校的顶头上司,它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纵向的权威关系,学校之于政府,根本没有对等的身份可言。学校与政府之间的这种权利与权力关系的相互混淆和干扰,就隐含了双方违约和侵权的极大可能。经验证据是,虽然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有关法规已经颁行多年,但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干预、限制、回收学校合法经营权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这些行为从权利关系角度来看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但从行政管理权力角度来看则是顺理成章的,因此,学校的实际经营权主体地位大打折扣。
(二)学校与政府关系的调整
1.减少政府对学校办学的过多干预
减少政府对学校的过多干预,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十分有必要。例如,将招生权、专业课程设置权、学校内部资源处置权等交还给学校,使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独立办学的实体。同时政府放松对学校的管制,并不等于放松对学校办学的有效监督,政府在减少直接干预的同时,以法律、法规和一定的指标为依据,采用规范化的程序和有效的方法,对学校的办学质量、履行相应承诺的能力及可信度等信息进行搜集和评判,引入学校评估机制并向社会公开。监督还应当更多地吸收各种专业组织、新闻媒介、社会团体及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或由社会中介机构来进行。此外,办学单位应形成和建立自我监督约束的机制和机构,通过鉴定、监督、评判等活动来协调、约束学校的办学行为,增强自律。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使学校更重视声誉,重视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与特色,重视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这样,各学校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但也直接面对市场选择的压力,不得不时常思考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各学校的第一追求就由学生数量转变到适应市场需求的教育供给,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2.对学校办学的相关信息进行搜寻和发布
信息经济学认为,市场活动的各方主体如果一方拥有信息优势,那么他方承担的风险就会更大。实行风险分担,就是要将信息劣势方的不确定性向信息优势方转移一部分,因为信息优势的一方在行为选择上更富有理性和弹性。学校往往对相关信息具有优势,因此需要从制度安排上,考虑如何促使学校校务公开,尽力做到各方信息对称。如果政府对学校进行干预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就可以改变政府行使干预权力的方式,尽量采用市场化的方式,构建各种形式的以诱导和刺激学校提高内部资源利用效率、重视学校声誉的“激励性管制”。例如,政府在分配教育资源、各种与学生数量增加关系密切的要素时,可以采用类似公开“拍卖”的方式,并以资源利用效率、毕业生质量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改变单纯依靠学生数量分配教育资源的传统方式。
3.提高政府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程度
由于政府的教育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教育资源配置和使用的预期,影响了学校的教育发展和社会教育需求变化,政府教育决策是否民主和透明就直接关系到教育资源配置与利用的效率。如果政府对教育进行管制的权力使用方式也无法改变,那么传统的经验决策和“拍板”决策的方式是不能够适应现实需要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发展瞬息万变,教育活动也日趋复杂,教育决策必须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适应变化,强调民主决策,包括建立教育决策咨询制度、教育信息管理制度、教育拨款审议制度等。同时需要增强政府教育决策的透明度,以促使个人、学校、社区对学校教育发展形成准确而稳定的预期,调动各方参与管理与监督学校教育资源配置与利用的积极性。
二、丰富学校社会资本
现代社会的大教育观要求学校向社会开放,社会也向学校开放,加强学校与社会、与家长的联系,其目的仍是为了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满足社会教育需求,提高教育质量,致力于学生的发展。因此,现代学校制度应该关注的不仅仅是学校与政府的关系问题,还需要在家长、社区、校友、学校共同的愿望和价值追求方面去认识学校社会资本的形成,为教育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一)学校社会资本形成的重要性
社会资本在本质上是指市场中期望获得回报的社会关系网络。[1]学校社会资本就是指学校内外和谐的社会关系网络,以及通过这些关系网络获取各种社会资源的能力。学校社会资本包括学校的内部社会资本和学校的外部社会资本。前者是指学校内部存在的,有利于推动学校成员间信任与合作,促进学校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从而增强学校内部凝聚力的人际关系网络。这里主要是指后者,即学校外部存在的,有助于学校获取各种稀缺资源的社会关系网络,包括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校友等的联系。
学校也是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检验学校社会财富创造是否有效率,就要看学校所拥有的资源利用效率的高低。当学校社会资本被大量浪费或者低效使用时,学校的社会财富创造就不能说有效率。学校财富创造效率不高,自然会影响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1.节省交易成本
学校社会资本是建立在信任、规则的基础上。信任是建立在交易双方长期互惠合作的基础之上的,谋求的是长期利益,而非机会主义的短视行为。在学校外部,学校社会资本的建立,使学校群体和个体在社会交往过程中,都会本着信任原则,都将对方的需求和意图纳入自身的行为准则之中,坦诚交流,充分考虑对方的利益,展现较一致的价值观和共享愿景,并进一步促进信任关系的发展。交往双方无须费尽心机保护自己的权利,规避沟通时的误解,从而使交易双方能有效减少谈判的次数,从而减少因谈判而形成的费用;信任和规则能对交易双方进行有效的约束,减少欺诈,从而减少因欺诈而产生的成本。例如,学校与社区关系是学校和公众间的双向交流活动,通过公众对学校事务的积极参与,使公众充分支持学校决策,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维持学校高效利用有限教育资源,满足教育需求,并最终使学生在学校中能获得良性发展,降低交易成本。
2.获取信息等资源
学校社会资本的建立和充分利用能有效地促进学校获取丰富有效的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对学校的发展定位、办学特色的形成、教育质量的提高以及促进学生就业等方面产生着重要影响。学校利用社会资本可获取大量信息。一方面,学校通过自己的社会网络,可以了解社会的需求以及相关学校的发展信息,知彼知己,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另一方面,学生毕业后,通过利用学校的品牌效应、校友提供的信息等社会资本,能帮助其顺利就业。学校凭借自己广泛的网络,从相熟的、信任度较高的其他市场经济主体那里以较低的代价获得真实信息,并运用社会资本对信息进行甄别、选择、使用显得尤为重要。学校与社区、家长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节约成本,互助互利,推动学校的发展。
除了信息外,其他一些学校所需要获取的一些资源,也能通过社会资本而得到。一是获取行政与法律资源,如新专业的开设或和招生许可证;二是物质资源,如来自学校外部的社会资本为学校提供的捐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学校办学经费不足的困境,促进教育教学活动更有效地开展;三是学校管理与经营资源,包括学校管理方式、管理策略、经营战略等,可以从学校外部关系网络中寻求咨询意见与支持;四是精神与文化资源,如从校友与社区那里,学校可以获得包括校训、成就感和责任心等方面的精神文化资源。学校要获得这些资源就必须能够和这些资源的拥有者保持联系。从这个角度来说,学校社会资本形成是学校发展必不可少的活动之一。
3.促进民主管理
学校社会资本越丰富,学校与社区之间的交流就越充分,信息就相对对称,学校的事务越显透明和公平,因封闭而产生的腐败就会减少。同时,随着学校与外部社会关系之间沟通的加强,学校决策就会更加民主和科学,一些因独断专行而产生的渎职就会大大减少。因此,改善学校与社区关系有助于从制度上保障家长、学生的权利,从而有利于教育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近年来,随着学校教育开放理念的出现,学校也逐渐重视起开放办学,各种与家长沟通、让家长参与的办法、途径应运而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学活动,在某些学校已经取得了成功。例如,设立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三结合委员会、校长信箱,以及各种教育服务机构等。但是关于学校的各种家长投诉却仍时有发生。这一方面说明现在家长的素质提高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增强了,对学校教育的要求也高了;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学校教育或学校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家长、学生的许多权利没有从制度上得到保障,家校联系的渠道还不够畅通,办事缺少一定的程序等。
(二)学校社会资本形成有待改进
1.学校与社区的资源共享程度较低
教育资源的共享受到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的排斥,政府部门与社会部门的单位所有制导致资源分割,将社会公共资源贴上专属的标签,更给学校与社区在资源上的合作增设了障碍。此外,教育资源利用不足也是资源开放的另一缺失。受学校中心意识的影响,人们通常认为学校教育资源比社区教育资源更具优越性。不少学校将社区教育资源仅仅视为学校教育资源的补充,而不认为其对学校有重要的改善作用,严重忽略了社区教育资源对学生发展的服务价值,缺乏积极引用与合理利用,必然妨碍教育目标的实现。同时,学校资源对社区的开放程度也往往不足,学校仅仅开放一些物质资源,如体育文化场所的有偿使用等,而不注重提高学校信息知识资源对社区的开放程度,这也必将妨碍学校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及学校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www.xing528.com)
2.学校社会资本仍然是低层面的
随着学校教育功能的扩展,现代学校社会资本的形成涉及各种社会关系网络,但社区对学校的参与却仍然是低层面的,仅仅局限在为学校提供实践基地,为学校提供展示自身文化的舞台;保障学校后勤供应,维持学校周边环境;社区对学校的职能主要是知情权,其他职能如决策、管理和监督、评价权较少;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普遍形式是家长会,但其主要目的是指导家长如何配合学校来教育孩子。学校未制定相应的机制以方便社区参与学校管理,社区没有参与学校生活的权力。学校对社会需要的把握主要还是来自于政府指导及自己对社会需要的感性认识。学校的社区服务没能很好地针对社会弱势群体,譬如城市学校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不多,针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社区服务也不足,城市流动人口的再教育培训和对新知识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城市学校与社区的互动不能惠及每个社区成员而仅仅是以学校所在城市常住人口为主体。
3.学校社会资本形成缺乏必要的体制保障
学校社会资本形成缺乏必要的法制环境保障,例如,在西方发达国家学校与社区关系都是通过法律来加以保障的;学校缺乏必要的专门负责社区事务的机构,社区也没建立起相应的落实学校社区服务,参与学校活动的机构,两者的联系缺乏必要的体制保障,因而学校参与社区的活动或社区参与学校的活动都具有临时性,变动性很大,稳定性较差。
(三)丰富学校社会资本的途径
1.建构学校诚信机制
信任可以培育集体行动中的合作与互惠,提高组织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学校在变革中,应该关注学校教育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合作关系的培植,特别是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任即“公信力”。学校要善于与市场和公众进行有效的沟通,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提高家长和公众对学校的信任度。现代学校的观念认为,社区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学校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都离不开社区与家长的参与和监督。[2]
2.培育特色学校文化
学校社会资本的形成还有赖于特色学校文化的建设。学校文化是指学校长期形成并为全体师生员工所认同的校园精神、校园制度、文化氛围以及承载这种精神、制度、文化氛围的活动形式和物质形态的总称。学校文化就是学校的一张名片,良好、和谐的校园文化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便于学校品牌形象的塑造,为学校利用外部社会资本提供条件。因此,应注重特色学校文化建设,培育一种新的文化和价值体系,学校和学校个体依托这种新的文化和价值体系去建构学校社会资本,沟通学校内外的关系,从而提升学校自身竞争力。没有一个共同的文化和价值体系,就不可能有效地建立一个信任体系,就不可能在学校内外部进行充分的协调和沟通,也就不可能真正形成学校社会资本。
3.密切学校与社区的联系
与社区建立更为密切的关系是学校社会资本形成的重要内容。对于学校所处的社区,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学校与学校所处的社区在地理位置上的相近,说明了这种关系网络的建立更具价值。促进了共同的态度和信息共享。学校与学校所处的社区应建立固定的联系渠道,并有专人来负责联系,可以建立一些固定的机构来保证学校与学校社区的联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需要派代表组成联盟体的组织机构,这是保证联盟学校社会资本形成的必要条件。
三、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作用是提升学校内部资源的有效利用,调动资源使用者的积极性。学校领导者、教师与学生各自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影响着各自的工作积极性;对于学校资源配置和使用,是否受到教师与学生监督,影响着教育资源利用效率的高低;学校教育资源利用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是否做到有效制衡,影响着学校的办学效率。因此,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与创新既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教育资源充分有效利用的重要制度保障。
(一)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变革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安排主要是解决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如果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安排得好,具有良好的制度环境,就可以充分发挥制度效率。其中会涉及竞争制度、激励制度、约束制度和薪酬制度等。所有这些制度都是建立在学校、教师、学生各自权力基础上的内部交易活动,也会涉及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契约关系。
就我国的学校管理体制来看,长期以来,我国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变动较大,经过了一系列的变动之后,最终确立起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高等学校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此主要讨论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它是在改进原有“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的基础上形成的,包括“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这种管理体制的变革,其宗旨是好的,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这一管理体制变革,与新型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由于其变革的根本着眼点是校内党政权力的转移,而非新型的民主管理制度的构建,因而在实际运行中,公开、民主、参与的管理制度并未形成。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后,校长的评聘、考核等都是由学校外部来运作的,学校内部很少有参与权和话语权。基于此,许多校长信奉“行政命令”,热衷于构筑“令行禁止的强力行政意志”,从而滋生了学校管理中的“马基雅维利情结”[3]。“校长全面负责”使一些校长简单理解为个人说了算,对什么都要进行干涉、控制,进行“全面”管理;“党组织保证监督”,实际上校长独揽党政大权,实行“一长制”。在这种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缺乏明确而具体的授权使他们能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导致了学校内部公开、民主管理的丧失。[4]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学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是很重要的内容,确立学校的法人地位,是学校自主发展的前提与保障。因此,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我国正在实施政府改革,“重塑政府”正在成为现实。学校法人制度改革也必将促使作为微观办学单位的学校,从原来的“行政单位”中摆脱出来,真正成为自主办学主体。
(二)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
1.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
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学校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在举办者(出资人)、决策者、管理者和教职工等权益相关人之间建立的有关学校运营与权利配置的一种机制或组织结构,以及通过这种组织结构形成的责、权、利划分、制衡关系和配套机制(决策、指挥、执行、激励、约束、监督机制等)等规则构成的有机整体。科学化、规范化的学校组织制度需要建立学校董事会和学校事务监事会。学校董事会是由办学出资方(公立学校包括政府和其他集体组织)及包括社区代表、家长代表等其他利益相关人组成的学校最高权力机构;学校事务监事会是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社会中介组织、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庭代表、学生代表及其他学校利益相关人组成的代表各方利益并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包括学校校长在内的学校经营管理人员以及相应的学校事务进行监督的机构。
2.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实现政校分开。学校作为公益性法人组织,其法人治理和内部管理,应体现与其社会公益事业相称的开放性、透明性和民主性。完善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实现政校分开,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促进学校经营管理的公开化,有效地化解学校经营管理中公益性与营利性的矛盾冲突,实现办学的社会效益或公益性的最大化。
其次,有助于形成集体决策和权力制衡机制。完善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体现了集体决策、相互制衡的原则,有助于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合理配置权力、明确各自职责,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协调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完善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有助于提升学校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有效地解决学校经营管理中的各种矛盾,规避风险,提高学校办学效率,更好地实现学校经营的目标。
最后,有利于促进学校经营的民主参与。建立完善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理顺学校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关系,实现专家治校和民主管理;有利于在所有者、决策者、管理者和教职工等办学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责任分担、利益共享的和谐关系,促进所有利益相关者对决策、管理、监督的有效参与。
3.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途径
第一,完善学校决策机构,特别是完善学校董事会结构。从法人治理“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出发,要设置董事会及其相应的机构。学校的所有者不应与学校的管理者分立;完善学校理(董)事会结构。从法人治理“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出发,为防止角色冲突,管理者和所有者(或者所有者的代表)两者应分立。在理(董)事的人员构成上,应借鉴企业法人董事会的做法,探索增设由与学校的举办和管理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社会贤达或教育专家出任的独立理(董)事。同时,与所有者有直接隶属等关系的理(董)事的比例应有所限制。
第二,优化理(董)事会功能,规范其决策运行程序。规范程序的作用在于引导和支持主体权力的行使,协调各个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防止滥用权力和出现错误,克服决策过程的任意性,通过决策前提和决策过程的合理性来保障决定的合理性。例如,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相互制衡的方式与程序的制定安排,既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又要周密、具体、路径明确。要完善理(董)事会议事章程,规范运行程序,加强会议召开程序、议事程序和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例如,制定“事先论证、一人一票、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决策规则等。
第三,促进教职工代表参与(理)董事会。由于教职工是受雇方,在决策机构中处于弱者的地位,要建立保障职工有效参与学校治理的相关制度,打消其行使权利的后顾之忧,使其真正起到参与学校管理的作用。例如,在民办学校中加强教职工工会建设,由工会确定参加理(董)事会的代表人选等。完善法人内部的监督机制,应借鉴国外私立学校法人和我国企业法人的监事(会)制度,在理(董)事会设立独立行使监督职责的监事,负责监督学校的资产、财务状况和业务执行情况。
[1]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M].张磊,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28.
[2]盛冰.建构社会资本:当今学校改革的必由之路[J].中小学管理,2008(7).
[3]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是意大利十五六世纪政治家和历史学家,出版著作《君主论》,以主张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而著称于世,马基雅维利主义也因之成为权术和谋略的代名词。
[4]张新平,李金杰.现代学校制度的认识偏差与重新定位[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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