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我审查过程中,报纸对特定的风险议题或议题中某些风险信息的“过滤”,实际上是一种报纸议题或信息的“选择”或称“遮蔽”,与之相对的即是反方信息的“放大”与“凸显”。经过“过滤”后,特定议题或信息被排斥在报纸新闻议程(报道框架)之外,失去了社会能见度。
本研究发现,这些被“过滤”掉的风险信息可划分为两大类:
其一,短期内不具备可解决性的社会议题,或者各方情况(尤其是政府态度)尚不明朗的议题或其所包含的信息。这是基于“不添乱”的考虑。对于中国的新闻媒介而言,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冲突问题很多,自觉从政府工作安排的角度,将新闻媒介的“探照灯”优先有选择地投射于政府提上日程安排的议题上,是媒介“喉舌”作用、有建设性或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的体现。因此,与政府工作步调保持一致,而非主动担当“发现问题”的“社会雷达”,是目前中国大多数报纸的新闻实践。
其二,对媒介组织“权力寻租”、经济利益有潜在危害的新闻议题或特定信息。这是媒介组织基于自身私利的考虑,既包含对经济风险的规避,也包含对政治风险的规避。这一层面的“过滤”在日常的报纸生产中广泛存在。
经过“过滤”与“选择”,中国报纸上的媒介议题与新闻信息的展现范围,被控制在特定的安全范围之内,媒介对敏感、负面事件的新闻报道局限在一些表面浅层的冲突上,都不会涉及现有体制,不会涉及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冲突。而媒体即便是负面矛盾的“暴露”,也是从解决问题的“建设性”着眼,期待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与解决。(www.xing528.com)
同时,时间因素也是很重要的一个考虑因素,比如传统节日以及国家重要活动期间,自我审查“过滤”的负面信息更多一些。
总体而言,除了宣传通知等的直接外在干预下,自我审查对新闻议题、信息的遮蔽,实际上是自觉强化了外在控制,进而与外在控制一起,直接地将与“舆论导向”不一致的信息屏蔽掉。如此,一方面对于广大公众而言,媒介提供的有重大价值的新闻信息公共品太少;另一方面也使得对党政部门监督与制约的新闻信息供给太少,舆论监督缺位、失衡,导致信息流量极不平衡。这些重要信息缺失后,为填充既定的版面,传媒又开始开辟新的报道范围,以一些无关舆论导向大局的信息,如生活消费、“星、腥、性”等软性信息等,来招揽受众与市场。
此外,深度访谈中很多受访者坦陈,2003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新闻生产的分水岭,是我国新闻生产大环境最宽松的一年,当年出现了“非典”报道、“孙志刚案”等著名的推进社会进程的报道。但是2003年之后,新闻大环境有所调整,在媒介的自我审查中,被“过滤”的新闻议题或信息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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