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对于该报这篇报道而言,经过编辑部的删改与保留,总体上建构了正面立场,在传达官方话语的同时,也“偷渡”了部分真实信息,曲折传达了部分民间话语。但编辑修改前后的变化,从根本上触及了新闻实质性的内容。
1.信息过滤与“失衡”
编辑的删除过程相当于一个“排雷”过程,发挥着信息过滤的作用,过滤掉了高风险信息。在这篇新闻报道中,事件原因与警方的暴力细节被编辑过滤掉了,进而扭转了报道的根本立场,确保了“舆论导向正确”。
在新闻报道(尤其是深度、调查性报道)的诸多新闻要素中,原因是非常关键的新闻要素,不仅能够展示背景、拓展深度,更是新闻报道揭示社会问题、追问责任的至关重要的面向。在从业者的自我审查中,尤其是面对官方原因造成的灾祸时,删除、淡化事件原因,以隐藏、淡化社会矛盾,采取特定的官方话语以及新闻框架,是从业者构建“政治正确”的重要手段。《南方周末》异地舆论监督避免究责的处理方法即是一个印证。
同时,比较初稿与见报新闻,显然记者较为全面地反映了事实原貌,并呈了事件双方——地方政府与当地群众的话语;并且记者最初的论述似乎无意中偏向了民间话语。这显然与中国记者认可的正确的“舆论导向”存在出入。
为了“安全生产”,编辑在稿件修改中有取有舍,因此从新闻报道中,我们看到的是冲突一方——群众方面的冲突行为和混乱,听不到或听不全他们的话语;与此同时,由于地方政府的负面信息被删除、淡化,尤其是此前存在的严重问题、矛盾处置不当、群众要求的合理性等重要新闻信息,从新闻报道中消失了。展示在读者面前的地方政府是克制与有礼有节的,官方话语在这里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彰显。
无论是对于事件本身,还是对于未到过新闻现场的读者而言,这实质上造成了一种信息的极度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的信息传播,对读者认知新闻事件全貌、疏散社会淤积的怨愤情绪都会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往往事件发生后,普通读者多质疑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更倾向于从人际传播的网络或通过自己在当地的熟人关系了解事情的真相,此时媒介的公信力又一次被质疑。
2.曲折表达与信息张力弱化
首先必须承认,保留部分信息总比全部删掉好。但是保留与删改一对比,显然删改部分的影响,远大于保留的细节对新闻实质产生的影响。
“万州事件”是当地的社会矛盾的爆发。对于这一原本充满冲突张力的新闻事件,编辑部通过自我审查做了特殊处理,删除了真实、尖锐的对立与矛盾,从根本上将报道立场由民间转向官方,将社会矛盾淤积必然爆发的群体性事件建构为由偶发因素造成的一场误会,以此来“圆场补台”。
但是在建构“政治安全”的新闻框架之基础上,新闻报道也通过“偷渡”信息,曲折地暗示社会矛盾。这就是媒体自我审查采取的一种特殊策略。
在现实的新闻生产环境中,敏感的社会矛盾是无法直来直去地表达的。因此媒介从业者只能选择含蓄的表达方式,用看似散漫的处理方法于不经意间暗示某些信息。
将那些存在权力关系张力的内容,以某种策略进行包装,悄然渗入报纸的日常报道中,即社会学家James Scott谓之的“隐蔽脚本的公开化”,这在我国新闻生产中不乏表现。如《南方都市报》对安徽池州事件的报道中,为了揭示真正的社会原因,将记者初稿中的部分老百姓的观点定义为“谣言”,直接在新闻报道中提及,“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一则谣言……”。虽然直接定义为“谣言”,但记者在报道中直接引用“谣言”,实际上带有某种认可之意,因而曲折传达了公众对腐败的抱怨,暗含批评,也减轻了政治风险。再如前文所述的部分自我审查的表现形式,改由时评传达信息、外围突入、文字策略等。
这些潜藏在字里行间的信息,固然传达了部分真实的新闻信息;然而与激烈的、充满矛盾张力的新闻事件相比,新闻报道中的事件建构显然大大弱化了这些矛盾冲突。这些矛盾冲突的解读,需要读者仔细阅读,从那些深入“公开读本”(public transcripts)内部、原本属于“隐蔽脚本”的内容中,方能抓住、理解社会下层组织稍纵即逝的政治意识。
因此,编辑部的删改与保留暗示策略,隐藏、淡化了原本最激烈的矛盾。与惊心动魄的新闻事件相比,尖锐冲突一旦被抽去,新闻报道的总体内容便四平八稳,矛盾张力严重弱化。
3.树立报道“合法化”框架
新闻生产中,媒介必须对世间纷繁杂芜的事件进行社会身份的识别(identification)和情景化(contextualisation)[13],必须通过“赋予事件以意义”,提供受众可以理解的新闻。对于中国新闻生产而言,这种意义赋予的正当性直接来源于有关政府部门,媒介必须确保报道导向至少不能与此相悖。(www.xing528.com)
总体上,经过编辑部编辑的修改,新闻报道建立起了对于群体事件的报道框架。这一框架用新闻报道中的一句标签式的话语概括,即“少数别有用心者与部分不明真相者,即现场围观者混杂在一起,并演变成冲击政府的骚乱”。
这种定性实际上是将“万州事件”置入了官方话语的特定框架中,赋予了其官方认可的价值与意义。在现有的制度构架下,寻找“合法化框架”(legitimating frame)。在这一框架下“赋予意义”,是媒介自我审查时的大方向和新闻处理的落脚点。
【注释】
[1]来自深度访谈。
[2]来自深度访谈。
[3]来自深度访谈。
[4]来自深度访谈。
[5]吴飞:《新闻专业主义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03页。
[6]来自深度访谈。
[7]来自记者的博客:http:∥wanhualou666.blogcn.com/index.shtm。
[8]来自深度访谈。
[9]来自记者的博客:http:∥wanhualou666.blogcn.com/index.shtm。
[10]来自记者的博客:http:∥wanhualou666.blogcn.com/index.shtm。
[11]来自记者的博客:http:∥wanhualou666.blogcn.com/index.shtm。
[12]来自记者的博客:http:∥wanhualou666.blogcn.com/index.shtm。
[13][英]霍尔S、杰弗逊C、克拉克T等著,杨击译:《作为社会生产的新闻》,见张国良主编:《中国传播学评论》(第一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48~153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