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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编辑部自我审查研究:生产中的特点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将结合对上述“左右不分”案例的分析,来探讨自我审查在中国报纸新闻生产中的特点:广泛存在、隐蔽性与公开性并存、复杂性。只是对于中国新闻生产而言,在特殊的或敏感的时期,自我审查更加谨慎。因此此时自我审查涉及的题材又会扩大。另一方面,在媒介组织内部,自我审查是公开的。

报纸编辑部自我审查研究:生产中的特点

我们将结合对上述“左右不分”案例的分析,来探讨自我审查在中国报纸新闻生产中的特点:广泛存在、隐蔽性与公开性并存、复杂性。在讨论特点时,自我审查既是一种新闻业界的实践行为,又是作为名词意义上的一种业界现象。

1.广泛存在

自我审查在中国报纸的新闻生产中普遍存在。这可以从四个层面理解:

第一,从行为主体看,自我审查存在于中国所有报纸的新闻实践之中。只是由于报纸的性质定位、专业倾向、行政级别的差异,当涉及具体的话题时,自我审查的程度有所差异。

在“左右不分”案例中,包括中央某报在内的所有媒体实际上都存在自我审查,比如,湖北部分地方媒体实际上都转换了角度,过滤掉了会场上真正的新闻,转而“就会论会”;就算是发了抨击会场不正之风的中央某报记者也在是否采写、如何建构新闻、如何发稿上有重重顾虑,进行了自我审查。

正如案例所展示的那样,自我审查在中国报纸新闻生产中是无处不在的。以《南方周末》为例,它曾因激烈的舆论监督与批评一纸风行全国,并被誉为“观察中国新闻自由尺度宽松的一个重要指标”[3],但是这样一份报纸也曾被人戏称为“北方周末”。因为《南方周末》的发行地在广东省,在舆论监督中,它回避广东负面新闻,转而进行异地舆论监督的专业实践。这在本质上就是基于地方利益的自我审查行为。

此外,尽管《南方周末》的批评报道被孙旭培先生认为是异地舆论监督的重要典范,研究者王毓莉还是在这些针对异地的舆论监督报道中发现了自我审查的面向,主要表现在三个大策略:避免“究责”、选择安全选题、选择多重消息来源及对消息来源的模糊处理。

第二,自我审查涉及的新闻题材分布广泛。凡是涉及负面的、敏感的话题,新闻从业者与媒介组织都会十分小心、谨慎,反复权衡、自我审查,因此其自我审查行为的对象分布是很广泛的。一般而言,自我审查的常见领域大部分存在于政治领域、社会生活领域,有一部分存在于经济等其他领域,不一而足。

第三,从时间分布上来看,自我审查在新闻生产中时刻存在,无论是对于同一媒体的宏观新闻生产过程抑或是某一次具体新闻生产过程,都是如此。只是对于中国新闻生产而言,在特殊的或敏感的时期,自我审查更加谨慎。

在“左右不分”案例中,面对会场不正之风,湖北部分地方媒体之所以会集体选择沉默,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两起手术事故已经将卫生部门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这段时间对于湖北而言属于敏感时期,一些地方媒体自觉地参与了“灭火”。

中国新闻生产中的这种敏感时期很多。新闻从业者大多心知肚明。比如说对于中国传统节日——如农历新年等节庆期间的重大活动,为了营造喜庆的气氛,一般而言,媒体及从业者会主动减少负面报道。因此此时自我审查涉及的题材又会扩大。

第四,对于某次具体的新闻报道而言,自我审查存在于新闻生产的每一个具体环节之中。

在“左右不分”案例中,我们看到,即便比湖北地方媒体“相对超脱”、更“敢言”的中央某报,在采写、发表这样一篇一般批评性的、毫无政治风险的“小豆腐块”新闻,也经过了记者、编辑、值班领导等多个层级的自我审查。稿件从获得主管领导首肯、采写、润色修改直至临上版前“夭折”的曲折过程,正是一般的新闻报道可能经历的复杂的新闻生产流程。

在这个过程中,自我审查存在于各个看似毫不起眼、实则至关重要的环节中,而新闻稿要想在本报发表,就必须闯过这一道道关口:

首先,记者要顾及与消息来源的关系,安排报纸版面,保护自身利益等,经过系列斗争,在基本尊重事实的前提下,批评对象和锋芒有所侧重、有所淡化后,才将稿件发给网络发表。

然后,当网络激起了反响之后,稿件又开始了通往母报发表的曲折过程,首先就能否发表,记者征得其所在湖北分支机构领导的同意,继而经过严谨的措辞与修改,传回北京总社,临上版前却因为总编室值班领导的顾虑被压下继而“夭折”。

最终,对于这样一个典型的新闻事件,该报在新闻事件发生七天之后,以温和、劝诫式的小评论弥补了其对新闻事实的“不在场”,尽管评论已无记者当初批评的锐利锋芒,但也权且算是发出了分内的声音。(www.xing528.com)

2.隐蔽性与公开性并存

欧美、中国香港学者苦于无法直接寻求自我审查的直接证据。与之相比,中国内地新闻自我审查虽然也具有隐蔽性,但在新闻业内部则是公开的秘密。

一方面,隐蔽性来自其“内在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自我审查深藏于新闻从业者的心智结构之中,具有个体心理层面的“内在性”,与个体心理的利益权衡等心理活动息息相关,因此,除非从业者或媒介组织自己愿意承认,否则外界不好寻求证据。但实际上,从业者或媒介组织都很不情愿承认自己自我审查了,或者用各种看似客观合理的理由为自己辩护。更有甚者,如果“自我”只是无意识地回应压力,他可能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已屈服于压力,更不用说让他承认或证明了。

其二,从媒介组织与外部关系来看,自我审查是新闻行业内部的自我控制方式,属于一种行业“自觉”,直接体现于新闻生产的各个环节之中,对于媒介组织外的人而言极具隐蔽性。

在“左右不分”案例中,假如那家报社记者也对会场不正之风视而不见,那么这条小新闻就不会登上新闻媒体,对于记者之外的普通受众而言,自然无法知道事情详情,并且记者也可以拿没有版面、新闻报道角度差异等专业理由为其自我审查辩护,只要记者自己不承认,公众也就无法证实自我审查的存在。

另一方面,在媒介组织内部,自我审查是公开的。李立峰(2009)认为,新闻室社会控制机制的明白清晰程度是一个连续变化的统一体。新闻室中哪种控制机制占据主导,很可能与媒介组织在某个特定事件上所能容许的“误差幅度”相关。新闻室社会控制机制越不清晰,某些记者越有可能无法领会、遵守这些规则。

这说明在一个社会中,媒体被管理得越严格,媒介承受的压力越大,自我审查的实践可能确实需要在更大程度上发出清晰明白的命令。因此,与香港媒介组织依靠非正式规则和模棱两可的命令来维持自我审查运行相比(李立峰,2009),中国内地新闻媒体编辑部内的自我审查是公开的,新闻从业者之间对于自我审查并不避讳,并以很明确的方式进行,比如岗前培训、业务交流、命令指示、短信、交谈或者编前会等,而每逢遇到敏感新闻,预测宣传管理部门的反应是编前会重要的讨论内容。

在“左右不分”案例中,那家报社编辑对没有如约发稿的解释非常坦诚,毫不隐瞒地告知其中的原因。自我审查在编辑部内部是公开的,大家习以为常。再如访谈过程中,一个都市报记者就提到经常会收到部门主任的短信指示报什么、不报什么,比如有一条:“近期不许碰‘艾滋病’这三个字!”这个短信让他难受了很久,因为他曾承诺过一个身患艾滋病的朋友,在“艾滋病日”发一篇新闻来帮助他。

3.复杂性

自我审查的复杂性在“左右不分”案例中清晰地体现了出来。湖北部分地方媒体对会场不正之风根本不予报道,位于信息准入环节的自我审查从源头上“遮蔽”掉了这一重要的信息。对于那家中央级报纸而言,信息虽然通过了准入环节,但是在新闻生产的众多环节中又开始了自我审查的过程,其中除了记者本人的自我审查外,它的网站、报纸编辑部也都经历了自我审查。

因此,自我审查的复杂性体现在两个层面:

其一,它既是个体行为,同时也是组织行为,是二者的矛盾统一。从根本上来讲,新闻从业者的自我审查是对媒介组织自我审查的反应和回应,代表组织行为。媒介组织的自我审查程度直接影响着从业者的自我审查程度。当然,媒介组织的自我审查行为不一定能使新闻从业者心服口服地执行,可能媒介组织倾向自我审查,而从业者个人并不情愿这样,因此在这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和矛盾。当这二者产生较量时,从业者层面的新闻生产活动必须服从于组织的自我审查。

其二,自我审查是一个动态的、分层次的连续过程。从新闻生产过程来看,自我审查在新闻生产简约化的三个环节——确定报道选题、采访和写作(制作)新闻报道、在本媒体发表中,都会存在,自我审查在这个生产过程中体现为一个层层把关的流动过程。分层次主要指一线记者层面的自我审查,与各级编辑在编辑层面上的自我审查相比,两者权责不同,最终决定稿件面貌或者是否发表,还是取决于编辑层面的自我审查。

然而,自我审查在这个流程中的存在是很复杂的,既可能孤立地存在于新闻生产的某一环节之中,又可能是一环扣一环的、相互关联式地存在于各个新闻生产环节之中,进而体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既可能仅仅存在于某一具体环节之中,比如说自我审查将某个选题否定掉,那么对于这个具体的新闻选题而言,就不存在后续的自我审查了;又可能是一个从发现线索、确定选题,到采写编辑,最终延伸至稿件见报的一系列动态的过程。这一点既适合具体某一最终见报稿件或发排前被撤稿件的生产,也契合于从总体上而论的宏观新闻生产。而在自我审查的过程中,整个新闻生产过程中的新闻从业者都可能会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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