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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编辑部自我审查实践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闻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自我审查就隐身于这个过程之中。本研究以2009年12月份某中央大报、湖北地方媒体对一小则会议新闻的报道为例,从宏观上展示自我审查在各个不同媒体及新闻报道中的普遍存在。其中原因只能用记者及媒介组织的自我审查来解释。这种忽略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屏蔽式”的自我审查。

报纸编辑部自我审查实践

新闻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自我审查就隐身于这个过程之中。还原并定位自我审查在新闻生产流程中的具体存在,可以借助于新闻生产的普通案例。这是一种比较直观的方法。

本研究以2009年12月份某中央大报、湖北地方媒体对一小则会议新闻的报道为例,从宏观上展示自我审查在各个不同媒体及新闻报道中的普遍存在。

2009年11月,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湖北省先后发生了两起匪夷所思的手术部位“左右不分”的医疗事故。为了消除事故造成的恶劣影响,12月4日,湖北省卫生厅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前一天向湖北各地卫生部门发出会议通知。当天应邀采访会议的新闻单位有十余家,除了《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全国性媒体,还有《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等众多的湖北地方媒体。

在这个原本应该吸取医疗事故教训的严肃的专项整治会议上,竟出现了让人意想不到的“怪现象”:老河口分会场自始至终空无一人;枝江分会场开始也没人,一位老家在枝江的省卫生厅工作人员当场再次电话通知后,过了半个多小时才来了几个人;其他众多分会场,人虽到了,但大多在打瞌睡……

对于这样一个“新闻点”鲜明的新闻事件,当天到场的媒体基本上都发了“豆腐块”消息,但是消息内容、导向南辕北辙。多数地方媒体的报道,都是“就会论会”的正面报道,强调积极整顿、高度重视,绝口不提会议歪风。一家中央报纸的记者则采写了一篇批评会议歪风的新闻报道。

显然,对于同一新闻事件,一些媒体记者进行了选择性的新闻建构。对于这样一个描述现象即可传达新闻信息而不必进行过多技术含量的新闻报道,质疑记者专业素质低下是很荒谬的。其中原因只能用记者及媒介组织的自我审查来解释。

这些记者都是经常跑“卫生口”(行话,指条线)的,长期与卫生部门打交道,与卫生厅领导尤其是负责宣传的人很熟,联系较多。实事求是地说,事先不打招呼,采写批评稿,有“放冷箭”的嫌疑。尤其是地方媒体对此有很多顾虑,在圈子里,这样做甚至有点“不厚道”。[1]

顾忌到与湖北政府部门之间的利害关系,大多数与会记者对眼前发生的新闻事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忽略”了真正的“新闻”。这种忽略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屏蔽式”的自我审查。

同时,即便是采写了批评报道的中央某报记者、编辑,在采写、发稿等过程中也经历了一系列的自我审查:

应该讲,此前全国很多媒体都已经关注并报道过这两起“左右不分”医疗事故,就事件本身而言,很难再出“新闻”。这样的整顿会议,无非是职能部门对社会的回应,说明他们十分重视,对舆论也算是一种安抚。按照常规,一般写一条“就会论会”的消息就行了。

但是,这么多分会场同时出现了如此普遍的漫不经心的场景,刺激了我的职业兴奋,我告诉自己:会场歪风才是货真价实的新闻。是否要调转笔锋,批评这种极不重视的歪风呢?

虽然我是派驻地方的记者,与湖北本地媒体记者相比,相对超脱一些,也不像他们那样顾虑重重,但是实事求是地讲,我也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别看不过就是这三百五十多字的“豆腐块”,也着实让我思想斗争了很久。

此外,采访当天是星期五,次日是12月5日(星期六),某某报只有要闻版,而要闻版一般不会刊发批判性报道,就算写了,报纸也肯定无法及时刊发,等到周一有版面也已经是三天之后了。这个批评报道真要不写,其实也说得过去……

到底要不要报,该如何报,的确让我很犯难。(www.xing528.com)

想来想去,党报记者的责任感促使我不能对此熟视无睹,最后还是决定一定要报,但在尊重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对枝江要“笔下留情”,不像对老河口的批评那样一针见血。

稿件中只是说“……约20分钟后,枝江市分会场‘冒出’几个人,稀稀拉拉坐在两边”。实际上如果我把向副主任现场打电话找人来开会,电话打过20多分钟后才来了几个人充数而此时会议已经过半的细节也写进去,枝江分会场的情况会比空无一人的老河口分会场还严重。

读者会问了:既然当场电话通知后都能过来,说明并没有特别紧要的事情耽误开会,那为什么之前不来开会?而且就在已经有人额外照顾、通风报信的情况下,还没办法到齐,只来了几个人充充数?这说明根本不当回事儿。如果我写了,稿件出来后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就不是现在的老河口了,而是枝江。

同时为了抢抓时效,我将报道《湖北一会场多幕“不和谐”——空城计、打瞌睡、半路到》署上真名,发给了报社旗下的新闻网络,该网很快在首页显著位置予以刊发。不过,网络编辑编稿时,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将署名“某某网记者×××”改为“×××”,删去了作者单位身份。

这篇批评报道实际上为一些地方媒体“开了头”,打了掩护。12月5日,省级党报《湖北日报》在一版刊发了对会场歪风的批评报道,内容基本上摘自人民网,并未署采访记者真名,而是署名“记者佘辉”,是“社会”的谐音,因为这篇报道归属社会新闻部,圈里明眼人一看便知其中的玄机。

此后两天,网上的这篇批评稿件被《成都商报》、新华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转载。鉴于这篇稿件激起的巨大反响,12月6日(星期日),我将稿件进一步修改,措辞更加严谨,附上图片发给报社。

当然,为了便于今后开展工作,我也进行了技术性处理,署名“本报记者”,没有署真实姓名。该版一位副主编对此稿很感兴趣,也同意这样署名。

需要说明两点,其一,批评报道的这种署名方式在该报不多,但也并不奇怪,主要是为了打掩护保护作者等;其二,报道先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然后再见报,是很常见的一种新闻处理方法。

可是,次日,也就是12月7日(星期一),报纸上没有刊发这篇报道。那位责编随后告诉我:12月7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刚在北京结束,担心发这样的批评稿对湖北省影响不好,稿子就压下了。不过一位责编就此写了一篇言论,计划推迟几天发表。

一直拖到12月11日,那位责编的言论才见报,但与我当初采写的消息相比,言论就温和多了,毫无锋芒。

现在回头来看,要不要报道?怎样报道?如何用词?如何署名?能否见报?采用什么体裁?等等各个环节,各个把关者,都有选择和判断,背后都有文章。[2]

这个普通的案例展示了新闻生产中最普普通通的一个“自我审查”实例,且不论重大、敏感话题,仅仅是这样一个普通的负面消息,都会涉及如此众多的自我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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