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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编辑部内的自我审查研究及新闻内容审查办法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审查主要通过自我审查发挥效用探讨审查与自我审查的关系,必须搞清楚目前针对新闻内容的审查办法。显然,自我审查与审查的关系就更加微妙复杂。这说明当前中国的新闻审查主要是通过新闻业自我审查发挥效用的。综上所述,在当前中国,自我审查与审查本质上是一致的,但由于国情的特殊性,主要目的是引导新闻从业者的自我审查,新闻审查通过自我审查发挥作用。

报纸编辑部内的自我审查研究及新闻内容审查办法

如前述,审查具有新闻内容上的指向性,专门针对内容的审查,大体上位于政治控制里的话语控制之中,即依据宣传纪律、宣传通知等进行的原则性的审查。

对二者关系的探讨,将从两个层面展开,即法理层面与中国实践层面。

1.本质一致

关于审查与自我审查的关系问题,新闻学界并未给予重视;但是欧美法学家,如Robert Post、Frederick Schauer以及Stephen Childress,在法理层面上,从二者相同的压力来源、实际发生机制出发,认为自我审查大体上是对权力的回应,本质上是审查的一种形式和变种,赞成自我审查大体上是审查的一部分。

Frederick Schauer认为“真空中不会存在自我审查”[39],自我审查与明显的审查压力来源一致,即受制于法律、政治以及经济领域的正式的或非正式的限制。自我审查看似是“自我”、“自动”选择保持沉默,好像与别人无关;可事实上,却大多是因为人们承受不起违背外在控制的代价,而被迫先于行政机构审查之前进行自我审查,比如麻烦的法律程序和过高的诉讼成本迫使人们放弃借助行政手段对抗政府。因此,自我审查与审查的区别就仅仅是个实践的问题了。

Steven Childress则从二者的实际运行机制——对惩罚的避免过程进行分析。首先从审查机制发挥效用的实质看,任何形式的政府审查都包括两个部分(或称步骤),即通过法律授权(如法定的禁止、普通法规则、强制令或许可制度)和其后的遵守来实现,二者缺一不可;不遵守任何一项法令都将导致法律制裁,在现实实践中人们多因为惧怕制裁而顺从,这样审查才算发挥了实际作用。

在此基础上,Steven Childress指出,审查在日常情形中的作用方式是靠法律的威慑,而非惩罚。惩罚是为了达到威慑目的,它只是威慑失败之后的措施。一般情况下,惩罚不是它作用于普通人的方式。同时,自我审查的发生方式——施加足以让其恐惧的惩罚让不被接受的言论沉默,即二者的作用本质都是为避免制裁而做出的选择。因此,Steven Childress认为二者本质上没有区别,自我审查本质上是审查的一种形式和变种,是审查的一种含蓄、固有的形式。

2.实践中的限制边界有差异

尽管二者本质相同,但对于新闻实践而言,审查与自我审查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自我审查的边界开放且变动不定。

一般而言,在审查的情况下,规则正式、惩罚明确,内容在出版之前就已经被遮蔽了;而在自我审查的情况下,规则并不明确,惩罚既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想象中的,不论是否实现,“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高悬在头上。

在中国语境中,自我审查的“开放性的边界”[40]更加微妙复杂,反映在四个方面:(www.xing528.com)

第一,这个“开放性的边界”有一个根本界限,即《宪法》规定的在党的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性方向。这是中国新闻生产的基本制度性框架,所谓“开放性的边界”是在这个根本限度之内的开放。

第二,中国自我审查所面临的“开放性的边界”,是话语控制手段的模糊性以及原则性使然。对这一边界开放程度的试探是否会招致权力的批评或惩罚以及惩罚的大小,可能会因不同的地域而在程度上有所不同。

第三,中国自我审查是对外在控制的转化,而非全盘复制,这个转化程度会因媒介组织、新闻从业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与直接的审查相比,自我审查的判断、导致的实践效果必然有差距。

第四,港台“开放性边界”的界限,一般是涉及台湾问题国家主权问题、党和国家领导人问题以及已经定性的事件、运动等,一般性的负面、敏感的社会问题不在此列;而在大陆,边界范围相对小一些,还包括某些敏感、负面话题,比如群体事件等。

3.审查主要通过自我审查发挥效用

探讨审查与自我审查的关系,必须搞清楚目前针对新闻内容的审查办法。

在中国,报纸的内容管理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以《报纸管理暂行规定》为具体依据进行。原则上,“在中国,没有新闻检查制度”[41]。“除国防、尖端科技的重要机密实行事先检查”,其他“不搞新闻检查”[42]

这也就是说,除了涉及重要机密、重大敏感报道以及重大选题提前备案送审外,中国不存在针对新闻内容的事先审查,而主要是通过法律禁载规定、宣传纪律、宣传通知、口径、指示等方式予以规范,同时辅以新闻阅评制度。

显然,自我审查与审查的关系就更加微妙复杂。无论是事后审查,还是规训内容的禁载规定、宣传纪律、宣传通知等,都在引导着新闻从业者的专业“自律”。这说明当前中国的新闻审查主要是通过新闻业自我审查发挥效用的。

综上所述,在当前中国,自我审查与审查本质上是一致的,但由于国情的特殊性,主要目的是引导新闻从业者的自我审查,新闻审查通过自我审查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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