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术界,指代新闻生产“管制”的词汇很多,如“控制”、“规制”、“审查”,等等。本研究放弃现成的“控制”、“自律”等词汇,转而代之以“审查”,并自行定义核心概念“自我审查”,是有严谨的依据的。
本研究的研究中心是媒介内部的新闻生产控制机制。这个研究最终会落脚到具体的媒介组织上,落实到具体而微的新闻生产环节与新闻产品之中。与内涵泛化的“控制”相比,“审查”是一个与实体权力机构直接勾连且有专门的内容针对性的词汇。
因此,选择“审查”与“自我审查”,既是兼顾中观的新闻生产与微观的新闻产品两个层面的研究使然,同时也是对国际学术惯例的遵循。下面笔者将从“审查”的词源追溯与词义演变过程予以说明。
“审查”一词是个舶来品,源自拉丁语系中的censere一词。目前,日耳曼语系与拉丁语系中均有这一词。censere最初意为“评定”、“估算”、“税率”等,后来含义演变成“罗马监察官”[16]。
16世纪中期,英文censor一词出现,意为“负责登记市民并监督公众道德行为的古罗马监察官”;16世纪后期,censor的含义泛化,变成“判断并监督他人行为举止是否符合道德准则的人”;17世纪中期,censor的含义开始有所专指——“有权力检查、删节书籍、戏剧等其中不当部分,甚至有权查禁的官员”[17];19世纪后期,censor开始从名词变为动词,意为“检察官的职能是代表官方对书籍、电影、文章、信件等进行审查和删改”[18];至20世纪初期,censor一词开始与新闻生产挂钩,意为“战时检查信件、新闻等以防情报泄露给敌军的检查官员”。
此后,censor的同根词censorship的含义更进一步延伸至“潜意识精神控制的职能”,《牛津法律大辞典》将其明确解释为“书刊审查制度”[19]。
通过词义探源可见,与“自我控制”、“自律”相比,“自我审查”一词具有三方面的优势:
第一,“审查”与新闻存有本来意义上的依存关系。审查所指涉的对象和内容包含了通常意义上的新闻:既有纸质的书籍、刊物、报纸,也有视听的电影、戏剧等。尽管词义几经变迁,但是censor的内涵始终围绕着“检查、删改书籍、文章、戏剧等其中不当部分”[20],与指涉对象泛化的“控制”相比,“审查”更加具有内容上的针对性。
第二,从“审查”执行的功能看,它是一个技术词汇,是专门针对违背新闻传播目的的“犯忌”、“违反道德准则、政治上有危险”、“危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等方面问题的把关和处置。相较于意义广泛的“控制”、“管理”,它的指向性更强,操作更便利。(www.xing528.com)
第三,“审查”的词义已经延伸至“潜意识精神控制的职能”。这一点对于本研究中的“自我审查是对社会控制的内化”这一涉及个人心智结构的精神层面的“内在性”控制而言极其合适。
此外,与“控制”一样,“审查”只是源于西方的一个客观语汇,在中西方都存在,不应简单地冠以意识形态的属性。
因此,在指涉新闻“管制规范”词汇的选择上,本研究用“社会控制”来指代宏观层面上的政治经济影响作用,而用严格有针对性的“审查”、“自我审查”来代替“自我控制”,以便语义更清晰地界定新闻界的行为[21]。
“自我审查”一词在本研究中既是名词(self-censorship),也是动词(self-censor):作为名词,它指涉新闻生产中广泛存在的一种现象;作为动词,它既指新闻生产中的从业者的行为,也指该行为的一个动态过程——在本质上,自我审查是社会结构的外在性,通过各层面的转换而形成对应的新闻从业者的心智结构——社会控制被“惯习”化,“惯习”塑造出适当的新闻实践策略,继而延续历史生产;而这种历史本身又将反作用于“惯习”(即社会控制也同时被内化),使之处于新的适应状态。这个过程就是“自我审查”。
基于将“自我审查”视为一个“动态过程”的前提,依托“场域—惯习”理论,借鉴认知心理学的相关知识,并参考李金铨教授界定的定义,本书定义中国语境下“自我审查”的内涵如下:
自我审查是指,在没有专门的《新闻法》和明文的新闻审查标准之前提下,媒介组织与新闻从业者对外在控制的内化。
具体而言,自我审查即指,在没有专门的《新闻法》和明文的新闻审查标准之前提下,新闻从业者、媒介组织为了与权力结构保持一致,避免利益受损,依据具体场景进行自我规训与说服,继而采取一种特殊的操作方法处理新闻信息,以实现安全生产。这些处理方法包括故意删除、淡化或转换重点,语言模糊,或选择委婉含蓄的表达方式等。
对于这一界定,笔者作如下阐释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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